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康巴传媒网 >> 新闻 >> 党政要闻 >> 浏览文章

人人享有医疗保障 户户拥有家庭医生

甘孜日报    2018年03月02日

《甘孜州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试行)》印发

本网讯(州卫计委 记者 陈杨)近日,《甘孜州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印发,到2020年全州基本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全覆盖,今后我州群众将享受到由专业团队提供的健康教育、疾病预防、基本医疗等多个方面的便捷服务。

按照《实施方案》,我州将按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要求,加快“健康甘孜”建设,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供给新机制,促进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资源下沉,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推进实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逐步建立家庭医生与居民有契约服务关系,使居民获得综合、连续、协同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引导居民形成以家庭医生首诊为基础的有序就医格局,为完善分级诊疗制度打下坚实的基础。

到2018年底,我州将深入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稳定在50%以上,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90%,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100%。重点在签约服务的方式、内容、收付费、考核、激励机制等方面实现突破,优先覆盖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残疾人、计生特殊家族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重点人群,以及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等慢性疾病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结合辖区实际,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家庭医生覆盖所有村委、居委。进一步优化调整团队签约组成和运行模式,在促进防治结合、实施健康管理、提供有序诊疗上有具体举措。到2020年,力争将签约服务扩大到全人群,形成长期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基本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的全覆盖。

《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签约服务主体。家庭医生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临床医生和具备执业资格的乡村医生为团队主体和核心,其他医务人员为团队成员和依托。各县(市)卫计局根据辖区服务半径和服务人口,合理划分签约服务责任区域,委托辖区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承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协调管理职责。各类医务人员经所在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同意、与服务范围内负责签约服务协调管理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签订协议后,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家庭医生团队为签约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和约定的健康管理服务,并充分发挥中藏医药在基本医疗和预防保健方面的重要作用,宣传中藏医药健康养生文化,满足多元化健康需求。基本医疗服务涵盖常见病和多发病的中藏西医诊治、合理用药、就医路径指导和转诊预约等。公共卫生服务涵盖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规定的其他公共卫生服务。健康管理服务主要是针对居民健康状况和需求,制定不同类型的个性化签约服务内容,可包括健康评估、康复指导、家庭病床服务、家庭护理、中藏医“治未病”服务、心里疏导、远程健康监测等。

签约居民在家庭医生处门诊就诊免缴“一般诊疗费”。签约居民因病情需要,由低级别的定点医疗机构转往高级别的组合签约定点医疗机构,签约医院应给予家庭医生团队一定比例的专家号、预约挂号、预留床位等方式,方便签约居民优先就诊和住院。签约居民享受连续处方优待政策,可在一次配药量、配药种类上可享有更便捷的服务。

同时,《实施方案》还对建立签约服务收付费机制,建立签约服务动力机制,强化签约服务技术支撑和签约服务组织保障作出了明确要求。


  • 上一篇:新的一年,让我们一起努力奋斗
  • 下一篇:学习贯彻精神 扎实推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