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执法力度 对环境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
本网讯(记者 邓安华)“要持续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对环境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3月29日,州委常委、宣传部长相洛在全州环境保护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对全州环保系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州人大副主任杨煜康,州政府副州长张永德出席会议。会议传达贯彻全国、全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和全国、省、州“两会”精神,总结了“十二五”全州环保工作,对 “十三五”及2016年环保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相洛在总结会议时强调,一要围绕中心,做党政决策的参谋者。全州环保部门要围绕州委十届八次全会确立的“1236”总体工作格局,积极参谋、主动作为,在宏观决策特别是涉及生态环境保护、建设项目上马、产业规划布局、经济结构调整等工作时,主动提供具有参考价值的意见和建议,切实为党委、政府决策当好参谋。二要秉承一种理念,做生态保护的先驱者。要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和“青山绿水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发展理念,正确处理好保护环境和保障发展的关系,切实以环境容量优化区域布局,以环境管理优化产业结构,以环境成本优化增长方式,推动城乡经济发展由单一粗放型向创新绿色型转变。三要用好一把利剑,做生态红线的捍卫者。要按照新《环保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严格环评审查和环保执法,对于不符合规矩和要求的项目,要敢于使用环评审批“一票否决”权,对于发现的生态环境突出问题,要敢于依法严格执法。四要建好一支队伍,做三严三实的践行者。要紧扣强化落地和补齐短板两大关键,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全面落实政府的主要责任、部门的监管责任和企业的主体责任,全面提升环保队伍科学规划、综合协调、执法监管的能力和水平,锤炼建设一支重品行、守纪律、敢担当、有作为、专业权威、执法公正、执行有力、作风优良的环保队伍。
张永德要求全州环保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要认真学习新《环保法》,努力营造学法、懂法、依法、执法的浓厚氛围,坚决摒弃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凭经验、想当然的庸政、懒政、怠政行为;要落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强化环保执法监管,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州委联系副秘书长,州人大、州政协相关专委会和州级相关部门负责人,各县市(海管局)分管环保工作领导、环林局局长、分管环保工作副局长、纪检组长,全州重点企业负责人和州环保局副科级以上干部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