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刘洁)9月9日,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对四川省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督导检查意见反馈会在成都召开。督导检查组认为,我州泸定、丹巴、九龙、炉霍等四个县均达到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 (市、区)评估认定标准。这是我州继康定市、乡城县达标后,再增四县。
9月4日至7日,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分两个小组对我州四县进行了实地督导检查,通过随机抽查学校,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校长、教师、家长座谈会,发放满意度调查问卷等方式,从“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达到办学条件基本标准、县域内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以及公众对本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满意度”四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估。最后认定泸定、丹巴、九龙、炉霍等四个县达到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 (市、区)评估认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