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日报 2017年03月27日
本网讯(余冠中 陈松)省纪委近日印发《关于开展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明确把专项整治作为制度性安排和经常性手段,从今年起至2020年,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今年将进行两轮历时8个月的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全省每年将分层分级、分口分类开展集中整治。今年的专项整治将全面梳理扶贫领域的信访举报、 巡视巡察、纪律审查等情况。3月至6月将开展3项专项整治, 包括集中整治贪污侵占、截留挪用、骗取套取扶贫资金;扶贫项目分配安排、审核审批、检查验收中以权谋私、徇私舞弊、优亲厚友;脱贫攻坚工作中滥用职权,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 3 方面问题。7 月至 10 月将开展“X”项专项整治,各市(州)自主选择1个或几个扶贫领域普遍存在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治, 未脱贫的83个贫困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开展专项整治。
省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表示,专项整治将采取“分片督导+专项督查+舆论监督”方式,确保不留死角。省纪委分片督导大小凉山彝区、高原藏区、 秦巴山区、 乌蒙山区四大片区。未脱贫的贫困县(市、区)纪委每2个月至少开展1次专项督查,市(州)纪委每季度至少专项督查1次县(市、区)脱贫攻坚工作情况,省纪委每年组织开展2次专项督查。 未脱贫的贫困县(市、区)所在的市(州)每年至少开播1期“阳光问廉”脱贫攻坚专题节目, 对舆论监督曝光的扶贫领域问题,迅速调查核实、及时公开结果。对扶贫领域重点问题, 省纪委将直接向有关县(市、区)党委发函,督促履行主体责任。
“将高擎问责利剑,严格追责严厉问责,压实脱贫攻坚责任重担。”省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我省将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脱贫攻坚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严肃问责,对扶贫领域“四风”和腐败问题禁而不绝、发生重大腐败案件的地方和单位,坚决实行“一案双查”。同时,将直接约谈一批脱贫攻坚进度缓慢、 扶贫领域问题反映突出的县(市、区)党委和纪委主要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