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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甘孜州委关于集中力量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确保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

《甘孜日报》    2015年09月02日

(二0一五年八月三十一日中国共产党甘孜藏族自治州第十届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通过)
    为深入贯彻省委十届六次全体会议精神,中共甘孜州委十届七次全体会议深入分析我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面临的形势任务,对深入推进中央、省委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战略,集中力量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确保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行了研究部署,作出如下决定。
    一、统一思想认识,把握集中力量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的总体要求
    (一)重要意义。没有贫困人口脱贫,没有贫困地区小康,就没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我州作为全国14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之一和全省扶贫攻坚“四大片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扶贫任务极其艰巨繁重,是全省扶贫攻坚的主战场,特别是广大贫困农牧区,是全省全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最大“短板”。近年来,州委州政府始终把扶贫开发作为一项全局性任务来部署推进,启动实施连片开发、整村推进、产业扶贫、藏区新居、易地扶贫搬迁、“千桥”工程等专项扶贫行动,全州农村贫困人口从2010年的36.92万人减少到2014年的17.45万人,贫困发生率从39.27%下降到18.3%,扶贫开发取得阶段性成果,绝大部分群众已由解决温饱问题、巩固温饱成果,进入到加快脱贫致富、向全面小康迈进的历史性阶段。但是,受特殊的历史、地理、自然等综合因素制约,我州扶贫开发工作依然面临严峻形势,贫困“量大、面广、程度深”的状况未根本改变,脱贫致富的基础十分脆弱,行路难、住房难、就业难、增收难、通讯难、收视难、就医难、上学难、用电难、饮水难等民生难题仍然突出,因病因残因灾致贫返贫现象未根本扭转,扶贫开发工作已进入啃“硬骨头”、攻坚拔寨的冲刺期。全力推进扶贫攻坚,是践行党的宗旨和群众路线的具体行动,是推进甘孜加快发展、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重要举措,对促进民族团结、社会和谐进步具有基础作用,对确保我州到2020年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决定性意义。
    (二)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扶贫开发总体思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攻坚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系列决策部署,认真实施《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中共四川省委关于集中力量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确保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以消除绝对贫困为目标,以精准扶贫为抓手,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将同步小康、打好扶贫攻坚战和保持全州政治社会稳定结合起来,将精准扶贫与群众工作全覆盖常态化结合起来,将“五个一批”扶贫攻坚行动与改善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结合起来,将政策帮扶和对口援助与调动群众积极性、发挥群众主体作用结合起来,严格落实责任,凝聚社会合力,筑牢基层基础,坚决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
    (三)目标任务。按照让群众“住上好房子、过上好日子、养成好习惯、形成好风气”的目标和“每年有新变化、三年上新台阶、五年全面脱贫”的要求,坚持“一村一策、一户一法”原则,以县(市)为单位借力对口支援力量制定到村到户的扶贫脱贫规划,确保全州每年减少贫困村272个以上、减少农村贫困人口3.5万人左右。到2020年,全面消除绝对贫困,全州17.45万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脱贫,1360个贫困村和18个贫困县(市)全部“摘帽”;农牧民人均纯收入比全省2010年翻一番以上;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社会保障全覆盖,乡乡有油路水泥路、标准中心校、达标卫生院、便民服务中心,村村有硬化路、卫生室、文化室、宽带网,户户有安全饮水、生活用电、广播电视。实现这一目标,意义重大,时间紧迫,任务艰巨。全州党员同志特别是各级党委和政府的负责同志,必须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下更大的决心,采取更有力的措施,确保如期完成这一重大任务。
    (四)基本要求。扶贫开发贵在精准,重在精准,成败之举在于精准,要识真贫、扶真贫、真扶贫,切实做到“六个精准”。扶贫对象精准,坚持阳光作业、公开公平,进一步充实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信息内容,对贫困村、贫困户进行精准化识别、针对性扶持、动态化管理,防止“富人戴帽、穷人落榜”,建立州级层面的扶贫攻坚综合信息库,确保类别清、底数清、任务清、责任清。扶贫项目精准,结合实际编制扶贫项目规划,明确实施内容、投资规模、进度安排、受益对象、责任分解等内容,进一步把扶贫项目、减贫目标和脱贫时间表细化到每一个贫困村和每一个贫困户,到村的扶贫项目同时覆盖到爱国爱教寺庙和僧尼。资金使用精准,以县(市)为主体,加大资金整合使用力度,把资金精准投放到村到户,提升资金使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扶贫措施精准,根据贫困村、贫困户脱贫需求,按照“一村一策、一户一法、缺啥补啥”的原则,各项扶贫措施要与建档立卡挂钩,逐村逐户制定帮扶计划,因人因地施策、因贫因类型施策,为贫困村和贫困户量身定做个性化的脱贫计划,做到产业发展扶持到村到户、生产生活条件改善到村到户、致富能力提升到村到户。驻村帮扶精准,选派各级干部组成驻村帮扶工作组,为1360个贫困村选派“第一书记”,确保每户贫困户有帮扶干部,并针对扶贫工作薄弱环节强化投入、落实举措。脱贫成效精准,完善扶贫开发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建立县(市)、乡(镇)、村、户减贫档案,分年度逐级验收脱贫成效,不断增强贫困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针对扶贫对象,精准实施“五个一批”扶贫攻坚行动计划
    (五)扶持生产和就业发展一批。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我州贫困乡村的自然、经济、社会情况千差万别,一个州、一个县(市)、甚至一个村都有不同的特点。一定要从当地的实际出发,扬长避短,选择有效的脱贫致富路子。对有劳动能力、可以通过生产就业实现脱贫的贫困人口,结合农区、牧区、半农半牧区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发展贫困人口参与度高的区域特色产业,不断培育壮大能带动群众增收致富的优势主导产业,选准产业项目、延伸产业链条、形成产业优势,实现稳定脱贫。
    发展全域旅游促增收。围绕“吃、住、行、游、购、娱”和“商、养、学、闲、情、奇”要素,科学编制“十三五”旅游扶贫专项规划和乡村旅游扶贫规划,构建“一县多品牌、多村一产业、一村一产品、一户一增收项目”的旅游产业布局,把旅游业培育成群众增收致富的主导产业。加大对农旅、文旅人员的技能培训。积极开发高原特色旅游产品,培育乡村主题酒店,加快发展山地观光和户外探险旅游,大力推进藏彝文化走廊建设,不断推动文旅、农旅、体旅深度融合发展,切实提升旅游服务综合承载能力,奋力创建旅游扶贫示范区和中国全域旅游先行试验区。建立完善乡村旅游标准体系,通过现代新型经营模式,引导群众积极创建特色旅游示范村户,提升旅游产业对群众增收致富的带动作用。
    发展特色农牧业促增收。要因地制宜,宜农则农、宜果则果、宜菜则菜,以县(市)为单位制定规划,突出高原生态、绿色环保的“圣洁甘孜”品牌,围绕“一乡一业、一村一品”和“一户一增收项目”的产业发展目标,大力发展特色种植业、特色养殖业、生态林果业、乡村旅游业“四大优势产业”,着力培育优质粮油、绿色蔬菜、特色水果、中藏药材、生态食用菌、特色养殖、生态林果业、休闲观光农业“八大产业基地”,大力开发粮、油、菜、酒、肉、茶、菌、果、药、水“十大特色产品”,努力形成规模特色,切实把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围绕贫困村特色产业发展,构建以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新型现代农牧业经营体系,鼓励贫困户以土地、林地、草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和土地、林地、草地流转等方式发展农牧民专合组织、家庭农牧场和种植养殖大户等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制定优惠政策,引进、培育和扶持一批有实力、带动力强的农牧业龙头企业。积极推进农牧产品深加工,延长产业链,增加农牧产品附加值。强化科技助农增收,强化市场对接营销,强化种养殖技术培训,完善利益共享机制,切实带动群众增收致富。 
     加力优势资源转化促增收。坚持“一优先二有序三加快”的产业发展思路,立足本地资源禀赋和比较优势,围绕“开发一方资源、发展一方经济、富裕一方百姓、保护一方生态”的目标,注重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政治效益相统一,建立“项目共推、移民安置共助、稳定问题共处、生态保护共商、利益双赢共享”五大机制,促进主导优势产业带动其他产业联动发展,切实将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着力突出水电、光伏、矿产资源开发,让老百姓在资源开发中受益。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发展民营经济,激发民间市场活力。推进甘眉工业园区、成甘工业园区等“飞地经济”,借势借力加快发展。健全乡村商品服务网点体系,加快推进“互联网+”“飞机+”行动,实现农牧区商业网点“线上线下”全覆盖。
    发展劳务就业促增收。制定出台专门的就业政策,进一步加大就业培训力度,增设公益性岗位,促进困难群众就业增收。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支持,重点扶持一批职业高中学校,落实免费职业教育政策。发放普通高校(中职)困难毕业生就业补贴,帮扶家庭经济困难和就业困难高校(中职)毕业生就业。结合新村建设、资源开发、现代农牧业、乡村旅游发展、民族手工艺品等,大力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实用技术培训等,增强农牧民就地发展产业、进城进园就业、自我发展创业的能力素质。建立健全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搭建就业创业平台,全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程。根据市场需求,鼓励引导用人单位在当地建立劳务培训基地,开设对口专业培训,做好定向、订单培训。加强区域劳务合作,借力对口支援优势,建立劳务输出综合服务体系,组织州内外用工企业到贫困地区开展专项劳务对接活动,逐步转移剩余劳动力。及时为广大群众就业创业提供准确有效的信息咨询、跟踪指导服务,带动贫困户发展产业,力求实现充分就业。
    (六)移民搬迁安置一批。对生存环境恶劣、生态环境脆弱、不具备发展条件的地方,对居住过于分散、因水电资源开发,地质灾害多发易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难的地方,实施移民搬迁安置,在企业规模化开发优势资源的贫困乡村,要做到实施一个项目、安置一方群众、实现一方脱贫。对接全省移民搬迁专项规划,结合全域旅游、新型城镇化、城乡保障性安居工程、幸福美丽新村建设等,制定全州移民搬迁专项规划,合理安排搬迁地点和资金及进度,确保到2020年实现具有搬迁条件和意愿的贫困户应搬尽搬。督促水电、矿产等资源开发企业履行好应尽的社会责任,加强搬迁地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全力为群众提供更多就业机会,确保移民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
    制定特殊政策,通过调拨、转让或集中进行土地开发等方式,解决搬迁贫困户宅基地、基本耕地和林草地,确保生产就业。争取并用好各项相关移民搬迁政策,筹措移民搬迁资金。对易地搬迁安置区要统一规划,加大资金投入,提供优质的公共产品。对“自主移民搬迁”的,要合理引导、规范管理、跟踪服务,解决子女入学、社会保障等问题,帮助他们融入当地生活。
    (七)低保政策兜底一批。对丧失劳动能力、无法通过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实现脱贫的,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通过社会保障实施政策性兜底扶贫。强化社会救助托底功能,按照“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原则,加强特困扶贫对象救助,实施精准特惠救助扶贫,做到扶贫开发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联系与结合,让其相辅相成、互为补充。要继续坚持开发式扶贫工作方针,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农牧区低保制度。
    强化养老机构建设。加强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建设,改善散居特困人员居住条件,在供养对象自愿的前提下,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扶养人的特困人员和本州籍特困僧尼实行集中供养。
    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将城乡居民和本州籍僧尼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实现社会保险全覆盖,逐步缩小城乡社会保障标准差距,编织兜住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社会安全网。率先对残疾人扶贫对象实行生活费补贴,核定其年收入与国定贫困线标准差额,据实发放差额补助,使其年收入达到国定贫困线标准。对遭遇突发灾难、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生活陷入困境的,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现行社会救助制度实施后基本生活仍特别困难的家庭或个人实施特殊救助。
    (八)医疗救助扶持一批。我州地方病、高原病突出,因病致贫比例较大,快速解决贫困人口因病致贫问题尤为紧迫。调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逐步提高贫困人口的医疗保险筹资标准。改革新农合支付方式,重点将区域内住院疾病排名、费用占比前十位的病种纳入支付方式改革,降低贫困人口就医费用。加强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资助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和特困供养人员等重点救助对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探索财政支持贫困户购买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办法。加强贫困户、残疾人患重大疾病的医疗救助,发生在定点医疗机构政策范围内的住院费用,除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报销外,对需要个人负担的费用,在年度救助限额内给予补助。
    (九)灾后重建帮扶一批。我州自然灾害易发多发,要通过灾后恢复重建和发展振兴,帮助地震、滑坡、泥石流等灾区贫困人口脱贫,重点抓好地震、泥石流等灾害乡村的重建工作,确保灾区群众生产生活水平得到明显提升,切实解决因灾致贫问题。优先推进住房重建,对个别建不起房的困难户实行政府兜底。加大优质公共产品供给力度,推进灾区迅速恢复生产,并结合当地优势资源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增加更多就业机会,提高灾区群众增收致富能力。
    三、强化攻坚克难,精准解决扶贫对象突出问题
    (十)优先改善贫困户住房条件。坚持以幸福美丽新村建设为综合载体,扎实推进藏区新居、彝家新寨、廉租住房建设。全面实施扶贫解困、产业提升、旧村改造、环境整治、文化传承五大行动,不断完善农牧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体系和社会治理机制,切实以新村建设带动农牧区全面发展、贫困群众脱贫致富。
    开展人居环境综合治理。要大力实施城乡提升战略,围绕“做强县城、做优乡镇、做美村寨”的目标,突出藏文化特色、突出地域特色、突出山水园林、突出统一色彩、突出统一业态,提升城市规划水平、配套能力、承载能力、吸附能力、风貌特色和文明素养。加大农牧区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在乡镇、村、居民点开展以脏乱差治理、人畜分离、生活垃圾污水处理为重点的环境突出问题整治,推进改厕、改圈、改灶、改院和治弃、治污、治理乱搭乱建。加快推进生态县(市)建设,积极推进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等生态细胞建设,促进生态经济发展,提高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人居环境。
    加快实施农牧区危房改造。探索加快农牧区贫困户住房、贫困僧尼“扎空”保障体系,整合使用藏区新居、抗震设防、灾损农房恢复重建、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等资金,研究出台农牧区和寺庙危房改造标准及指标,逐年实施特困扶贫对象住房救助工程,确保住有所居、住得安全。
    推进农牧区廉租房建设。实行政府主导,村集体组织实施,为建不起、改不起房的特困户提供保障性住房。通过多种方式、多种渠道拓展廉租房源,鼓励社会捐赠资金用于农牧区廉租房建设。
    积极引导农牧户将现有闲置房屋盘活并用于旅游接待、生产加工、对外出租、委托经营等,增加收益。
    (十一)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川藏铁路雅康段前期工作,争取早日开工;尽快建成格萨尔机场并实现通航,康定机场、亚丁机场开通更多航线;加快推进雅康高速公路建设,积极推动高速公路向南北延伸;加快推进国、省干线公路提档升级,实现州到县有三级及以上公路连接,每个贫困县有两个以上对外公路通道,构建进出通畅、铁路公路机场衔接、四通八达、安全舒适、便捷高效的立体交通体系,努力建设川西北区域性交通枢纽。
    大力实施农村公路建设攻坚行动计划,加快推进通乡油路和通村、通寺硬化路以及县乡道改善、村道完善、溜索改桥等工程建设,实现所有乡镇通油路和贫困村、新村聚集点、寺庙通硬化路。强化农村公路安保工程建设,建立道路养护长效机制,提升农村公路覆盖范围和通行保障能力。加快完善农村客运配套设施,推进村村通客运班线,根本改变群众出行难、行路难、运输难等状况。
    (十二)加快建立供水保障体系。争取把水利项目纳入国家和省级水利规划和年度计划。加快大中型骨干防洪控制性工程、抗旱应急备用水源工程等建设,支持各县(市)通过挖潜配套与新建水源相结合,开展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小型农田水利、牧区水利、“五小水利”等工程建设,改变高原农牧业生产“靠天吃饭”的现状。
    全面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十二五”规划。做好饮水安全和节水灌溉调查工作,有序实施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加强水源监测和水质保障,发展适度规模集中供水,大力提高集中供水率、自来水普及率、供水保障率、水质合格率,构建精准到户到寺的饮水安全保障体系,让老百姓喝上干净水、放心水。支持建立农牧民用水专合组织,加快小型水利工程确权登记颁证,充分调动农户建设、管理、维护水利设施的积极性。
    (十三)推进电力和信息网络全覆盖。大力实施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和无电地区光伏工程,重点解决贫困村和寺庙供电设施落后、供电能力不足的问题,全面提升配电供电能力和供电质量,尽快实现农牧区电网改造全覆盖,逐步实现县域电网同网同价、供电服务均等化。利用太阳能等多种方式,解决分散居住户用电用能的难题,全面消除无电户。以开拓和培育农村电力市场为目标,坚持安全、经济、多供、少损的供电方针,优化和加强农村电网布局,形成满足需要、适度超前的农村中、低压电网。
    大力推进信息网络全覆盖。持续推进电信网、广电网、互联网“三网融合”和资源共享,扩大城乡通信网络和互联网覆盖面,切实跨越“数字鸿沟”,加快推进互联网建设。进一步完善州、县(市)、乡(镇)三级传输网络布局,向大容量、高带宽、安全性、智能化的综合传输承载网络发展。加快信息化建设进度,重点推动电子政务、电子商务、环保、社会安全、旅游、教育、医疗、劳动保障等信息化建设。统筹有线、无线和卫星三种覆盖方式,推进电视户户通、广播村村响和宽带村村通建设,大力实施州县(市)广播电视覆盖工程,让广大农牧民群众共享现代文明。
    (十四)全面提升教育事业发展水平。坚持扶贫先扶智、治穷先治愚,通过解决一人读书,实现一人就业,带动一个家庭脱贫,从根本上阻断贫困代际传递。
    实施基础教育巩固提升计划。全面推进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努力提高学前教育公共服务水平。建立健全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清退未成年人入寺后的入学安置责任机制,巩固和提升普及义务教育成果。大力改善办学条件,积极发展规模寄宿制教育,实现义务教育县域内基本均衡发展。狠抓现代化、规范化普通高中学校建设,加快推进高中教育发展;加强职业高中发展,推进在北路建设一所职业高中学校。实施“3333”智慧甘孜教育体系建设,加快数字化、信息化、优质化远程教育办学进程,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共享范围。
    实施民族地区十五年免费教育计划。大力实施免费学前教育计划,落实公办入园幼儿“一免一补”政策;认真落实义务教育阶段“三免一补”政策,确保应免尽免、应补尽补;实施普通高中“两免”教育计划,落实好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政策、国家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政策,切实减轻贫困学生家庭的经济负担。继续实施“9+3”免费职业教育计划。
    实施乡村教师专项支持计划。积极对接四川省免费师范生培养计划,拓展农牧区乡村教师补充渠道,实现县域内城乡学校教师岗位结构比例总体平衡。全面对接落实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和国家级贫困县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加强教师周转宿舍建设,改善教师生活条件。推进义务教育阶段教师队伍“县管校用”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制度。加大乡村教师培养力度,重点推进“双语”培训,全面提升乡村教师能力素质。健全乡村教师激励机制,对在乡村学校长期从教的教师给予特殊照顾。
    实施藏区千人支教帮扶计划。按照已有的结对帮扶平台,进一步明确校对校的对口支援关系,实现对口帮扶全覆盖。积极向对口支援地争取选派一定数量的优秀教师到州内支教,并积极创设良好的工作生活条件。选派一定数量的幼儿园和中小学校管理干部、一线教师到对口支援学校挂职锻炼和跟岗学习。按照“三区”人才支持计划中的教师专项计划,每年接收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优秀幼儿园、中小学骨干教师到乡村支教。
    (十五)加快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建立完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健全完善医疗服务体系、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和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切实提高医疗卫生服务的保障水平。
    强化医疗卫生机构建设。以人才、技术、重点专科、远程医疗为核心,推进州、县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提高综合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实现建成1个三级甲等、1个三级乙等、12个二级甲等、24个二级乙等公立医院的目标。加力推进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距离乡村较远的寺庙设卫生室,实现全州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达标率达到100%。扎实开展基层卫生“三大行动”,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强化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医技人才定向培养,免费定向培养100名医药学本(专)科生,免费订单定向培养100名藏医药本科生;多渠道培养引进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卫生人才,确保每个乡镇有1名全科医生。推进乡村医生一体化管理,逐步建立“乡聘村用”机制,培养1000名合格村医,落实不合格村医退出机制。组织医务人员到对口支援地区二甲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免费进修。将二甲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的卫生技术人员,纳入基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聘范围。
    强化医疗卫生对口帮扶。严格落实医疗机构对口支援制度,对接好省内三级医院对口支援18个县(市)级医院、二级医院对口支援全州乡镇中心卫生院工作,18个县(市)级医院全部建立省、州、县三级医院远程会诊系统和省、州、县、乡四级医疗卫生机构远程教育系统,开展网络医疗、教学服务。建立纵向医疗联合体,完善双向转诊机制。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技术人员柔性流动服务机制,组织名医、优秀医生到边远乡村开展巡诊服务。
    强化公共卫生服务。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专业公共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全面落实11类基本和7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购买服务管理方式试点,加强包虫病、大骨节病、艾滋病、结核病等重大疾病防控。进一步拓展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领域,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认真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切实落实党政主要领导负责制,严格控制政策外生育,优先扶持计划生育贫困家庭脱贫致富。
    (十六)实施文化惠民扶贫行动。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开展“新家园、新生活、新风尚”活动,积极倡导现代文明理念和生活习惯。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州县图书馆、文化馆(站)、影剧院等文化场所建设,大力实施电视户户通、应急广播、村文化室(文化院坝)、科普宣传栏等乡村文化阵地建设。推进“视听乡村”、农村电影放映、农家书屋、寺庙图书馆、文化惠民演出、送科技文艺法律下乡等文化惠民工程,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积极健康的文体活动,不断丰富群众业余文化生活。采取项目招标、政府采购、直接委托等方式,对接和支持省、州文艺院团增加到贫困乡村演出场次,支持举办具有民族特色的文化展演活动和群众性民族传统节庆、民族民间艺术展演活动,扶持发展农牧民演艺团体、本地演出队和藏戏团,把到贫困村演出场次列为州县文艺团体、文化馆(站)考核指标。大力培养发展基层文艺创作、活动组织策划、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群众业余文艺人才等文化队伍。注重民族文化遗产的保护和挖掘,加强对农牧区古村落、古建筑等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利用,打造特色独有文化品牌,推动文化产业发展,促进群众就业和增收致富。
    (十七)建立完善科技服务体系。加大科技攻关和成果转化力度,加快科技扶贫示范村和示范户建设。充分发挥现代信息网络作用,为贫困村、贫困户提供生产技术、市场信息、政策咨询。借助对口帮扶、对口援建、院州、校州合作渠道,加强与省级部门、科研院校、周边地区和沿海经济发达地区的合作,组织技术专家到贫困乡村开展技术指导、技术帮扶。以“百千万康巴英才工程”为契机,支持农牧民开展群众性创新创业活动,扶持草根能人、返乡青年、乡村旅游人才创新创业。大力选派科技扶贫团、科技特派员、科技副县长、科技副乡长到贫困地区工作。鼓励科技人员到贫困乡村创办领办企业、培训产业技术骨干、提供技术咨询等。广泛开展科技人员“一对一”到户帮扶指导,突出抓好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主、农牧业合作社骨干的培训。
    (十八)推进包虫病综合防治行动。我州是包虫病重灾区,其危害程度深、防控难度大、病员医治直间接支出高、康复效果差,是我州最大的民生难题之一。要科学建立以各级政府为主体,发改、农业畜牧、水务、公安、扶贫、教育、财政、工商、卫生(疾控医疗)、城管等部门按职能参与的综合防治体系,制定完善规划,强力推动包虫病综合防治工作。
    开展全面健康教育行动。积极编制双语健康教育读物,大力开展大众健康、学校健康、宗教人士健康、屠宰人员健康教育。开展犬只专项治理行动。制定犬只管理办法,加大犬只控制力度,实行家犬限养拴养、登记管理、定期驱虫等措施。以包虫病重灾乡村为重点,制定有效的无主犬清除措施,实现主要感染源逐年递减。加强中间宿主防控。强化动物及其产品检疫监管,加强鼠类等小型哺乳类动物灭治,提升中间宿主免疫,建设规范化牲畜屠宰场点。实施饮水安全保障工程。结合“十三五”农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工程规划,在流行区全面开展打深井和集中式供水工程建设,保障饮用水安全。加强疫情监测。建立健全全州包虫病疫情监测体系,设立监测点,强化疫情监测。
    (十九)持续推进生态扶贫工程。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统筹好生态保护与扶贫攻坚关系,通过生态扶贫构建国土生态安全体系,筑牢甘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基础,拓宽群众增收渠道。建立和实施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负有责任的领导干部严肃追责。
    加强生态保护建设。积极开展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退牧还草、湿地恢复、沙化治理、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等重大生态工程建设。治理突出生态问题,积极探索沙化治理新模式,开展水土流失治理和水土保持生态修复,严格限制水土流失严重、生态脆弱区域的生产建设活动。建立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和资源开发利益分配机制,争取提高补偿补助标准,支持群众直接参与生态工程建设,增加其生态建设管护收入,让群众成为生态保护的参与者、受益者。
    加强生态资源利用。结合区域特色优势产业,发展一批能促进当地农牧民增收致富的林、草、果、药等特色经济产业,建设一批植物花卉(彩叶)观赏、森林康养基地和森林人家,大力发展立体林业和循环经济,促进生态资源转变为经济效益。全面落实草原生态奖补和集体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确保区域森林、草地、湿地等自然生态系统修复和稳定。
    加强防灾减灾避灾。加大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治力度,抓好灾害监测预警、工程治理等综合防治措施,开展地质灾害威胁重新选址搬迁工程、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建立和完善地质灾害预警系统、森林防火预警预报系统、畜牧灾害应急预警系统、林业有害生物预警系统等各级生态保护预警系统,减少各种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
    四、构建运行机制,着力创新精准扶贫管理模式
    (二十)建立目标责任机制。州扶贫攻坚工作指挥部要加强对扶贫工作的牵头抓总、分类指导,做好目标确定、组织动员、进度安排、推动实施、督促检查等工作;定期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并对全州扶贫攻坚作出总体评估和进度安排。州级相关部门要在行业上加强统筹,围绕全州同步小康安排工作进度。县(市)是扶贫开发攻坚的工作主体、责任主体、实施主体、管理主体,要做好人力调配、项目落地、资金管理、信息统计等工作。乡(镇)、村(社区)要做好组织带领群众推进项目实施、登记造册、监督管理、信息反馈等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和部门联系指导贫困乡(镇)、村工作制度。县(市)、乡(镇)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是扶贫开发第一责任人,要与上级党委政府逐级签订脱贫责任书,每年专题报告扶贫工作进展情况,层层压实扶贫攻坚责任,切实将扶贫开发任务落实到村、精确到户、精准到人。要在省已经建立机制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州级层面的扶贫攻坚综合信息库、扶贫攻坚咨询评估督查制、扶贫攻坚上下衔接制、扶贫攻坚数据监测精准制、扶贫攻坚考核评价制、扶贫攻坚社会力量参与制、扶贫攻坚行业扶贫考核制等1库6制。组织村民采取自建方式实施国家投资的贫困村小型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县(市)、乡(镇)做好全程指导。把因灾因病返贫致贫的贫困群众,纳入下年度扶贫攻坚计划,由州、县(市)出资帮扶脱贫。州要科学编制扶贫攻坚“十大方案”,各县(市)要做实《精准扶贫“十三五”规划》,把扶贫方案和规划与区域发展、产业发展、对口援建、行业规划相衔接。
    (二十一)健全投入增长机制。整合民生项目资金、涉农项目资金、对口支援资金,对同一区域同步投入、集中使用,项目资金由各县(市)统筹使用。建立动态稳定的投入机制,逐年增加财政专项投入,提高扶贫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盘活用好财政存量资金和增量资金,真正把每一分钱都用到扶贫开发“刀刃”上;新增财力重点用于扶贫开发,优先解决最为贫困的乡村和农牧民的难题;加大行业扶贫资金投入,每年投入贫困村的项目资金原则上不低于60%。大力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引导社会资本投向扶贫攻坚。
    扎实推进金融扶贫惠农工程,州、县(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存款主要用于本地信贷投放,确保各县(市)每年各项扶贫贷款规模高于上年。用好支农再贷款等货币政策工具,督促各县(市)金融机构将支农再贷款资金主要用于扶贫开发领域,做实扶贫贴息贷款、残疾康复扶贫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和农村青年小额贷款,执行优惠利率,切实让利于民。用好两大扶贫特惠金融产品,对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实行5万元以下、期限在3年以内的免抵押担保、基准利率放贷、扶贫资金贴息、县建风险金补偿的小额信贷政策。对接做好国家农业发展银行移民搬迁发债和贷款政策。开展农牧区产权抵押融资试点,逐步在全州推广农村土地流转收益保证贷款。深化政策性农业保险,拓展农业保险险种和承保覆盖面。用好民贸民品贴息贷款政策,支持民族工商业加快发展。建立扶贫项目资金公开制度,定期开展全面审计,支持依法监督、公众监督和舆论监督,防止挤占、挪用、贪污浪费和虚报冒领,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做到阳光扶贫、廉洁扶贫。
    (二十二)构建资产扶贫机制。帮助贫困村和扶贫对象培育发展农村经纪人、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及农牧业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大力发展特色种植养殖业、手工业、农畜产品加工业和乡村旅游经济等新型业态。加快成甘工业园区、雅甘工业园区等园区建设步伐,加大广东和省内对口帮扶地区等招商引资力度和高原生态农牧业、民族特色手工业等扶贫企业落地力度,不断提升扶贫攻坚的产业基础。探索资产收益扶贫模式,引导贫困村将集体资产、贫困户将承包土地、草地、林地和个人财产入股,采取委托经营、合作经营等方式,确保贫困村和贫困户多渠道增收。探索投资收益扶贫模式,将财政扶贫资金投入形成的资产量化给贫困户,将财政支农资金投入到村或合作社形成的资产划出一部分,采取优先股的方式量化到贫困户,实行贫困户收益保底、按股分红。探索理财收益扶贫模式,对无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可将无指定用途的扶贫捐资或安排到户的扶贫资金,采取委托经营方式,帮助其获得理财收益、分红收入。
    (二十三)创新社会扶贫机制。广泛动员和凝聚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形成政府、市场、社会互为支撑,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的大扶贫格局。充分对接定点扶贫的中央直属机关、省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继续深入与浙江省经贸合作,巩固东西扶贫协作成果,创新广东省对口支援和省内发达市县“4+15”对口支援我州工作方式,在互惠互利基础上推进共同发展。做好州内定点帮扶工作,积极筹措资金,落实帮扶规划,选派更多优秀中青年干部到贫困乡(镇)、村挂职与蹲点扶贫。引导鼓励资源开发地企业承担更多扶贫开发任务。充分发挥院校厅战略合作、民主党派、群团组织、驻州驻训部队等在扶贫开发中的作用,鼓励、支持、帮助各类非公有制企业、社会组织、个人自愿定向、包干等方式参与社会扶贫,增强扶贫开发攻坚社会合力。搭建社会力量参与扶贫的信息平台,探索社会扶贫参与机制,开展好“10·17”国家扶贫日和“11·19”爱心慈善日活动,引导社会力量自发自愿参与扶贫。
    (二十四)完善绩效评估机制。制定减贫验收办法,明确贫困户脱贫标准、贫困村“摘帽”标准,完善扶贫开发统计与贫困监测制度。把扶贫攻坚作为各县(市)考核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经济社会发展实绩的主要指标,完善实绩考核办法,配合省上做好各县(市)扶贫开发考核工作,强化考核结果运用。研究制定州级部门扶贫开发攻坚工作的目标考核方案,把考核结果作为州级部门年度综合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州、县(市)成立扶贫开发督促检查工作机构,通过明查暗访、实地调研、跟踪问效等形式,加强对行业扶贫工作的考核和定点帮扶工作的督查,对每年完成目标任务情况进行通报。建立贫困村退出机制,对“摘帽”的贫困村,保持扶贫政策不变、扶贫投入不减,巩固扩大扶贫成果。
    五、强化组织保障,踊跃承担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历史重任
    (二十五)建强领导班子。把扶贫开发攻坚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州工作的中心任务,以脱贫奔康的实绩检验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效。州、县(市)要及时成立扶贫攻坚工作指挥部,调整充实各级扶贫攻坚工作力量,注重选派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基层工作经验丰富,一心为民、干在实处的干部担任县(市)、乡(镇)、村党政主要领导,有针对性地配备熟悉现代农牧业、旅游发展、乡村建设、群众工作、寺庙工作等方面的领导干部,切实强化扶贫开发工作领导责任制。对扶贫工作实绩突出的干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对考核结果排名靠后或不合格的,该撤职的撤职;对扶贫开发攻坚措施不力、成效不佳的,该调整的调整;对扶贫帮扶和驻村帮扶重视不够、工作不实的,该追责的追责。大力实施“扶贫攻坚人才引培工程”,整合州、县(市)、乡(镇)人才扶贫工作力量,锻造一支留得住、用得上、干得好的扶贫攻坚人才队伍,充分发挥人才在扶贫攻坚中的支撑作用。
    (二十六)夯实基层基础。把扶贫开发与基层组织建设相结合,大力开展软乡弱村集中整顿,抓好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选好配强村“两委”班子,鼓励和选派思想好、作风正、能力强、真心为群众服务的优秀年轻干部、退伍军人、高校毕业生到贫困村工作。结合实际落实贫困村“第一书记”、贫困地区党组织联建帮扶、扶贫开发产业链建党组织“三个全覆盖”,切实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坚强堡垒。大力开展千名基层骨干、千名基层后备干部“双千”培训,实施贫困地区党员筛选、跟踪“双向培养”计划,培养和引进一批教育、卫生、农牧科技、文化、旅游等专业技术人才。
    (二十七)加强乡村治理。将扶贫开发攻坚与乡村治理相结合,坚持资源整合、重心下移,健全基层组织和公共服务运行经费保障机制,健全符合贫困地区实际的利益协调、治安防控、民主自治等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和社会组织等作用,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的关爱帮扶服务,深化残疾人量化服务。推进村民自治,引导村民依法制定村规民约,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深入推广“四议两公开一监督”。推进农牧区依法治理,健全完善农牧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大力开展农牧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确保广大农牧区和谐稳定、群众安居乐业。
    (二十八)深化驻村帮扶。按照“部门帮扶到村、第一书记到村、干部帮扶到户、补齐短板到户”的要求,统筹整合结对认亲、同心同向、共建共创、爱心帮扶等力量,从州、县(市)、乡(镇)三级抽调了解农牧区、能力较强的优秀干部,组成驻村帮扶工作组,确保全州1360个贫困村每个村至少有一个驻村帮扶工作组、有一个联系单位、有一名“第一书记”,每一户贫困户均有帮扶责任人(已有结对认亲干部),实现贫困村驻村帮扶全覆盖。加大对驻村帮扶工作组和驻村干部的考核力度,落实建强基层组织、推动精准扶贫、为民办事服务、提升治理水平四项任务,驻村帮扶工作组要长年驻扎、包干完成脱贫任务,贫困村不“摘帽”、贫困户不脱贫,驻村帮扶工作组就不撤出。
    (二十九)突出群众主体。坚持扶贫先扶志,发挥贫困群众的主体作用,引导其转变思想观念,坚定信心、不等不靠、苦干实干,依靠自身努力增加收入、改变落后面貌,过上幸福美好生活。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正确引导群众预期,切忌好高骛远,影响扶贫开发工作连续性。要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国家的扶持和社会各界的帮助,是必要的,但是外部的支持只有和贫困地区干部群众自强不息、苦干实干结合起来,才能真正发挥作用。贫困地区干部群众的自身努力,是脱贫致富的决定因素,是完成扶贫攻坚任务的基本保障。在今后扶贫开发过程中,要大力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贫困地区干部群众中蕴藏着巨大的潜力,要最大限度地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克服等靠要思想,改变消极畏难和无所作为的精神状态,真正依靠自己的力量解决精准脱贫问题。根据贫困群众需求制定扶贫措施,认真落实一事一议、村民自建、以工代赈、以奖代补等政策,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强化群众监督和群众评价,确保扶贫项目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三十)创造稳定环境。时刻绷紧维护稳定这根弦,始终把反分维稳放在第一位,坚持在确保社会大局持续平稳的前提下,推进加快发展和扶贫攻坚各项工作。深入推进法治甘孜建设,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遇到的各类问题,为扶贫开发攻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和社会氛围。把扶贫开发攻坚作为重要的民心工程,千方百计解决群众困难问题,积极引导群众发展致富,防止老百姓“被小康”的现象,不断夯实团结和谐的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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