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巴传媒网 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核定并公布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国发〔2013〕13号),核定公布了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43处,我州有9处不可移动文物跻身“国保”行列,这是建国以来,我州历史上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数量增幅最大的一次。截至目前,我州已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5处,位居全省前列。
为切实加强新时期文化遗产保护工作,2009年以来,利用国家、省文物主管部门关于开展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申报工作的契机,州文物主管部门将申报工作作为一项目重点任务纳入了部门的重点目标计划,组织指导各县文物管理部门在全州省州县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以及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发现文物点中开展了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申报工作。经过近半年的努力,共筛查遴选38处省级及以下文物保护单位、文物点作为推荐申报对象,编制了全面、科学、规范的申报文本,在经州省两级专家评审、部门审查,在多次修改和补充完善后上报国家文物局,最后由国家文物局终审后提请国务院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公布。
此次我州位列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9处不可移动文物中,包括新龙拉日玛石板藏寨、乡城夯土碉楼、德格八帮寺、理塘长青春科尔寺、白玉嘎托寺、乡城噶丹·桑披罗布岭寺、等6处古建筑,丹巴罕额依新石器时代文化遗址和汉代石棺葬墓等1处古遗址,石渠穆日玛尼石经墙等1处石窟寺及石刻,与现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泸定桥合并的红军飞夺泸定桥战前动员会旧址等1处革命纪念建筑物。
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推荐、审核和公布历经四年时间,是近年来全国文化领域内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的一件大事。我州9处不可移动文物成功跻身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不仅使我州的文物保护级别和规模得到进一步提升,同时对于我州进一步强化文物保护管理工作,促进文物有效保护下的合理利用,实现文物的传承发展,为不断推进文物大州、文化强州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