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日报 2016年12月02日
严禁在国家体制外违规招生
本网讯(江芸涵)12月1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四川省2016年成人高校录取新生办法》。同去年相比,今年成人高校录取新生办法基本没有变化,录取工作仍然全面实行计算机异地远程网上录取。
投档原则是在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严格按考生志愿顺序,根据学校招生专业计划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向学校投档。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符合免试条件的先进劳模、优秀教师、优秀运动员考生档案全部向学校投放。投档工作分三次进行:先投第一志愿考生档案;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或专业,投其第二志愿考生档案;若仍未完成招生计划,则按该办法关于降分投档的规定投档,供学校审录。若有未完成计划,则采取公开征集志愿的方式录取。
有关成人高校向被录取的专升本考生发录取通知书时,要书面告知考生在入学报到时必须持有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或以上证书,否则不能进行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并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各招生学校要严禁避开省级招生部门违规录取新生,严禁举办“先上车、后买票”的超前班,严禁采取“许愿”“承诺”等方式招揽生源,严禁对未经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录取的考生擅发录取通知书。各成人高校要统一归口管理本校招生工作,严禁在国家体制外违规招生,严禁委托院(系)、函授站(点)、教学点、合作办学单位、中介机构或个人以“代招”“代理”等名义介入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未经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的学生,一律不予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新生学籍电子注册。
同步播报
“9+3”应届毕业生均可报名参加普通高考
本网讯(江芸涵)我省首届大小凉山彝区“9+3”中职学生将于2017年毕业。12月1日,省教育考试院就做好藏区、大小凉山彝区“9+3”应届毕业生参加普通高考报名工作进行了安排。按规定,户籍已经转到就读中职学校的学生应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报名参考;户籍未转出的学生,由学生自愿选择,可以回户籍所在地报名参考,也可以申请在就读的中职学校所在地报名参考。
如果是在中职学校所在地参考,报名前,拟参加普通高考的“9+3”学生均应向学校所在县(市、区)招考办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由所就读中职学校代收。户籍未转出的学生的申请应包含两项内容:申请在学校所在地报名参考;申请享受户籍地的加分照顾政策。户籍已转到就读中职学校的学生则申请享受原户籍地的加分照顾政策。报名时,中职学校指导提出申请的本校学生在网上报名,并具审核确认在本校就读的学生名单、附学生申请,组织学生到所在的县(市、区)招考办进行报名确认。
如果是回户籍地参考,考生在网上报名后,持就读中职学校开具的就读证明到户籍所在县级招考办进行报名确认。
关于录取照顾,省教育考试院将汇总全省藏区、彝区“9+3”毕业生考生名单及其报名数据库后,根据当年“9+3”录取数据库对考生名单及其就读学校进行审核。这部分考生在普通高校录取时享受原户籍地的加分照顾政策,其中少数民族考生可以报考省属院校少数民族预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