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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党组)书记要带头讲法治课

四川日报    2017年02月23日

 我省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

    本网讯(吴忧)经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近日,省依法治省办、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人社厅联合印发《四川省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

    意见提出,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党委(党组)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讲法治课,做尊法学法表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在年度考核述职中进行述法。

    围绕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我省将健全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和领导干部会前学法制度,制定年度学习计划,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人大常委会、政府常务会、政协常委会和部门办公会会前学法内容,组织开展集体学法。健全完善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制度,凡是涉及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等重大问题,决策前应先学习相关法律法规。

    法治实践成效,将作为检验我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重要标准。通过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推行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落实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坚持依法决策。通过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信息公开制度,落实执法案卷评查、案件质量跟踪评判工作和执法责任制,严格依法履职。

    为确保实施意见落实见效,在拟任县处级党政领导职务政治理论水平任职资格考试中,我省将增加法律知识比重,并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在录用、招聘中法律知识的考察测试,增加公务员录用考试中法律知识的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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