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日报 2017年03月14日
我省所有公办学校要对随迁子女开放
●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小学生源均由就近入学方式确定,初中95%以上生源由就近入学方式确定
●今年秋季学期起严禁新产生56人以上大班额
●严禁地方政府、有关单位和学校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
●所有公办、民办学校均不得通过举办相关培训班、衔接班或与社会其他教育机构进行合作,提前选拔、特殊培养学生;不得以各类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或学习等级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或参考
本网讯(江芸涵)省教育厅日前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所有公办学校都要对随迁子女开放。3月13日,就社会公众关心的小学入学年龄问题,省教育厅表示,由各市(州)或县(市、区)根据当地实际具体明确就读小学一年级儿童的截止出生日期。
免试就近入学是义务教育的基本入学制度。省教育厅要求,各地要全面实行单校划片或多校划片,所有小学、初中实现划片就近入学,小学生源均由就近入学方式确定,初中95%以上生源由就近入学方式确定。“根据实际稳妥实施单校划片或多校划片,兼顾就近入学和优质资源共享,防止因随意调整划片方式引发不稳定问题。”同时,招收艺术、体育特长生初中学校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统筹批准,特长生招生比例控制在学校招生人数的5%以内。严禁地方政府、有关单位和学校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
在规范招生方面,省教育厅要求,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并均衡编班,2017年秋季学期起严禁新产生56人以上大班额。继续坚持公办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统招计划50%以上的比例均衡分配到服务区内的每所初中学校。加快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坚持所有公办学校都要对随迁子女开放,避免将随迁子女限定在少数学校。
所有公办、民办学校均不得通过举办相关培训班、衔接班或与社会其他教育机构进行合作,提前选拔、特殊培养学生;不得以各类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或学习等级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或参考。对于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的民办学校,省教育厅明确,“在现有工作基础上,可以引导学校采取面谈、电脑随机派位等方式招生,不得采用统一笔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统一知识性考试方式选拔生源。”
省教育厅还要求,各地要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确保秋季新学期开学前年满六周岁儿童入学;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可以推迟到七周岁。“在此基础上,鉴于我省各地情况差异较大,由各市(州)或县(市、区)根据当地实际具体明确就读小学一年级儿童的截止出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