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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种子在高原落地生根

四川日报    2016年03月14日

全国两会上,代表委员点赞藏区依法治理
   ■川报集团特派记者 张立东 钟振宇
    除了村委会委员的身份,来自阿坝州九寨沟县漳扎镇龙康村的全国人大代表林红还有一个“头衔”——藏区法治宣传员。“我们发展旅游,就要给村民讲清楚依法做生意的道理,比如发生经济纠纷要通过法律方式解决。”林红说。
    不仅是在龙康村,在四川藏区的大小村寨,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良序正在形成,法治种子已在高原落地生根。
    运用法治思维 解决矛盾隐患
    “318国道上的货车多,以前当地有些货车挂民族饰品而不挂车牌,通过依法治理,现在这些货车都上牌了,这就是进步。”提到依法治理带给四川藏区的变化,全国人大代表、甘孜州九龙县烟袋乡毛菇厂村党支部书记张国富讲了这个细节。
    前些年,甘孜州约有2万多辆大货车不挂车牌,给道路交通安全和车辆管控带来很大隐患。在推进依法治省进程中,法治思维带来管理理念的变化,通过开展依法专项整治,逐渐解决了货车不上牌的问题。
    全国人大代表、甘孜州州长益西达瓦介绍,近年来,甘孜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依法治藏系列决策部署,紧扣法治领域最突出的问题,深入开展依法治州,让法律成为藏区群众办理事情、解决纠纷时共同的行为准则和依据。
    “我们的普法宣传都务求实效、接地气,形式有很多创新。”益西达瓦说,有的普法宣讲队把法律知识编成汉藏双语的“脱口秀”,深入藏寨牧场一线演出,受到广大农牧民欢迎;有的法院在牧民聚居的地方建立流动法庭,让旁听的牧民看到现代司法在解决矛盾纠纷中的公开公平公正,鲜活的普法让大家认识到法律的作用;有的地方把民间人士、高僧大德、家族长者聘为人民调解员,开展法治培训,使他们的调解建立在法治的底线之上。
    去年,我省藏区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4380余场,强化了广大党员干部和各族群众的法治意识。
用好立法利器 着眼长效机制
    “依法治藏,社会协同机制建设是我省藏区的一大亮点。”全国政协委员、国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施杰是我省“同心律师服务团”得荣分团的成员。在帮扶工作中,他和团员一道为当地法律人才培养献计出力,为当地培养出第一个执业律师,这让他很有成就感。
    施杰说,要实现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一个重要做法是引入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化解社会矛盾。近年来,我省在藏区积极探索社会协同,发挥各类社会组织的作用,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社会管理,收到了成效也形成了经验,在“十三五”时期要继续巩固提升。
    “以前,很多年轻人到了十六七岁就出去打工了,而现在,绝大部分这个年龄的人都还在读书,这是个很可喜的变化。”来自阿坝州的全国政协委员王福耀说,年轻人文化素质的提升,更有利于他们法治观念的养成。这也是推动我省藏区法治建设迈上快车道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先导性和基础性工作。
    2013年,王福耀在全国两会上提出建议在民族地区实施十五年义务教育的相关提案。教育部在回复中表示,“国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先行先试,探索实行一定年限或面向困难群众的免费学前教育。”
    当年4月,《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教育条例》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通过。该州从当年秋季学期起,对在园幼儿(含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减免学前教育保育费、补助午餐费,对在校高中生减免普通高中学费和教材费。
    用好立法利器,去年,阿坝州报批实施自治法规3件,完成三审2件,启动制定自治法规1件,充分发挥了人大立法对推进依法治州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如为满足新形势下宗教事务管理工作需要,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州人大常委会对《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宗教事务条例(修正案)(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提出了具体修订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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