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 2017年03月06日
新华社记者
房地产税立法的一举一动备受社会各界关注。有代表委员和业内专家表示,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需完善一揽子政策组合,建立长效机制。
观点一:“单纯控制房价并不是房地产税主要目标”
全国政协委员、财税专家贾康表示,房地产税有多重功能,包括促进房地产健康发展、优化政府职能、调节收入分配、配合提高直接税比重等。单纯控制房价并不是房地产税要达到的主要目标。
2011年,我国在上海和重庆率先试点对个人住房开征房产税。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律师协会会长韩德云认为,其效果如何,还需要更长时间、从更大的范围去观察。
“重庆房地产市场这些年相对平稳,这与充分的土地供应量、大量公租房的建设、人口净增长速度平稳等因素都有关系。房地产税只是其中因素之一,其占税收的份额也非常小。”他说。
观点二:打好一揽子政策“组合拳”
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建立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要充分考虑到房地产市场特点。
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五次会议提出,要完善一揽子政策组合,引导投资行为,合理引导预期,保持房地产市场稳定。
贾康认为,中国房地产业的长期健康发展,需要有相应的土地制度、住房制度,以及税制、投融资制度等。房地产调控政策要长短结合,标本兼治。目前看,长期治本的政策还不够,必须要做好基础性制度建设,形成长效机制。
“亟须加快研究建立符合国情、适应市场规律的基础性制度和长效机制,促进房地产市场长期稳定健康发展。”全国人大代表、民建中央副主席辜胜阻说。
面对我国房地产市场出现的深刻变化、各地房地产市场所呈现的复杂性、多样性特点,要解决房地产市场的深层次问题,需要运用综合政策工具箱,在各个环节打好“组合拳”。
专家表示,所谓“一揽子政策组合”包括金融、财税、土地、市场监管等多种政策工具,房地产税只是财税政策工具之一。
清华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刘洪玉说,相应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和基础性制度安排,要兼顾好短期和长期问题,避免为了解决短期问题,导致长期问题的积累。
观点三:坚持分类指导、因城施策
本届人大常委会把制定房地产税法列入5年立法规划。韩德云说:“方向是明确的,就是要继续加快推进研究征收房地产税的进程。但各地的实际情况差距很大,要综合考虑地区差异、市场差异,适时出台相关法规。”
辜胜阻表示,房地产政策不能搞“一刀切”,要坚持分类指导、因城施策,对不同地区、不同城市的房地产市场在土地、金融、税收等方面实行差别调节机制,实现房地产市场的供给与需求平衡,统筹推进三四线城市和县城去库存与热点城市房地产防过热与防风险。
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琴岛律师事务所主任杨伟程建议,完善住房供应政策,对不同收入人群采取不同的住房供应方式。对于低收入人群,由政府提供廉租房或发放租房补贴;对于中等收入人群,发展限价房、住房合作社等多种住房供应方式,政府给予土地、税收优惠,限制上市交易条件或不允许上市交易;对于高收入人群,通过商品房市场满足房屋需求。
“目前来看,大多数三四线城市房地产市场仍以去库存为主。”贾康表示,目前各地各部门应着力控制过热城市炒房行为。(记者王优玲、齐中熙、王海鹰、程士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