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日报》 2015年09月14日
贫困村第一书记选派工作专项督查启动
4个督查组将就第一书记选派落实、在村履职、管理考核、激励保障等进行重点督查
本报讯(林凌 记者 熊润频)贫困村第一书记是否如期选派到位?履职第一书记是否真正脱产驻村?为保证第一书记选得优、住得下、干得好,即日起至18日,省委组织部启动对贫困村第一书记选派工作专项督查,4个督查组将就第一书记选派落实、在村履职、管理考核、激励保障等情况进行重点督查。
根据相关要求,我省所有贫困村必须在8月31日配齐第一书记。选派到位后,第一书记须脱产驻村,在村工作时间不得低于全年工作日总数的三分之二,并与村干部同出勤同考核。
此次专项督查,督查组将通过调阅查看资料、记录,实地探访和抽查暗访等形式,重点督查落实第一书记选派工作要求情况,包括8月底前选派到位情况,建立工作台账等情况;第一书记驻村工作情况,是否真正脱产驻村,在村工作时间是否达到要求,是否制定精准扶贫工作计划、具体措施以及组织实施等情况;各地加强对第一书记从严管理考核情况和对第一书记关心激励情况等。
专项督查结束后,省委组织部将通报各地第一书记选派落实情况。对工作不认真、不负责的第一书记,将责成市县两级党委组织部对其约谈、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的,市县两级党委组织部要通报批评、及时调整。同时,市县两级党委组织部也要组织力量适时开展督查,县(市、区)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市(州)每两月至少开展一次,并及时通报督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