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日报 2017年01月24日
随着国家“土十条”的发布,我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也悄然提速。近日,记者从省环保厅获悉,《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四川省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已在省政府常务会议上通过。
这份“川味”十足的《工作方案》有何亮点?如何破解土壤污染防治难题?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对此进行了解读。
□殷鹏
详查我省土壤污染状况
将历时4年,到2020年底全部结束
“相比水环境和空气环境,市民们对土壤环境的关注度相对较低。”在省环保厅土壤环境管理处处长康宁看来,土壤污染是环境污染中最大的“源”和最大的“汇”,“土壤污染物会通过地下水等方式影响水体,也会通过扬尘影响大气。同时水和空气的污染,最终会汇集到土壤里。”
四川土壤的现状究竟如何?康宁介绍,即将实施的《工作方案》中,重点细化了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和监管能力建设等方面的任务措施。
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无疑是重中之重。“我们会对全省的土壤污染状况进行一次详查,目前前期工作已经展开,今年3月底具体方案将出炉,到2020年底详查全部结束,总共历时4年,共设置10万余个监测点位。”如此大规模的“摸家底”,在四川尚属首次。康宁透露,详查过程中将布设国控、省控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定期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监测。
同时,《工作方案》对四川的土壤污染防治立下“军令状”:到2020年,可使268万亩轻度和中度受污染耕地得到安全利用,83万亩重度污染耕地进行种植结构或退耕还林还草调整,67万亩受污染耕地得到治理修复。
此外,针对我省土壤污染特点,《工作方案》将把对土壤影响较大的页岩气开发、铅蓄电池、汽车制造、危废处置等重点行业纳入重点整治范围,并提出在龙门山断裂带石亭江流域、川南土壤酸化区、川西南矿产富集区和盆周矿产富集区等重点区域,开展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及农作物种植结构调整试点。
探索土壤风险管控新模式
我省增设三个风险管控试点区
记者对比国家“土十条”与《工作方案》后发现,《工作方案》增加了1条、8款、16项。其中增加的一条内容为:优化土地资源空间布局,探索土壤风险管控模式。
为何增加这一条?康宁解释,“我们在细化国家‘土十条’所确定内容的基础上,结合四川实际,增设了风险管控试点区等内容,以影响食品安全和人居健康的污染区域为重点,选择德阳、泸州、凉山等市(州)开展土壤环境风险管控试点区建设。”
为何选择这三地?康宁说,这三个地方代表着土壤污染的三种类型,可以探索我省不同类型土壤环境风险管控模式。“土壤一旦受到污染,完全修复难度极大,因此风险管控极为重要。”康宁说,土壤污染治理具有难度大、周期长、见效慢的特点,在欧美发达国家,土壤污染预防、管控、治理的经费比例约为1:10:100,即预防阶段需要1元钱的事,到了管控阶段要10元,治理阶段将达到100元。
因此,《工作方案》整体上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当前重点是对未污染土壤实施优先保护,对已污染的土壤实施风险管控,逐步建立土壤污染综合治理体系。”
实施风险管控,具体如何操作?“让已污染土壤不再产生危害,比如严重污染土地不能种植蔬菜等农作物。”康宁说,“也就是把重点风险源圈起来,管起来、控起来,阻断对人体健康的危害。”
据悉,我省增设风险管控试点区,这在全国范围内尚属首次。此外,还将在崇州、绵竹、古蔺、江安、船山、犍为、安州、蓬安等8个县(市、区)启动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示范区建设。
《工作方案》的亮点还有:增加了检察机关协同环境执法,严厉打击向滩涂、沼泽地、坑塘等非法排污行为,加大了土壤环境司法保障和对企业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