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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

甘孜日报    2016年04月28日

    本网讯(记者 张磊)4月26日下午,甘孜藏族自治州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
    会议应到33人,实到25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由州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康主持,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致民、廖才坤、杨国元、陈德贵、白苏英、杨煜康出席会议。
    州政府副州长、州公安局局长舒文,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吴良军、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鹏飞列席会议。州政协副主席孙飞应邀参加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甘孜藏族自治州宪法宣誓制度实施办法》;表决通过了《甘孜藏族自治州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州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表决通过了《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陈忠义辞去甘孜州人民政府副州长职务请求的决定》;表决通过了任免职议案。
    会议针对全州乡村治理工作指出,一年来,全州上下围绕2015年乡村治理实施方案的十一项重点工作,强化责任主体、健全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乡村治理工作有序推进。经过努力,乡村治理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会议要求,要坚持依法治理、民主治理、源头治理原、系统治理原则,上下联动,形成“党委政府主导、以乡村为主体、群团组织参与”的治理新格局,努力实现“基层组织坚强有力,干部作风明显提升,经济社会加快发展,民生问题有效改善,群众利益保障到位,主动创稳扎实有效”的乡村治理目标。针对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会议认为,州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州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审议意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跟踪审计,各有关部门采取了完善制度、加强管理、上缴财政、归还原资金渠道等方式积极整改指出的问题。至今,审计工作报告涉及的绝大部分问题已得到有效整改。但是仍然存在个别部门整改主动性不强、个别问题整改措施不到位等问题。州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认真分析原因,查找症结所在,继续加大整改督查力度,确保整改工作不断取得新的实效。
    不是州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州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州人大各专门委员会负责人、州人大常委会各办事工作机构负责人、常委会办公室纪检组长、常委会信访办主任、机关党委副书记;州政府办公室、州审计局负责人;各县(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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