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电 记者近日从住建部网站获悉,为鼓励电网企业参与投资建设运营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共同做好电力管线入廊工作,住建部、国家能源局日前发布关于推进电力管线纳入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的意见,要求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能源主管部门和各电网企业加强统筹协调、协商合作,认真做好电力管线入廊等相关工作,积极稳妥推进管廊建设。
意见指出,统筹管廊电网规划及年度建设计划。城市编制管廊专项规划,要充分了解电力管线入廊需求,事先征求电网企业意见,合理确定管廊布局、建设时序、断面选型等。各级能源主管部门和电网企业编制电网规划,要充分考虑与相关城市管廊专项规划衔接,将管廊专项规划确定入廊的电力管线建设规模、时序等同步纳入电网规划。
意见明确,城市组织编制管廊年度建设计划,要提前告知当地电网企业,协调开展相关工作。已经纳入电网规划的电力管线,电网企业要结合管廊年度建设计划,将入廊部分的电力管线纳入电网年度建设计划,与管廊建设计划同步实施。
同时,意见提出,要充分认识电力管线入廊的重要意义;明确工程标准;加强入廊管理;管廊实行有偿使用,入廊管线单位应向管廊建设运营单位交纳入廊费和日常维护费;落实保障措施,住建部、国家能源局将建立工作协商机制,组织电网企业共同研究推进电力管线纳入管廊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