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控制在7890亿元以内
本网讯(记者 陈岩)6月21日,记者从省财政厅了解到,该厅已于近日下达市县2016年政府债务限额7890亿元。其中,新增政府债务限额503.4亿元。对于市县获得的债券资金,将依法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优先保障在建项目后续融资,重点用于公路、铁路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保障性安居工程、城市道路等城镇化项目,教育、医疗卫生等公益性事业项目,脱贫攻坚项目。
我省从去年开始对政府债务余额实行限额管理,今年是第二年下达市县政府债务限额。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下达限额就是给市县政府设置“天花板”,从而直接有效地控制地方政府的债务风险。
对于不同市县,“天花板”也不同。限额多少主要取决于两个关键因素:地方举债空间和地方重大项目建设需求。如果两者都高,则地方政府债务新增限额高;否则,限额就可能比较低。
如何看待7890亿元这一总债务限额?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一限额被严格控制在财政部给四川下达的政府债务限额内。考虑到我省财政收入情况和发展水平,这一债务限额处在可承受可控的范围内,与我省经济发展程度相适应。举借一定量债务,有助于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地发展。
设置限额还要对“超限”进行监管。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地方债改革后,市县政府只能通过省级政府代发地方政府债券举借债务,从根本上避免地方政府债务“超限”。在此情况下,监管层面关注的更多是债务资金的使用方向,财政厅将适时组织对债务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