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报》 2014年02月19日
审议通过州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的任免职议案;审议通过州人民政府提请的任职议案;审议通过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提请的任免职议案;审议通过州人民检察院提请的任免职议案
本网讯(见习记者 陈斌) 2月18日上午,州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应到34人,实到30人,符合法定人数。会议由州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康主持,副主任李致民、胡德明、廖才坤、杨国元、陈德贵、白苏英、杨煜康,秘书长郑显峰出席会议。
州人民政府副州长许春秀、州中级人民法院、州人民检察院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州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的任免职议案;审议通过了州人民政府提请的任职议案;审议通过了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提请的任免职议案;审议通过了州人民检察院提请的任免职议案;审议通过了杨晓东、邓庆国、吴长福的辞职议案;会议决定州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州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并现场颁发了任命证书。
不是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州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各专门委员会、各办事工作机构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