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日报 2016年12月15日
本网讯(王成栋)我省将于明年启动河长制,预计2018年底前,将建起省、市、县、乡四级河长体系,做到每条河流都有人管并管得好。这是记者12月13日从省水利厅获悉的。
省水利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我省河长制具体实施方案已初步拟定,将于近期公布。据悉,四川将在省级层面建立包括水利、环保、住建、林业等多个部门的河长协调机制,以解决河流上游下游、左右岸之间的关系,确保水环境有效保护、流域全面治理。
河长制,即由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河长”,负责辖区内河流的岸线保护、排污口整治、水体治理等。2007年,江苏无锡在太湖蓝藻事件后首创该制度。此后,我省内江、绵阳等地曾参照其经验进行试点。
四川素有千河之省的美誉。2013年发布的《四川省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公报》显示,全省拥有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及以上的河流2816条,总长度为11.17万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