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报 2017年04月01日
本网讯(州文联)州文学艺术奖系州人民政府设立的全州性综合文学艺术奖项,每三年评选一次。2014年开展了甘孜州首届文学艺术奖评奖工作,并在2015年全州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上对获奖作品进行了表彰奖励。按照《甘孜州文学艺术奖评奖办法》规定,今年将开展甘孜州第二届文学艺术奖评奖工作。
第二届文学艺术奖按不同艺术门类,设文学、美术、书法、摄影、音乐、舞蹈、民间文艺、戏剧曲艺、影视、翻译、文艺评论等11类奖项,同时设甘孜州第二届文学艺术奖“特别荣誉奖”和甘孜州第二届文学艺术奖“终身成就奖”。凡是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在州级及州级以上报刊、出版社、舞台、展览、银屏等其中任一渠道发表、出版、展出、演出或播映过的文艺作品,均可申报参评。评奖办公室将组织评委进行初评、专业评审和终评,并对获奖作品进行公示和奖励。
目前,州委宣传部、州文联《关于开展甘孜州第二届文学艺术奖评奖工作的通知》已下发各县(市)和相关单位。需了解具体的申报事宜及评奖实施细则的单位和个人,可登录甘孜新闻网查看(http://www.ganzixinwen.com/jj/toutiao/n1514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