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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重大突发事件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

​ 四川在线    2016年12月06日

  本网讯(陈松)日前,省委省政府两办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今后三年我省政务公开工作目标:到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总体迈上新台阶,公开内容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政务公开清单管理制度基本建立,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显著提升,公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满意度明显提高,对政府工作更加理解、信任和支持。

  《实施意见》就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提出了明确的任务。

  推进决策公开要认真落实《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进一步完善决策程序,凡属重大行政决策,应遵循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实行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制度,推行行政决策过程公开,推行行政决策内容公开。

  推进执行公开要及时将重点改革任务、重要政策、重大建设项目的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等向社会公开,根据工作进展公布取得成效、执行中遇到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后续举措,听取公众意见建议,加强和改进工作,确保执行到位。

  推进管理公开要深化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及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等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清单动态调整公开制度。同时,全面落实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网上公开制度。

  推进服务公开。全面梳理编制公共服务事项目录,与民生民本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事项要实行动态调整,逐项编制办事指南并通过政府网站、宣传手册等形式向社会公开。

  推进结果公开要公开评估评价结果,建立健全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评估制度,注重运用第三方评估、专业机构鉴定、社情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科学评价政策落实效果,增强结果公开的可信度。

  在加大政务开放力度方面,《实施意见》要求推进政府数据开放。推进公共信息资源分级开放机制,制定公共机构数据开放计划,发布公共数据开放标准,推动公共数据资源集中开放。优先推进脱贫攻坚、交通运输、教育、医疗、环境保护、旅游、文化、农业等领域政府数据开放共享和社会化开放利用。

  同时,《实施意见》还要求回应社会关切,对涉及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最迟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对其他政务舆情应在48小时内予以回应,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持续发布权威信息。对重大舆情回应不及时、不主动、不准确并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将予以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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