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召开康定“11·22”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领导小组工作会
本网讯(记者 张涛)25日,我州召开康定“11·22”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领导小组工作会,全面贯彻落实2月19日省政府康定“11·22”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专题会议精神,安排部署今年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确保重建任务按计划科学、有序、高效推进。州政府副州长张永德主持会议。
会议强调,今年是康定“11·22”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全面推进的一年,是保质保量完成三年重建任务的关键一年。因此,今年的总体目标是实现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全面开工建设,力争完成90%以上项目建设任务,力争累计完成投资30亿元以上。全面完成26683户城乡住房维修加固和3027户重建任务,全面完成7个农村集中安置点建设任务,完成塔公镇夺拉嘎姆学校教学楼、宿舍和食堂主体建设任务,完成海螺沟市政道路升级改造任务,为2017年全面完成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奠定基础。
会议要求,各受灾县(市)要切实发挥责任主体、工作主体、实施主体作用,用好资金、用活政策,引导和鼓励农牧民群众广泛参与灾后恢复重建。州重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积极协调,主动服务,按照职能职责和重建项目实施规划责任分工,牵头指导重建项目实施,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快项目进度。对未开工项目要逐一制定推进方案,全力攻坚,尽早开工;对完工项目,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出台科学验收办法,高效组织实施竣工验收、竣工结(决)算工作,完善所有项目建设资料。要继续推进“建设施工总承包”模式,保障项目建设质量,将重建工程打造成民心工程、阳光工程,确保灾后重建不出现一例违法违规事件。要加强对灾区灾后重建的环境打造工作,将集中安置点与美丽幸福新村、新型城镇化、旅游全域化等有机结合起来,努力做到重建一个村寨就打造一个景点。要继续加强舆论宣传,通过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对康定“11·22”地震工作进行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的报道,宣传重建正能量,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自力更生、艰苦奋斗、感恩奋进。
会议通报了省康定“11·22”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康定“11·22”地震灾后恢复重建2016年工作计划。
州政府联系副秘书长,州康定“11·22”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有重建任务的州级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