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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监察体制改革 全面释放治理效能 ——2018年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亮点工作回眸(一)

四川日报    2019年01月23日

        □徐浩程 川报记者 陈松

  2018年12月24日下午,遂宁市船山区监察委员会派出各乡镇(街道)监察室成立大会召开,为10个乡镇、7个街道派出监察室授牌。截至该月底,我省监察权延伸覆盖全省所有乡镇,四川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又迈出铿锵一步。

  从全省三级监察委员会成立到派出乡镇(街道)监察室成立,一年来,我省紧紧抓住“党的领导”这个根本点,对接顶层设计,全省“一盘棋”让改革蓝图落地生根;一体推进“三项改革”,完善监督格局,治理效能在“塑形铸神”中彰显;用好“两把尺子”,打通纪法、法法衔接,反腐败工作在法治轨道上高效运行,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对接顶层设计

全省“一盘棋”落实改革蓝图

  2018年2月2日上午,随着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王雁飞为“四川省监察委员会”的牌匾揭牌,标志着四川反腐败斗争开启了新篇章。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一开始,省委就担负起改革主责,鲜明提出“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工作要求,将任务分解到各部门和具体责任人,明确要求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多部门共同努力,多层级共同推进。

  纪委和各参与部门坚决负起专责使命,严格按照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确定的“施工图纸”进行施工。“施工”中,全省上下一盘棋,省纪委领导班子分片联系、实地指导,全面收集各地试点中的问题,及时组织研究,制发指导意见。

  改革千头万绪,规章制度先立先行。省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在过渡衔接、综合运行、业务运转、措施使用、协作配合等5方面,建立健全了20项制度规定,确保监督执纪执法全过程依法依规、各环节有序运行。

  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在省纪委组织部办公室,一张“四川省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时间进度表”特别醒目,表上详细列着试点工作的每个重要时间节点和与之对应的工作内容,并用不同颜色一一注明,“将时间节点具体到天、任务落实到人。”

  科学的制度设计,需要从上到下勠力推进。全省各级党委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省市县三级试点工作小组日夜鏖战,一体推进监察体制改革落地落细落实。到2月10日,全省183个县(市、区)监委全部依法产生并挂牌,全省转隶2333人。省本级转隶101人,其中91名转隶人员安排在执纪监督部门。21个市(州)纪委监委机关内设机构中,监督执纪机构占比均超过70%,平均达77.64%。

  至此,四川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汇聚起深沉而磅礴的力量,掀起续写新时代反腐败斗争的新篇章。

完善监督格局

治理效能在“塑形铸神”中彰显

  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根本目的是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构建起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

  为此,在新起点上,全省各级纪委监委一方面坚持思想政治工作先行,对转隶人员交叉编成、统筹使用,推动职能、人员、工作深度融合,实现“形”的重塑、“神”的重铸。另一方面,省纪委监委将深化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和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工作统筹谋划、一体推进。

  四川把深化纪检监察内设机构改革作为更深层次、更高水平的“三转”,编制省纪委监委“三定”规定,实行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职能分离、部门分设,推进机关内部工作流程再造。有效扩充案件监督管理、案件审理等部门力量,省纪委监委机关内设监督执纪监察部门21个、综合部门7个。

  为落实监察全覆盖和监察体制改革新要求,省纪委监委统一设立42家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省一级党和国家机关105家单位。为督促派驻机构绷紧“责任弦”,省纪委对2017年5个零立案派驻纪检组进行专题督导。督导由王雁飞带队逐一上门“把脉问诊”,现场直指问题要害,“红脸出汗”情景频频出现。此后不久,省纪委办公厅印发《中共四川省纪委四川省监委关于促进派驻(出)机构履职尽责的若干措施(试行)》,及时出台27条措施,推动派驻机构履职尽责。

  在全国率先开展向省管企业、省属高校派驻纪检监察组改革试点,省纪委监委向18户省管企业、28所省属高校派驻纪检监察组,直接领导,统一管理,增强监督独立性和权威性。2018年,省纪委派驻机构立案421件、处分411人,同比分别增长20.3%、33.4%。

  同时,省委巡视更加聚焦政治监督定位,巡视巡察利剑彰显。一年来,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巡察监督全覆盖的权力监督格局日臻完善。

用好“两把尺子”

反腐败工作规范高效运行

  监察体制改革后,全省监察对象达到216万人、较改革前增加272.4%。但监督范围扩大,履职不打折扣。2019年1月3日,刚开年,省纪委监委就连续权威发布两起消息:绵阳市安州区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岳兵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省水利厅财务处副处长邱膑扬接受监察调查。

  这是深化监察体制改革释放的制度威力。但改革的威力,远不止于监督范围的全覆盖,更来自监察委员会成立后的规范高效运行。

  “每一起案件,都要体现法治化、规范化要求,各项工作都要合规合纪合法。”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四川主动对接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体制改革,研究制定省纪委监委工作规则等20项制度,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步入正轨,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快速高效突破案件提供了保障。

  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原党委书记芦忠案件,就是省监委成立以后,全省由“两规”措施转为“留置”措施的“第一案”。转留置后,省监委严格按照监察法的规定收集、固定、运用证据认定犯罪事实,从而实现执纪审查向依法调查的有序衔接,也就是纪法衔接。

  全省对监察法赋予的讯问、询问、留置、搜查、调查、查封、扣押、勘验检验等12项调查措施,以及协调公安机关使用的限制出境、技术调查和通缉等3项调查措施进行了全要素使用;21个市(州)监委均已采取留置措施。

  正是不断建章立制、纪法贯通、固本培元,全省反腐铁拳发威,政治生态持续向好;正是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推动执纪执法同向发力、精准发力,紧盯重点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瞄准靶向,精准出击,审查调查质量才不断提高,治理效能不断加强。2018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30219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899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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