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日报 2017年07月07日
新材料等纳入首批应用保险费补偿机制
本网讯(陈岩)省政府日前印发《四川省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实施细则》,提出我省将落实好首台(套)政策,按照国家部署,适时将新材料、关键零部件纳入首批次应用保险保费补偿机制实施范围。
首台(套)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针对重大技术装备特殊风险提供定制化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综合险,承保质量风险和责任风险。该保险由装备制造企业投保,装备使用方受益,财政将对符合条件的投保企业保费适当补贴,以降低用户风险,加快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
《细则》提出合理降低企业税费负担、有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着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合理降低企业人工成本、进一步降低企业用能用地成本、较大幅度降低企业物流成本、鼓励引导企业内部挖潜、健全降成本工作推进机制等八方面措施。经过1-2年努力,降低我省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到2020年,资源配置效率进一步提高,企业综合竞争力进一步增强,经济效益处于西部先进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