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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道路营运驾驶员将实行记分管理

四川日报    2017年01月28日

一年记20分要列入黑名单

    本网讯(郭静雯 王眉灵)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四川省道路营运驾驶员记分管理办法》。今年61日起,我省将实行道路营运驾驶员记分管理,一年内记20分的驾驶员将被列入道路运输行业黑名单。

    《办法》规定,包括城市公交、出租车驾驶员在内,凡持有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驾驶四川省籍客货运输车辆从事道路运输营运活动的客、货运输驾驶员,一年内累计记分达到15分未满20分,将被列入“道路运输从业人员重点监控名单”;达到20分、被列入黑名单者,本省籍营运驾驶员吊销从业资格证,且三年内不得重新申领,外省籍营运驾驶员3年内不得继续驾驶四川籍客货运输车辆从事道路运输营运驾驶。

    省交通运输厅运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记分管理规定有助于规范道路营运驾驶员驾驶行为,减少事故发生。如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处罚与记分同时执行,互不替代。驾驶员所在企业的信誉考核也将与驾驶员记分挂钩,倒逼企业加强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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