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报 2017年05月12日
■格绒追美
书名落脚于“行走”,毋宁说,是在行走中感受。同时,也显露出一种野心,这个野心就是把生命当作一个奇迹,来思考或者说来捕捉其中所蕴含的哲学意味——哲学一词,是借用了作者文中自己的说法。生活的意味或者文学的呈现总能比哲学更丰富,更能摆脱概念的规定性而更加意味深长。
1
我总是让自己的思想自在的飞翔。在飞翔的过程中,心灵常常平添几许忧郁。在大山里,人们敬畏那苍茫的原野、冷峻的雪峰以及蓝得碧玉的海子。藏人认为,有许多的神灵居住其间。他们是有生命的。有那样多的奥秘深藏在天地间。人类对宇宙、对我们生存的这个星球的认知是极其有限的。人时常会感觉到自己的渺小,同时,又因为亲近土地而感到自在踏实和温柔。人象原野的风,在漫漫的时空中,我们只是一芥尘粒啊。而在都市,人海的世界里,人为了显示自己的能耐,构筑摩天接云的高楼大厦的森林——那是用人的心血、智慧和金钱堆积而成。然而,它修成后的异化果子是:人又感到了压力,感觉渺小,感到那背后金钱带给你的的喘息——我是指单个的人。于是,人又一次把自己推向了另一个尴尬的境地。这样的生存环境是极易激发人的无穷创造力和各种魔力的,然而,人也容易丧失自己本真的一面。面对都市里浩浩欲望写在脸上的人流,有时,我不无鄙夷而又偏激地想:他们是爱金钱的,他们是追逐欲望被欲望吞噬的人。
在城市和雪山之间穿越,我心灵的历程有趣而又沉重。今天,在这个都市的一隅,在偶然寂静的光阴中,我又听见了灵魂从心底发出不安的声音。
2
在城市里,我喜欢想入非非。便又想起一位叫杨柳的同学。心里又浮起被蛇咬一样的感受。他利用同学之间纯真的信任感情,骗了一茬又一茬同学。他也是心灵被尘雾遮蔽的人。他总是编一些车子抛锚在二郎山,拉货做生意,急需钱很快就还回;或者他正做室内装修生意,生意很好,我先抱去电视机马上把钱拿回来(因为同学开着电器铺);或者说他有路子,同学的调动包在身上,不过总要送点礼物才好,等等,屡次得手。
那一天,我接到电话,便相约来玩。在一个小饭馆,他吹得天花乱坠,装修生意如何红火,他与某位领导如何亲近,他为某个同学的调动怎样摆平,等等。渐渐地,我感觉到他吐露的东西半真半假。后来说他会面相,便为我自吹自卖起来。临到要走了,说他急需钱,要借三佰元,要为那同学的调动买银碗送礼。突然见到他绽了线的裤篼,又想起他是坐火三轮来的——几个线儿一串,心中便生疑起来。我说那也不用这么急啊,你给同学打个电话。真是江湖老手,不知给谁真打了个电话,说同学正在上课不在,挂断了。我说我没有揣多少钱呢。他装出无所谓的样子,说那不要紧,某某是他的熟人,让我陪着去借一下。找了几个人,没有人肯借钱给他,却都是一幅防范的样子,甚至没有好表情。看着他急燥可怜的样子,我给了他五十元。他说我一定还你。我开玩笑说,不还也可以,如果同学情意只值那一点钱。第二天,在康的同学打来电话说,千万不要相信杨柳同学,他是骗子,已经骗了谁谁——不久之后,我有一天穿过一条窄巷,猛见他的身影,他可能也见到了我,晃身钻入一条胡同,飞一般消失了。可怜的五十元,让他躲之不及呢。
3
生命是个奇迹。每个人的的生命历程似乎也充满了哲学的意味。大地上生命繁茂的夏季已经来临。然而非典象死神在大地上行走,已经闹得人心惶惶了,有些国家、地区关闭起大门,开始防范起来了。回到小屋里,心情已经变得松爽起来。心脏咚咚的难受劲儿似乎远去了。我想写一篇关于康巴人自大的文章。可是,城市里绵绵不绝的困倦绕上心来。算了吧,干脆躺到梦中去,幽幽然神游去。
很多时候,一个人没有了任何思想、感觉,木然、呆板而又寂静。恍惚中产生一种迷漓感,一种行尸走肉般的感受。城市里的阳光却变得干爽而又温暖起来。沉沉的瞌睡已经走了。而我仿佛只剩了躯壳。拿着杯子,在这寂静的屋子里发着呆,走着神儿。心脏似乎有些抑压而不安。
早晨办完事回到住地的途中,我突然发现自己的心境已经变得踏实而安然,对这个城市生份的感觉消失了。我多么象生活在这个城市中的普通一员啊。我明白:这个城市充满了多么巨大的魔力啊。
4
竟然学会高山反应了。这使我惊诧莫名。一个大山中生长的人在城市的边缘生活数载后,连心都变娇了吗?数次在理塘、稻城住宿,心儿憋得难受,头晕胀,睡眠很差。二、三天之后,身体才渐渐适应了这里的环境。这是水士不服么?人与自然也需要一种默契和亲和的过程吧(据说研究表明,藏人是适应高山缺氧的特殊人种)。于是,我想起少年时,跟随父亲走上高天蓝云间牧场时的感受:人越来越清爽自在,人越来越产生一种飞翔感,心儿那样宁谧而又幸福,土地的馨香包裹了整个身心啊。
5
昨晚的应酬中又不得不灌上许多酒精。头儿说,走吧。就动身了。而真正象朋友似的坐下来之后,别人的目的显而易见:把政界的官员都请出来,这无疑象一件武器派上了用场——甚至为了证明这方水土迷人的风情,我们献上了一首首民歌,这样,那朋友悬浮的心落了地,那约三五千人旅游团的生意得以最后敲定。头儿也似乎太过相信城市人的友情了。到了那儿才知道是怎么回事。酒桌上,冠以19团11团等命名的知青们,酒酣耳热,一个个变得活跃起来。回到城市里的知青们要到山区集体过50岁生日游玩呢。回住地的途中,我们争论起这个世界有没有免费午餐的问题。酒精一点点浸透到血液中,弥漫到神经的枝叶上,又燃起一蓬蓬的火,令人十分难受。当黎明鲜亮的降临时,我的心脏依然怦怦直跳,脑袋一阵窒息的眩晕,甚至出现死亡的空白状态,让人不寒而栗。酒是能够掳走生命的,因为它有千万张噬血的嘴巴啦。在酒性上,我似乎秉承了父亲的血缘。身子钢强的父亲在51岁时就倒下了。而我在30岁时,就经不起酒魔的张狂了。爷爷也是51岁时辞世的,母亲常说,父亲这枝血脉的人都不长寿。人们常说生死天命。而我感到:酒徒的命一定是掌握在酒魔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