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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城县督查督办工作念好“三字经”

本站原创    2017年05月28日

    本网讯(县府办)今年以来,乡城县紧紧围绕“三”字,行政效能问责成效显著提升。

    体制机制体现一个“全”字。为打破督查工作“单打独斗”的惯有模式,整合县人大、县政协、县目督办、片区工委、主管部门等中坚力量,构建了以书记、县长负总责、以县级分管领导为牵头人,片区工委、乡镇参与督查四级督查工作层级,建立健全了统筹协调、分级负责、限时办结、通报问责、层级督查网格五大工作机制,围绕该县“12463”发展战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两个责任”落实、“六大纪律”执行、“四风”问题整改,及社会稳定、脱贫攻坚、 5?29”案件后续处置、砂石整治等全部重点工作,出台了《乡城县“5?29”案件后续处置责任追究办法》、《乡城县砂石整治责任追究办法》,并按各项工作时间节点要求,拟定出“督查清单”,以问题为导向,采取明察暗访方式组成工作组全面开展督查。

    整改落实围绕一个“实”字。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梳理出“问题清单”,以“签字画押”形式落实责任,并以“发点球”方式梳理给每个乡镇和部门、要求限期进行整改,同时,探索出“黄、红”预警机制进行预警,相关乡镇和部门拟定出“责任清单”、在县级联系点领导或者分管领导的亲自安排部署下制定《整改方案》、实实在在进行整改。为确保整改落实到位,该县纪委监察局采取不定期复查、复核方式进行第二次督查,力保了发现的问题整改到人、到位,并取得实效。

    责任追究着力一个“严”字。为充分发挥督查工作的助推和震慑作用,切实解决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执行不力及工作作风漂浮等问题,在明确责任追究主体、责任追究内容、责任追究形式的情况下,出台了《乡城县行政效能问责办法》,对整改落实不到位的严肃责任追究、及问责,并将乡镇、部门日常督查工作情况和整改情况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范畴,严格扣减其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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