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报》 2015年11月11日
本网讯(记者 张磊)为加快推进康定“11·22”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确保今年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划上圆满句号并为明年工作布好局、开好头。11月9日上午,我州召开康定“11·22”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推进会。会议总结了前一阶段康定“11·22”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就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康定“11·22”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自启动以来,州委、州政府团结和带领广大干部群众全力、全员、全速推进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通过大家共同努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至11月6日,392个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在建286个,完工98个,累计开工率97.96%,完工率25%,完成投资15.1亿元。
会议对恢复重建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通报。截至11月6日,项目开工率仍未达到省政府要求的98.7%,8个未开工的项目中,除了6个特殊项目外,丹巴县边耳乡堤防工程和道孚县重建畜圈舍项目还未能开工建设。城乡住房重建任务完工率24.55%,距离2015年30%的重建任务还有一定的差距,特别是丹巴县74户城乡住房重建户,完工14户,完工率仅有18.92%。受灾各县(市)和州本级项目前期资料完善情况较差,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开展不全面、不深入,同时受合同取费问题制约,导致总承包项目施工合同尚未签订,严重影响了资金拨付。
针对存在的问题,会议对全州下一步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提出7点建议。一是督促项目开工,提升项目整体开工率。二是规范项目调整,圆满完成重建任务。三是加强沟通协商,完成总承包项目施工合同签订。四是完善资料,加快资金拨付力度。五是提升工作效率,加强项目竣工验收。六是提前谋划布局,科学安排重建工作。七是逗硬目标考核,严肃责任追究制度。
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组织实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操刀手”要紧紧围绕省政府确定的“开工率达到98.7%、实物工程总量达到30%、投资额达到12.3亿元、8个集中安置点安全温暖过冬”年度目标任务,严格项目监督,确保重建质量安全,认真查漏补缺、确保资料完善手续完备,加强资金监管,坚持阳光重建、廉洁重建,合理调整、据实实施,确保项目顺利交账,提前部署,统筹好明年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会议特别强调,各级各部门要大力深化灾后恢复重建目标管理,强化保障措施,明确目标定位,做到意识再强化、领导再加强、思路再清理、进度再推进、考核再严格、奖惩再逗硬,确保灾后恢复重建目标的全面实现。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失职渎职的,对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甚至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格按照《康定“11·22”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问责追究办法》和州委书记刘成鸣批示要求严肃问责。对在恢复重建工作中发现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坚决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绝不姑息迁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