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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内我省实现督察“全覆盖” 针对出台半年以上改革专项方案

四川日报    2017年06月15日

  ●几年探索,四川深切体会到,这一轮改革最大的特点是自上而下、顶层设计,通过制定一个个的专项改革方案来推动改革。因此,推动改革落实、狠抓改革督察,就是要锁定几百个专项改革方案。

  ●近年来,省委改革办从这个认识和逻辑出发,建立起了专项改革方案“清单式”精准督察制度,并形成了3项制度化的工作安排。

  本网讯(记者 王眉灵)613日,记者从省委改革办获悉:本月,我省所有已正式出台半年以上的改革专项方案,将实现督察全覆盖。

  省委改革办相关负责人介绍,2014年省委十届四次全会审议通过《中共四川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吹响了全面深化改革的号角。三年多来,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已召开了20次会议,审议通过了134个专项改革方案,实现了中央确定的改革头三年“夯基垒台、立柱架梁”阶段性目标。2017年是全面深化改革向纵深推进的关键一年,是省委确定的“改革落实年”。

  推进落实改革方案,我省在全国率先建立起专项改革方案“清单式”精准督察制度。以“专项改革方案”为单元,以每个方案中“具体改革事项”为对象,按照“已完成”“已启动未完成”“未启动”3个类型,逐一对“具体改革事项”落实情况进行分类评估,一个改革方案形成一张直观量化的《督察评估事项表》。凡是认定为“已完成”的“具体改革事项”,就不再纳入督察范围。只有方案中“具体改革事项”都完成了,该改革方案才能向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提请销账。

  我省形成了督察工作的三项制度化安排:一是年中集中督察。56月开展一年一轮的全面督察。督察全面覆盖所有正式出台半年以上的专项改革方案,一个方案建立一本台账。二是常态化月月督察。选取一批重大改革方案,每月赴牵头负责的省直部门实地督察,重点督察“省领导直接抓落实的”和“今年需要完成并销账的”改革方案。三是年底全覆盖绩效目标考核。年底组成督察考核组,对省直部门、21个市(州)逐一实地考核,考核结果与年度绩效挂钩。

  改革督察结果也为检验全面深化改革任务是否完成提供了依据。记者从省委改革办了解到,《中共四川省委十届四次全会重要改革举措实施规划(2014-2020年)》确定了256项改革任务,到2020年将会以250个至300个专项改革方案反映出来,每个方案平均有20个左右“具体改革事项”。到2020年,以上专项改革方案和“具体改革事项”经过督察评估基本完成,那时就会有充足的事实依据向社会公布,省委十届四次全会确定的改革任务基本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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