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出台《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到2017年,80%以上医疗机构开设老年人就医绿色通道
公开数据显示,目前四川每5个人中就有一个60岁以上的老人。预计到2040年,四川每3个人中就有一个60岁以上老人。在这样的背景下,如何应对大量老年人的养老就医问题?
8月11日,华西都市报记者从省政府网站获悉,四川已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到2017年,四川将实现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初步融合,80%以上的医疗机构开设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的绿色通道,50%以上的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
到2020年,四川将实现所有医疗机构开设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的绿色通道,所有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
关键词①看病更方便
医院与养老机构合作 二级以上医院将开设老年病科
未来,老年人看病将会更方便。根据《意见》,四川将建立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的合作机制。每所三级医院至少与2至3所养老机构建立合作关系,每所二级甲等医院至少与1至2所养老机构建立合作关系,每所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当地养老机构建立合作关系。
老年人去医院看病再不用排长队辛苦等待。《意见》提出,县级以上医院(含中医医院)要设立老年人挂号、诊疗服务、急诊急救绿色通道。建立与老年病专科医院、老年护理院以及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间的双向转诊与合作关系。
《意见》还要求推进老年康复医院、老年病医院、老年护理院、临终关怀医院等医疗机构建设。支持有条件的二级以上医院开设老年病科,开展老年慢性病防治和康复护理工作,支持有条件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和中医医院开设老年康养护理院,开展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养护工作。
医院将开进养老院 符合条件可纳入医保范畴
以后,在养老院里,就可以直接看医生,不用再来回奔波辛苦。因为,养老院里将开医院了。
《意见》指出,将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开办(或内设)医疗机构。而且,对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申报实行“一次性告知、一站式服务”管理模式,简化审批手续。这些设置在养老院的医院将纳入统一管理,与公立医院享有同等的待遇。同时,为方便市民看病报销,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符合条件的,可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范围。
《意见》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将医养结合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对非营利性医养结合机构,可采取划拨方式优先保障用地;对营利性医养结合机构,应当以租赁、出让等有偿方式保障用地,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可将在项目中配套建设医疗服务设施相关要求作为土地出让条件,并明确不得分割转让。
关键词②护理人才
鼓励医护人员到医养机构执业 职业院校开设老年医疗护理专业
针对养老护理员不足的问题,《意见》指出,要鼓励医护人员到医养结合机构执业。鼓励职业院校开设老年医疗护理相关专业,为老年照护行业培养后备人员,促进老年照护行业队伍的专业化、年轻化。指导督促高校及职业院校做好老年医疗护理相关专业设置规划,加强中医药健康养老人才培养。
为了吸引更多的人才进入老年照护行业,对养老照护人员,也将统一纳入行业规范管理,制定相应岗位标准及薪酬、专业、技能政策。
同时,《意见》指出,将制定医养结合城市试点标准,筛选2至3个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的市(州),作为全省医养结合的试点城市,给予政策扶持和财政资金补助,鼓励探索医养结合发展的路径和模式。
关键词③居家养老
与老年人家庭签约服务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家庭病床”
2015年底,成都市武侯区跳伞塔街道所辖的7个社区组建了7个全科医生服务团队,每个团队由全科医生、专科医生、中医师等组成,与病人,特别是老年病人签约进行健康管理服务并建立完善的健康档案,实现“多对一”的专业服务。
“这种方式能让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和各大医院找到自身的合理定位。”武侯区卫计局局长田军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基层卫生医疗机构与各大医院以前以看病治疗为中心的工作模式,随着老龄化加剧和慢性病人的增多,其弊端越加明显,需要改善。
此次《意见》对此也做出了要求:要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与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居家养老服务站点等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的合作,探索为失能、半失能老年人设立“家庭病床”,与老年人家庭建立签约服务关系,提供连续的健康管理与医疗服务。
此外,要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并为65岁以上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服务。到2020年,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7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