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日报 2017年04月26日
本网讯(卢薇)近日,四川保监局与省财政厅、省扶贫和移民工作局联合下发《四川省“扶贫保”工作实施方案》,在全省21个市(州)、160个有扶贫开发工作任务的县(市、区)推广“扶贫保”产品,建立完善防止贫困人口因意外或疾病致贫返贫的长效机制。
“扶贫保”实行保费补贴机制,由市(州)、扩权试点县(市)财政提供80%的保费补贴,建档立卡贫困户每户仅需承担12元的保费支出。同时,还实行保费动态调整机制,当全省“扶贫保”的简单赔付率低于同类产品简单赔付率,则在下一保险期限内适当降低保费收取标准,做到让利于民。
“以政策扶持和产品创新为支撑,引导保险资源向贫困户倾斜,增强贫困人口抗风险能力,将有效发挥保险保障功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四川保监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扶贫保”产品开办时期为2017年—2020年,以我省2014年底建档立卡确定的625万贫困人口为参保对象,以户为单位购买,保险期限为一年,涵盖意外身故、意外伤残、意外医疗、疾病身故等多种保障。属于参保对象的脱贫人口,在自主自愿的基础上可于2020年底前继续享受“扶贫保”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