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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连续两年拿出1.3亿元激励治霾

新华社    2016年06月06日

  新华社电 面对较为严峻的大气污染防治形势,四川省今年继续拿出1.3亿元财政资金设立省级环境空气质量激励资金,对相关市州治霾成效进行考核激励。同时,继续推行约谈、督办等机制,严格责任追究,推动各级强化大气污染治理。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杨雪鸿介绍,四川省去年出台了《环境空气质量考核激励暂行办法》,对各市州政府强化大气污染防治予以激励。今年4月,四川省环保厅、财政厅核算了各市州上一年度环境空气质量考核激励资金,全省21个市州共获激励资金1.3亿元;有4个市州未完全目标任务,分别扣收资金200万元、100万元、300万元、300万元。
  去年,四川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为75.7微克/立方米,与2013年相比下降10.0%,超额完成国务院下达的阶段目标任务;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总体达标天数294天,比例达到80.5%;全省二氧化硫平均浓度18微克/立方米,连续五年下降;二氧化氮平均30微克/立方米,连续两年下降。
  杨雪鸿表示,四川省近年来将环境空气质量纳入省委、政府对全省183个县市区经济发展的考核体系,作为县域经济发展质量的重要指标;将可吸入颗粒物指标纳入对各市州政府的目标考核,增大了环境空气质量指标的考核权重。同时,对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情况加强督办,2014年、2015年总共约谈了10个市政府负责人。
  但总体来看,随着经济持续增长、城镇人口持续增加,四川境内尤其是盆地区域近年来大气污染发生频次高、持续时间长、污染强度大、影响范围广,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污染问题突出。成都市及周边、川南、川东北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仍然严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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