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日报 2017年01月20日
本网讯(记者 吴忧)1月12日,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权力清单(2016年本)的通知》(川办发〔2016〕108号)文件精神,省司法厅公告了我省司法行政系统省级行政权力清单(2016年本)。
根据公告,我省司法行政系统有5类19项省级行政权力,包括公证员执业审核、律师执业审核、港澳台律师事务所驻内地代表处设立审核等10项行政许可事项,对律师、律师事务所严重违法行为的处罚等4项行政处罚事项,对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的监督检查等2项行政检查事项,对法律援助服务机构和法律援助人员的表彰奖励等2项行政奖励事项,以及1项其他行政权力事项,即对国家司法考试人员违纪行为的处理。
相关负责人表示,权力清单公布后,省司法厅将不再行使未列入清单的行政权力事项,加强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并按照要求将运行情况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