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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州召开康定“11·22”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推进会

《甘孜日报》    2015年03月17日

    本网讯(记者 杨珂 实习记者 段羽尘)3月12日,州政府召开康定“11·22”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推进会议,传达3月11日省康定“11·22”地震灾后重建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和省长魏宏及州长益西达瓦对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指示,安排部署当前灾后恢复重建重点工作。州委常委、州政府常务副州长陈忠义主持会议并讲话,要求各有关单位要精心组织,全力投入,督查到位,集中精力抓好灾后重建的前期准备工作。
    州委常委、康定县委书记唐强,州政府副州长舒大春、张永德、杜德清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康定“11·22”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得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高度关注,是全州和受灾地区当前及未来三年的首要任务和重要机遇,各县党委、政府作为灾后恢复重建的领导主体、实施主体、责任主体,要全面抓好灾后恢复重建各项工作;州级有关单位要全面加强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督促指导。各级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亲自督;要进一步细化分解目标任务、层层落实工作职责,统筹协调、上下联动,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踏石留印的责任感和“5+2”“白+黑”的工作精神,科学规划、严格标准、有序推进、强化引导、严格监管,集中力量推进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全力以赴建设幸福美丽和谐新家园。
    会议强调,各受灾县、海管局和州级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三年任务、两年完成”的要求,对所有灾后恢复重建项目都要“顺排工序、倒排工期”;要加强群众工作力量,充分结合群众工作“六大活动”,加大灾后恢复重建政策宣讲力度,积极正面引导群众思想、统一群众意愿,做深做细群众思想工作,筑牢灾后恢复重建的群众基础;康定、道孚两县要按照确保4月20日前完成集中开工各项筹备事宜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力量配置,细化落实集中开工方案;州、县职能部门要为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开辟“绿色通道”,确保项目早开工、早建成。
会议要求,宣传部门要尽快制定灾后恢复重建宣传方案。在恢复重建前期,要加强政策宣传、加强舆论引导;在恢复重建过程中,要积极发声、主动发声,广泛宣传灾后恢复重建的好做法、好典型,努力在全社会营造支持灾后恢复重建的浓厚氛围,为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顺利有序推进奠定坚实的舆论基础。
   会议还审议了《康定“11·22”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实施方案》《康定“11·22”地震灾后城乡住房恢复重建实施方案》《关于支持康定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的意见》《康定“11·22”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集中安置点开工仪式方案》,安排部署了重建集中开工等有关工作。
    州委、州政府联系副秘书长,康定县、泸定县、道孚县、丹巴县、雅江县和海管局以及州级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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