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 2019年05月20日
国家医保局近日公布《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提出2019年城乡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将新增30元,大病保险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由50%提高至60%。
需要注意的是,此次发布的政策针对的是城乡居民,主要包括 “一老一小”、无业居民、农民等群体,而非多数人参加的职工医保。
《通知》明确2019年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520元,新增财政补助一半用于提高大病保险保障能力,即大病保险在2018年人均筹资标准上增加15元。同时,要求个人缴费同步相应提高。
《通知》要求新增筹资主要用于两方面:一方面要确保基本医保待遇保障到位,巩固提高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建立健全居民医保门诊费用统筹及支付机制,把高血压、糖尿病等门诊用药纳入医保报销。另一方面要提高大病保险保障功能,降低并统一起付线,原则上按上一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确定;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由50%提高至60%;对贫困人口加大支付倾斜力度,在起付线降低50%、支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的基础上全面取消封顶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