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甘孜州委十届六次全委扩大会议审议通过)
乡村治理是国家治理中最基础、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决策部署,深入实施“依法治州”战略,州委决定在全州开展乡村治理,夯实党在甘孜藏区的执政基础。
一、准确把握乡村治理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
乡村治理事关我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长期以来,我州农牧区经济发展落后,社会发育程度低,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公共服务水平低,群众增收致富困难;法制意识普遍淡薄,矛盾纠纷易发多发;乡村两级运行不规范,干部能力素质欠佳,执行落实能力不强,乡村管理面临诸多困难问题。问题倒逼改革,形势催生创新。州委审时度势,作出开展乡村治理的重大决策,是全面深化改革、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内生动力,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州、推动主动创稳的深度探索,是夯实党的执政根基、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现实需要,是促进群众增收致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有效载体。
全州乡村治理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以基层组织为核心,以凝聚人心为关键,以依法治理为抓手,以经济发展为根本,以稳定和谐为目标,努力建设美丽生态和谐幸福新家园。
工作原则是:坚持依法治理原则,综合施策,刚柔并济,多措并举,依法统筹推进。坚持民主治理原则,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多元参与,促进党政管理、村民自治与社会调节良性互动。坚持源头治理原则,重心下移、力量下沉、抓早抓小,切实实现标本兼治。坚持系统治理原则,上下联动,形成“党委政府主导、以乡村为主体、群团组织参与”的治理新格局。
主要目标是:实现“基层组织坚强有力,干部作风明显提升,经济社会加快发展,民生问题有效改善,群众利益保障到位,主动创稳扎实有效”的乡村治理目标。
二、明确落实乡村治理的主要任务和重点举措
(一)规范乡村工作运行。进一步明确乡村职责职能,建立健全乡村两级工作机制,确保乡村运行规范化和制度化。大力发扬基层民主,严格落实“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法和“一事一议”制度,规范村民委员会、村民代表大会、村民大会议事规则。建立群团组织服务乡村社会的制度机制,发挥群团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最大限度激发社会各方活力。健全乡村干部出勤公示制度,严格乡村干部考勤、休假和请销假。健全驻村工作制度,确保乡镇动态保持1/3的干部和每名乡镇干部至少保持1/3的时间,常驻村组开展工作。健全宣讲工作制度,编印《惠民政策》简明读本,每年至少召开4次村民大会,开展多种形式的政策法规宣传。坚持撰写《民情日记》,建好群众工作、民生工作、维稳工作“三本台帐”。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大力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乐善互助、移风易俗。
(二)提升乡村干部能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强力整治软弱涣散组织,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并建设一支政治立场坚定、年龄结构合理、经验能力互补的基层干部队伍。健全落实村干部履职承诺践诺和“双向”述职测评制度。依托“百千万康巴英才工程”,加强乡村后备干部培养,加大农牧民党员发展力度。建立健全教育实践培训体系,加强乡村干部能力素质培训,提升依法治理和推动发展的能力。强化基层党员干部监管,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切实转变作风,深入开展走基层活动,落实县委书记走村和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入户制度。加大基层干部关心关爱力度,增强乡村干部的责任心,激发乡村干部干事创业激情。
(三)推进乡村依法治理。落实依法治乡治村措施,夯实主动创稳的基石。持久深入开展全民学法活动,不断增强农牧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加大乡村政法维稳力量建设,下沉行政执法力量,加大乡村执法力度。积极应对“非暴力不合作”,切实开展反自焚斗争,集中力量专案攻坚危安案件,依法取缔非法民间组织,严厉打击分裂、黑恶、家族、宗派势力。加强乡村意识形态领域建设,集中清查农牧区非法安装广播电视地面接收设施设备,严厉打击制售、运输反宣刊物、音像制品和传播有害信息等违法行为。强化乡村发展环境整顿,依法打击资源开发、工程建设、运输市场和牲畜出栏出售等领域违法犯罪行为,深入开展缉枪治爆行动,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大力推进和谐乡村建设,完善“大调解”工作体系,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常态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着力推进平安乡村建设,加强“网格化”服务管理,大力推行“红袖标(套)”工程,强化流动人员双向管理,深入开展和谐边界建设,实现群防群治全覆盖。
(四)常态推进群众工作。把凝聚人心作为推进乡村治理的重要抓手,全面落实小分队蹲点走访制度,加密走村入户频次,常态做到“六必访”,抓好群众诉求解决、政策法规宣传、惠民政策落实,实现干群“亲情融合”。推进寺庙群众工作广覆盖,加大寺庙僧尼关爱力度,宣传涉寺涉僧法规,落实惠寺惠僧政策,引导寺庙僧尼爱国爱教、持戒守法。大力弘扬“甘以爱人、孜求慈善”的甘孜慈善精神,常态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发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爱心慈善活动。加大结对支部互动力度,强化“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培养发展农牧民党员,做实困难党员帮扶,让群众“围绕支部转”成为常态。大力实施“十大幸福工程”,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问题。
(五)做好寺庙管理服务。强化依法管寺,健全寺庙资金资产管理制度,规范宗教服务收费及布施管理,整治僧尼非法敛财行为。依法打击寺庙僧尼干预行政、司法、教育及市场经济等违法犯罪行为。落实僧尼基本保障政策,加强寺庙“五通工程”建设,提升寺庙公共服务水平。加强寺庙公共安全检查,清理整治用火用电等安全隐患。加强宗教界代表人士培训培养,大力实施“百千万”工程,加大僧尼交流恳谈力度,落实县委书记走遍辖区内宗教活动场所和向宗教界人士作“爱国守法”专题讲座制度。深入开展“藏汉双语进寺庙宣讲”和“五热爱两遵守三负责”等活动,大力创建和谐寺庙。
(六)改善乡村基础设施。狠抓乡村道路和安保设施建设,健全安全监管机制。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全力解决饮水安全问题。着力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大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推进“电力天路”工程,加快农村电网改造,全面建成无电地区“点亮工程”。实施“宽带乡村”建设,扩大乡村通信覆盖面。探索建立乡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机制,严厉打击各种破坏行为。
(七)发展乡村特色经济。坚持旅游全域化、新型城镇化、农牧业现代化“三化”联动。结合撤乡建镇、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幸福美丽新村、藏区新居和新村聚居点建设,大力打造一批具有地域特色的生态文化村落和特色旅游村寨。坚持文旅融合发展,深入挖掘和开发民族民间手工艺特色旅游商品,大力培育民间民俗民族歌舞演艺市场。坚持农旅互动发展,大力发展休闲观光农(牧)业和乡村主题文化酒店等,着力推出一批乡村特色旅游项目。大力发展高原现代特色农牧业,加快培育新型农村市场主体,着力引进和培育涉农龙头企业,扶持发展专合组织和种养大户,创新产业化经营模式,促进农牧业经济发展。以“五大扶贫工程”为载体,全面推进精准扶贫,实现群众脱贫致富。有序推动农村改革,支持农村土地、牧场、林权合理流转。着力培育新型农牧民,鼓励群众参与乡村集体经济开发,组织群众有序参与物流运输和外出务工。
(八)强化乡村公共服务。优先发展乡村教育事业,优化校点布局,改造提升乡村薄弱学校,着力打造一批精品学校;巩固推广寄宿制办学,加大幼儿、高中教育普及力度,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加大师资力量向乡村倾斜力度,建立县城优秀教师轮岗服务乡村学校的激励机制;强力整治校园周边环境。加快发展乡村医疗卫生事业,加强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提升村卫生室服务能力,巩固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定期组织名医和优秀医生到乡村巡诊服务。强化乡村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大力推进“改厕行动”,强力整治农村环境卫生,引导农牧民形成良好卫生和就医习惯。加强乡村便民服务中心(站点)和农牧林水及广电综合服务站建设,加大科技推广和科技培训,提升产业发展服务水平。全面落实社会保障政策,积极推动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向乡村延伸,完善惠民资金发放方式,切实保障群众利益。建立健全乡村就业体系,加大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力度,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位。
(九)加强乡村文化建设。着力弘扬社会主旋律,大力弘扬甘孜精神,以先进典型为引领,着力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培育健康文明社会新风尚,引导群众树立国家意识和公民意识,养成自力更生、勤劳致富的良好习惯。加强乡村文化建设,传承发扬民族优秀文化和地方特色文化,加大非物质文化保护发展力度,鼓励支持优秀民族文化与现代文明融合发展。加强乡村文化宣传,强化基层宣传队伍建设,实现“送文化”与“种文化”有机结合。加强文化阵地建设,深入推进“村村通”“村村响”工程,加快州县广电节目覆盖乡村步伐。
(十)加强乡村财务监管。完善乡村财务监管制度,发挥村民理财小组作用,加大乡村决策公示和村级财务公开力度,优化规范乡镇财政支付方式,健全乡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完善村“五笔联签一审核”(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理财小组长、经办人、报账员签字后报销,乡镇审核备案)制度。加强乡村领导班子及个人审计,落实乡村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各项工作流程规范,重点审计乡村财务、涉农项目资金、民生保障资金、基层政权建设、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财政投入形成的国有集体资产和乡村集体经济等。强化乡村金融服务,加强乡村财会人员培训培养,将金融服务向乡村拓展延伸。加强乡村信用体系建设,着力规范引导民间融资,构建乡村和谐金融生态环境。
三、切实抓好乡村治理的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
(一)强化责任主体。建立健全责任制度,以县为责任主体、乡村为工作主体,层层建立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责任,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把乡村治理任务分解落实到部门单位和具体人员,形成完善的制度和责任体系,确保工作落地。
(二)健全工作机制。建立统筹联动机制,实行州、县、乡(镇)、村四级纵向联动和部门横向联合,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工作督导机制,各级各部门形成自上而下、条块结合的督导机制,推动工作有序开展。建立资金保障机制,建立健全乡村治理经费投入保障制度,整合拓宽乡村治理资金来源。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治理。建立目标考评机制,把乡村治理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作为领导班子和干部年度考核重点。建立责任追究机制,推动工作落地见效。
(三)推动工作创新。创新工作思路,鼓励支持多种模式的乡村治理试点,着力解决乡村治理重点难点问题。创新工作方法,结合村情实际,找准乡村治理的主攻方向和突破口,努力形成切实可行、务实管用的工作措施。创新工作载体,紧密结合依法治州、群众工作全覆盖、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等工作,扎实推动乡村治理。
(四)营造良好氛围。全州上下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乡村治理工作作为中心工作进行重点安排部署。切实加强宣传引导,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多种手段,大力宣传乡村治理的重要性,及时发现和培树先进典型,总结和推广成功经验,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五)改进工作作风。把乡村治理作为检验干部执政行政能力和工作作风的重要标准。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职工尤其是领导干部,要下移重心、下沉力量,既要身到基层,更要心入群众,深入一线倾听群众意见、解决群众诉求、推动工作落地,不断强化执行落实自觉。加强干部作风监督检查,整合纪律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力量,加大曝光惩处力度,用优良的作风推动乡村治理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