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委十届六次全委(扩大)会议分组讨论侧记
在不平凡的2014年即将过去之时,27日,州委召开了十届六次全委(扩大)会议,总结了州委十届五次全会以来的工作,安排部署了全州2015年的工作。听取了科学谋划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委会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关于全面开展乡村治理的决定等,凝聚起了把建设美丽生态和谐幸福新甘孜的宏伟事业不断推向前进的强大合力,吹响了全面深化改革的进军号。
州委书记胡昌升受州委常委会委托,向全委会作的《工作报告》受到与会者的一致肯定。大家一致认为:本次全委会报告内容丰实、词句生动、论述精辟,深刻总结了2014年的突出成绩,对总结的成绩不拔高,直面问题不回避,展望未来也不浮夸。经过多次修改的报告结构严谨,逻辑性强,表述字斟酌句,读来人心振奋。特别是报告中所采用的数字,都是经过起草小组与相关部门沟通协商、反复核实,令人信服。
“《工作报告》全面系统地总结了2014年州委的各项工作,在总结成绩的同时,实事求是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为我州加强和改进今后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与会人员纷纷表示,聆听《工作报告》后深受鼓舞,倍感振奋,进一步坚定了干事创业的信心。
为实现明年经济发展新的增长,委员们建议:在经济发展上,尽量细化安排。把基层基础建设和产业发展作为一个重要的载体。全力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在通村通乡公路上认真研究方式方法,切实让老百姓在建设过程中受益、增收;着力解决农村安全饮水问题,着力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借开展乡村治理活动契机,优化好农村发展,合理实施圣洁甘孜品牌,淡化行政概念,加强合作意识。
和谐稳定是发展进步的根本前提,与会委员对明年依法治州、主动创稳工作提出了建议:继续强力维护社会稳定,要把维护社会政治安全放在首位,以深化群众工作全覆盖、乡村治理为载体,细化实化主动创稳制度机制,强力突出治安问题整治,坚持以人民群众对平安的需求为导向,继续深化“十大专项整治行动”;强力完善网格化管理,将农村牧区、寺庙教堂等纳入管理,加强各类基础信息的实时采集和动态录入,继续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坚持“钢班子带队伍”,二是坚持阳光司法,建立科学合理、规范有序的司法权力机制;继续深化稳定风险评估,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重大事项进行合法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评估。
全面开展乡村治理是这次与会人员谈论最多的话题,对《中共甘孜州委关于全面开展乡村治理的决定(讨论稿)》,与会人员在27日下午举行的讨论会上进行了讨论,大家畅所欲言。
与会委员在全面开展乡村治理,加快建设法治甘孜的重大问题上达成了共识,大家一致认为,全面开展乡村治理,是抓住了建设法治甘孜的薄弱环节,是依法治州的关键和核心,因此全州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增强全面推进依法治州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为建设美丽生态和谐幸福新甘孜提供法治保障。
谈到乡村治理时,与会委员还提出了许多建议和意见。委员们建议,将寺庙依法管理和乡村治理结合起来,提高全民法制意识。在乡村治理中,要普遍推行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行业规约,把法律规定与良俗新风结合起来,加快形成依法立约、以约治理、民主管理的基层治理良序。 要进一步加强基层法治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的法律素质,增强基层干部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同时进一步加强基层法治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推进社会治理工作。建议要将社保平台延伸到乡村,方便村民上缴社保资金,确保资金安全。实施乡村干部意外伤害保险。
委员们提出,在农村社会发展中,要进行适度规模经营,必须提高农牧民文化素质;撤乡建镇后,要做到产镇结合,真正发挥“镇”的职能作用;在旅游上要投入一定资金,培育壮大旅游产业。在乡村治理中积极发挥“三老干部”、“积极分子”作用,进一步改善民生,让惠民、富民政策落到实处。
开展乡村治理,乡村干部既是工作主体,又是治理对象。为此,委员们建议:下力气改善乡村干部工作生活条件,丰富精神文化生活,确保乡村干部安心干事。
州委起草《中共甘孜州委关于全面开展乡村治理的决定(讨论稿)》,表明了推进法治新村建设的决心,这让委员们信心倍增,大家表示,“作为从事农业农村工作者,农民增收的困局,乡村治理的难题,都是我们今后工作中的重中之重,我们将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认真学习,深入研究,在工作中作出自己积极的努力。”
对于会上所作的《中共甘孜州委2014年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报告》,委员们认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报告体现了州委严格按照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相关要求调整和任用了干部,使一批德才兼备的干部走上了领导工作岗位,对推动我州各项工作的发展增添了补充力量。建议拓宽州内发现优秀人才的渠道,培养重用本州干部。
通过一天的会议,全体委员明确了目标、统一了思想,凝聚了党心民心、增强了落实自觉,委员们表示,“我们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深入学习全会精神,深刻领会《报告》精髓,正确把握工作重点,把握从严治党新常态,进一步理清党建工作的思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全会的精神贯彻到各项工作中,扎实抓好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