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州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上
州人大常委会主任 李康
2016年1月14日
各位代表:
我受州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2015年,在中共甘孜州委的坚强领导下,州人大常委会坚持正确的工作方向,坚持依法办事的工作原则,坚持民主法治的工作主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认真完成州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推动人大工作迈出新步伐,取得新成效。
一、加强立法工作,推进依法治州
依法治州,立法先行。 2015年,州人大常委会以新《立法法》颁布施行为契机,制订了《甘孜藏族自治州立法程序规定》,进一步规范我州立法工作程序,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常委会采取实地调研、外出考察学习、组织开展立法研讨会、建立州内立法专家咨询库、邀请专家讲座等办法,努力提升民族自治立法水平,立改废释并举,立法成为常委会工作的“重头戏”。
为推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活动,常委会扎实开展《甘孜藏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制定工作,这是我省民族地区第一个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方面的立法项目,州委高度重视并纳入2015年全州“十项重点工作”内容。常委会先后十多次组织力量对《条例》(草案)进行研究讨论,反复修改,特别是紧扣中央西藏工作座谈会和省委藏区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吸纳省人大民宗委和省政府有关部门意见,并在《甘孜日报》、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登载,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认真学习借鉴兄弟民族地区的成功做法和新鲜经验,严肃认真地进行了三次会议审议。
为依法规范我州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常委会及时启动了《甘孜藏族自治州实施〈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的补充规定》的立法工作。《规定》直面全州城乡环境问题,从大处着眼、从细处着手,进一步明晰了公民义务、管理主体,重点对犬只管理、经幡悬挂、机动车停放、宗教场所环境卫生、临街建筑物等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作出明确规定,具有明显的甘孜特色。
为适应气象现代化发展需要,常委会制定了《甘孜藏族自治州气象条例》。《条例》坚持气象事业的基础性、公益性定位,紧贴全州气象灾害防御、农牧业生产、旅游业发展等实际需要。为有效调动群众培育保护集体商品林的积极性,用法治的手段遏止、打击和震慑盗伐盗运盗卖林木的违法行为,常委会及时制定《甘孜藏族自治州集体人工商品林管理条例》,为全州依法管理集体人工商品林提供了法律支撑。同时,根据国家取消有关行政审批权的规定,修订了《甘孜藏族自治州草原管理条例》。
配合省人大常委会来我州开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办法(修订草案)》、《关于修改〈四川省村民委员会选举条例〉的决定(草案)》和《四川省教育督导条例》的立法调研工作,同时还完成了《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实施办法(修订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法(草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等征求意见工作,结合我州实际对上述草案提出了修改意见。开展了《甘孜藏族自治州土地管理条例》前期立法调研工作。颁布了《甘孜藏族自治州藏族语言文字条例》。
二、改进监督方式,提升履职实效
常委会围绕推动州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和保证法律法规正确有效实施,抓住事关全州改革发展稳定全局的重要问题、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依法行使监督职权,解决好监督工作“最后一公里”问题,确保监督落地。一年来,共听取审议“一府两院”18项工作报告,检查4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开展27次专题调研活动。
(一)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常委会高度重视州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在调研的基础上,听取了州人民政府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既充分肯定成绩,鼓劲加油,又要求州政府高度重视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会议批准的各项指标全面完成。7至9月,常委会深入部分县(市)开展政府性债务专题调研工作,对长期以来政府累积各类债务进行了调查摸底,分投向、分类别、分资金来源对债务情况进行了全面详实的了解,针对举债不规范、债务问题突出、隐性债务规模偏大等问题,提出了“完善政府债务管理制度,推进科学化管理;认真贯彻相关法律法规,坚持依法举债;努力化解存量债务,积极防范债务风险”等要求。
(二)积极参与“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常委会高度重视“十三五 ”规划编制工作,深入各县开展规划编制前期工作调研,征询驻州全国、省、州人大代表及及社会各界对《十三五规划纲要(征求意见稿)》意见,及时将征集的130余条建议反馈州“十三五”规划领导小组。配合省人大财经委完成了“十三五”规划纲要编制相关工作调研。
(三)开展工业园区视察,助推“飞地”经济发展。10月,由常委会主要领导带队,组织部分全国、省、州三级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我州首个“飞地”工业园区——甘眉工业园区进行视察,实地视察了两个在建和两个已投产项目,听取了园区管委会工作汇报,并与眉山市进行座谈,全面了解园区建设及经营管理情况。听取和审议了州人民政府关于甘眉园区投资建设经营管理情况的报告,形成了审议意见送州人民政府办理。在深度分析园区发展前景和潜在风险的基础上,形成专题材料报告州委。
(四)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针对我州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组织康定等6个县(市)和州级部门有关负责同志进行安全知识集中培训和考试。协助省人大常委会来我州开展《安全生产法》和《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执法检查工作。
(五)开展审议意见和专题询问问题落实情况“回头看”活动。2015年,常委会对有关藏传佛教事务条例、全州科技和知识产权工作方面的两个审议意见办理情况进行“回访”,督促相关部门抓好落实。2014年12月,常委会首次采取专题询问方式,对州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工作进行专题询问,提出了整改意见。常委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及时进行交办,通过上门督查、电话了解、听取汇报等方式,对被询问部门的答复和承诺进行跟踪监督,询问会提出的5个问题得以落实。
(六)加强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新《预算法》,依法履行预算决算审查监督职责,听取审议决算、审计工作、预算执行情况等报告,要求完善政府全口径预算管理体系,健全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扎紧财政预算管理制度这道篱笆,责成有关方面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认真整改、严肃问责。州人民政府就审计查出问题的纠正情况和处理结果向常委会作出报告。从报告情况看,各被审计单位积极整改,促进增收节支37232 万元,挽回和避免损失18305万元。为加强人大对部门预算的审查与监督,规范部门预算行为,2015年已将州级除涉密外的所有部门部门预算提交人代会审查。常委会还及时审查和批准了州人民政府预算变动和债券资金安排使用方案。
(七)加强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司法公开、检务公开监督工作。常委会对我州10个县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司法公开、检务公开工作进行实地调研,形成详实的调研报告。省人大常委会有关领导作出批示:“人大履职调研可更务实,更超脱,更易听到真话。甘孜州人大这份调研报告可为民族地区党委科学决策、‘一府两院’依法办事提供参考”。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相关工作报告,要求切实把公正司法作为生命线,用法治之光来凝聚正能量,满足全州人民新期待。
(八)依法保护未成年人,改善未成年人保护状况。未成年人保护法是我国第一部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专门法律,是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利的基本法。去年3月,我们切实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执法检查,推动有关方面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着力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营造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良好社会环境。
(九)加强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提升人民群众的依法调解意识。常委会对州内8个县人民调解工作情况进行了实地调研,听取和审议了州人民政府相关工作报告,要求依法加强和规范人民调解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制度在维护社会稳定、实现群众自治、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中不可替代的作用。
(十)对州内天主教、基督教、伊斯兰教情况进行调研,促进依法管理工作。常委会本着“尊重差异、包容多样、共促和谐”的原则,对我州境内天主教、基督教、伊斯兰教现状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研,听取和审议了州人民政府关于天主教、基督教、伊斯兰教依法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要求政府和相关部门及时采取措施,依法加强和规范我州宗教管理事务,做到信仰上尊重、政治上团结、管理上加强。
(十一)开展全州体育、文化工作监督检查。3月,常委会深入到州内8个县,实地调查了解体育工作的开展情况,针对体育工作中存在的场地设施建设滞后、体育事业经费投入不足、体育专业人才及体育专职教师匮乏、体育产业发展滞后等问题,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要求。7月,常委会对全州开展文化工作情况实地调研,听取和审议了州人民政府关于文化工作的情况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我州文化工作取得的成绩,针对文化工作中存在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网络不健全、文化事业发展经费投入不足、专业人才匮乏、产业发展滞后等问题提出了建议和要求。
(十二)聚焦“三化联动”,促进产业发展。7月,常委会对全州农牧业现代化发展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要求政府充分发挥主导和引领作用,在基础设施建设、特色产业发展、市场主体培育、产业基地建设、产品质量安全、“三化联动”发展上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努力实现全州农牧业现代化发展目标。
8月,常委会对全域化旅游推进情况开展调研,听取和审议相关工作报告。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善基础设施,提升接待能力;拓展旅游产业,实现融合联动;围绕扶贫攻坚,发展乡村旅游;坚持依法治旅,提升管理水平”等建议意见。
(十三)开展水电移民安置工作专题调研。水电开发移民安置工作,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和全州发展稳定大局,代表关心、社会关注。常委会在2012年对全州水电移民安置工作进行专题调研的基础上,再次组织有关部门赴大渡河、雅砻江流域实地调查移民安置工作进展情况,走访移民群众广泛听取意见建议,提出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先移民后建设原则、探索完善符合我州实际的移民政策、积极培育后续产业、继续做好过渡移民工作、狠抓工程建设外部环境治理、妥善解决小水电遗留问题、高度重视环境保护”等对策建议。
三、做好代表工作,发挥代表作用
州人大代表是州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尊重代表的权利就是尊重人民的权利,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就是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做好常委会的工作,离不开广大代表的支持和参与。
(一)加强同代表的联系。建立健全并认真落实主任会议组成人员、常委会委员联系代表制度。主任会议组成人员联系275 名州人大代表,常委会委员联系248 名州人大代表。主任会议成员带头深入基层,加强与农牧民代表的联系工作,如针对石渠县农牧民代表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与牧民生存发展矛盾突出的问题,常委会开展专题调研,向州委提出了石渠县生态环境保护的建议意见,州委十分重视并积极采纳。
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去年先后邀请30多名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邀请部分代表参与预算草案、计划草案初步审查。健全向代表通报常委会、专门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重要工作情况制度,就有关工作征询代表意见建议。“一府两院”密切与州人大代表的联系,积极回应代表和群众的关切。
(二)积极开展代表活动。去年,常委会先后组织州人大代表分3个视察组开展集中视察活动,7名常委会领导分别带队,2名全国人大代表、8名省人大代表、115名州县(市)人大代表参加视察,18个县(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参加交叉视察,形成《关于康定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情况的视察报告》、《关于石渠、德格、白玉三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集中视察的情况报告》、《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广电工作的视察报告》等3份内容翔实的视察报告,体现了人大代表的情怀、责任与担当,如:代表们提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是民心工程,要严把规划设计关、建设质量关、竣工验收关,让农牧民群众用上放心水”,“要将寺庙、学校的饮水安全问题一并纳入实施,保障全民饮水安全”,“要进一步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供水保证率和水质合格率,切实解决好农牧民饮水安全‘最后一公里’问题”等建议,州委成鸣书记在视察报告上作出重要批示。
去年10月,常委会再次聚焦我州全域旅游发展,组织部分全国、省人大代表到泸定、丹巴、道孚、雅江、稻城五县和海螺沟、亚丁景区管理局就我州全域旅游推进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就相关工作提出了对策和建议。
(三)认真办理代表建议。州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上,州人大代表共提出建议意见134件。其中,119件交由州政府办理,15件交由州委相关部门办理。常委会确定《关于增加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设备的建议》、《关于解决农友牌低速载货车有关遗留问题的建议》和《关于加快民族地区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等7个建议为重点建议,由7名常委会领导分头督办。负责牵头督办的同志多次召集领衔代表和承办单位商议,研究制定督办方案,明确办结时限和要求,多次与代表面对面沟通。
截至2015年8月底,所有建议已全部办理并答复代表,一批代表和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到解决,由“答复满意”向“落实满意”转变。
(四)扎实开展代表联系寺庙僧尼和群众工作。去年,全州各级人大代表积极开展寺庙僧尼联系活动,14000余名代表联系寺庙488座,结对僧尼万余名。常委会向州人大代表发放了履职登记表、群众工作广覆盖笔记、联系选区选民工作笔记,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工作更加广泛深入。
(五)认真组织代表培训活动。去年,在州委的关心下,在北京全国人大会议中心举办了为期5天的州十一届人大代表专题培训班,州人大代表、州县人大机关干部共122人参加培训,开阔了眼界,启迪了思维,增强了履职意识。
(六)积极开展“精准扶贫·人大代表在行动”主题实践活动。甘孜州是全国14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之一,是全省扶贫攻坚的主战场。按照“人人参与扶贫攻坚”的要求,州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带头,每人联系1个贫困村,帮扶2-3户贫困户。常委会机关及时选派3名党员到高海拔地方担任村支部第一书记。全州两名全国人大代表、26名省人大代表、280余名州人大代表联系结对贫困户1000余户,凝聚起了扶贫攻坚工作的强大合力。
去年,常委会对人大代表在人代会期间和闭会期间两方面的履职情况进行考核,进一步督促人大代表充分发挥作用、认真履行职责,283名州人大代表采取到会或书面形式向原选举单位述职,接受了评议。
四、坚持党的领导,做好各项工作
做好民族地区人大工作,必须毫不动摇坚持党的领导,坚定制度自信,在坚持中完善,在实践中发展,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
(一)坚决落实州委决策部署,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常委会坚定不移地贯彻中央和省、州委关于维护藏区稳定的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坚定不移做好维护稳定的各项工作。按照州委统一安排,常委会党组成员常年深入我州边远农牧区和重点寺庙,研究新情况、发现新矛盾、解决新问题,为维护全州社会稳定做出了贡献。
(二)积极开展宣讲活动,认真落实治藏方略。去年,中央召开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提出了依法治藏的重大方略;省委召开藏区工作会议,进一步分析形势、总结经验,作出了加快推进四川藏区经济社会发展和长治久安的重大部署。按照州委安排,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到各县开展宣讲活动,推进依法治理,为促进我州经济社会发展和长治久安献计出力。
(三)依法行使选举任免权。常委会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行使选举任免权有机统一,全年共召开6次常委会会议,10次主任会议;共组织4个批次15人(次)拟提请任命人员的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任命“一府两院”工作人员44人次,及时有效地落实州委的各项决定和工作部署。
(四)开展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专题调研。去年6月,中共中央转发《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提出了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重大举措;11月,省委召开人大工作会议,对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内做好新形势下全省人大工作作出了具体安排部署。我们按照总结、继承、完善、提高的原则,对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开展专题调研,主任会议组成人员带队深入基层,实地了解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情况,形成了调研成果。
(五)加大对外交往与工作交流力度。为推动我州人大工作发展与创新,在州委的关心支持下,常委会组织各县人大常委会、州级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赴省外兄弟民族地区学习考察民族立法、民族文化产业、宗教管理事务和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等方面的新鲜经验和成功做法,开阔了眼界,学到了经验,形成了成果。常委会机关派员到各县开展新《预算法》、新《环保法》宣传活动,取得良好效果。坚持邀请县乡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列席常委会会议,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县乡人大积极支持州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在协助开展执法检查、立法调研、代表服务保障和对外交往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有力推动了人大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
(六)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去年,常委会党组根据省委、州委的统一部署,扎实开展“学习践行‘三严三实’,做‘忠诚·干净·担当的人大干部’”主题教育,并以“严”、“实”二字为标准来考量和改进人大工作:一是在依法履职上体现“严”和“实”,进一步找准发挥人大作用与服务中心工作的结合点,依法履职、科学履职、主动履职;二是在作用发挥上体现“严”和“实”,提倡“真履”、 “敢履” 、“会履”, 增加刚性手段,确保人大监督落地有声;三是在代表工作上体现“严”和“实”, 走好群众路线,百姓的“关注点”成为人大代表的“发力点”,人大工作更加接地气、顺民意、聚民心;四是在自身建设上体现“严”和“实”, 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
常委会党组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结合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和我省南充拉票贿选案深入开展反思讨论活动,强化党纪国法意识,明晰法律与纪律的“高压线”,厘清公权与私利的“警戒线”,做到底线不丢、红线不越。继续加强人大机关作风、制度和素质能力建设,机关作风进一步转变。机关深入开展学法用法机关创建活动,被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司法厅命名为“四川省学法用法示范机关”。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同全州改革发展稳定发展的要求相比,同人大代表、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常委会工作还存在诸多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监督工作的方式方法需要进一步改进,监督工作的刚性和实效需要进一步增强;二是立法工作还不适应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需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巨大优势还有待进一步彰显;三是人大在依法治州和藏区综合治理中的作用还有待进一步发挥;四是代表活动不够丰富;五是对县乡人大工作的指导有待进一步加强。
2016年主要工作
2016年是本届常委会履职的最后一年,州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州委十届八次全会提出的“围绕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一目标,突出脱贫奔康和长治久安两个关键,统筹抓好发展民生稳定三件大事,精心组织实施‘扶贫攻坚、依法治州、产业富民、交通先行、城乡提升、生态文明建设’六大战略”全州工作总体要求,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充分发挥监督的保障和促进作用,充分发挥代表的影响和带动作用,强化法治,依法履职,为建设美丽生态和谐小康甘孜作出新贡献。
一、落实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
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州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全面贯彻落实省委人大工作会议和州委有关文件精神,准确把握人大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不断推动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创新发展,着力构建适合民族地方权力机关特点的运行机制、议事程序和工作制度,使民族地方立法与改革发展决策相对应、督促检查与专项调研相配合、重大事项决定与扩大群众参与相促进、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切实增强围绕全州工作大局推进人大工作的意识和能力,让人大工作更好地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稳定。
二、围绕中心依法行权,用法治手段和法治力量助推“十三五”规划和“六大战略”实施
认真贯彻落实州委十届八次全会的各项工作部署,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美丽生态和谐小康甘孜建设,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全州经济社会发展与长治久安,充分发挥法治在发展民生稳定中的引领推动作用。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立法工作成果运用,善于运用法治手段巩固和扩大全州发展民生稳定成果,用法治力量推进“十三五”规划和“六大战略”的实施。
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加强立法机构和能力建设,科学确定立法项目,明确立法权力边界,确保依法依规行使立法权。做好州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各项法规的报批及颁布工作,服务全州经济社会发展。
三、注重履职创新,推进刚性监督手段常态化
2016年,常委会要围绕全州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大局,把“十三五”规划执行情况、重大项目和重大工程进展情况、重点领域改革情况、扶贫开发措施落实情况、依法治理推进情况、“六大战略”实施情况等作为监督重点,综合运用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询问和质询等形式开展监督,推行审议意见办理情况提交常委会会议表决、政府组成部门向常委会书面报告年度工作和“一府两院”有关专项工作报告满意度测评制度,抓好会前深入调研、会中认真审议、会后跟踪督办等三个重点环节工作,把督促整改与依法纠正结合起来,督查督办与依法办理结合起来,增加人大监督的刚性和力度,推进刚性监督手段常态化。加大对代表意见建议的督办力度,推动办理工作从“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从“办结率”向“办成率”转变。
四、依法行使选举任免权,切实做好换届选举工作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行使选举任免权有机统一,切实保障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知情权;完善拟任命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推行任职表态、颁发任命书等形式;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加强对人大选举和任命人员的监督。
2016年,州、县、乡三级人大将开展换届选举工作,州、县人大常委会要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组织,依法加强对选举委员会的领导,及时研究解决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选举依法按程序进行、确保选举过程风清气正、确保选举结果人民满意。要认真落实省、州委对人大工作的新要求,切实加强人大机关思想、组织、作风和能力素质建设,切实做好对新一届人大代表的履职培训。
五、坚持党的领导,进一步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
2016年,是本届州人大代表履职的最后一年,我们要坚持党的领导,进一步加强人大机关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组织建设,进一步提升人大代表的履职能力和担当精神,扎实开展“人大代表走基层”和“群众奔小康·代表在行动”等主题活动。加强对基层人大的联系和指导,发挥好全州各级人大的整体功能。加强人大机关和人大干部队伍建设,提高服务保障能力。代表要有任期紧迫感,敢担当、勤履职、有作为,通过调研、视察、走访、代表接待日和公开联系方式等形式,进一步拓宽代表联系群众的方式和渠道,真正成为州委各项工作部署的践行者,在推进“六大战略”、建设美丽生态和谐小康甘孜的事业中彰显人大代表的鲜明底色和价值追求。
各位代表,让我们在州委的坚强领导下,依法履职,扎实工作, 在建设美丽生态和谐小康甘孜的新征程上交一份人民满意的履职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