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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甘孜日报》    2014年03月06日

在甘孜藏族自治州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州人大常委会主任 李康

各位代表:
  我受州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

  2013年的主要工作

  2013年,常委会在州委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地方权力机关作用,依法履行职责,不断推动人大工作向前发展。
  一、坚持核心明方向
  常委会牢固树立党的观念和大局意识,自觉接受州委的领导,在立法、监督、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和人事任免等工作中,坚持重大事项向州委请示,确保州委各项决策的贯彻实施。常委会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州委的中心工作,坚持党委的工作重点就是人大的履职重点,使常委会紧紧围绕全州工作大局履行职责。
  按照州委的统一部署,在“3·14”、全国两会等敏感时期,常委会领导深入联系县的52个乡镇,115个村,全力维护社会政治稳定。抽调常委会领导和同志投入寺庙依法管理创新、村两委换届等工作,确保州委决策落到实处。
  为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人大工作,常委会深入调研,提出建议,州委高度重视,大力支持,在全省率先召开州委第四次人大工作会议,下发了《中共甘孜州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意见》,对人大工作中带有根本性、全局性、长远性的问题作出明确规定。全州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州人大常委会加强督办,人大工作得到全面加强。党委对人大的领导和支持力度不断加大,履职基础更加牢固;设立人大研究室、代表联络室、农环委,机构设置更加完善;人大工作经费、代表活动经费全面提高,履职保障更加有力;制定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办法,建立任前法律考试机制,完善代表建议交办、督办、跟踪制度,履职行权更加规范。全州人大工作形成党委高度重视、人大主动作为、各方支持配合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依法治州有作为
  常委会弘扬法治精神,将依法治州战略落实到工作中,通过加强立法,保障法律法规实施,彰显法治的引领作用,努力推进法治甘孜建设。
  紧跟重大战略。州委关于法治甘孜建设的决定,符合我州实际,顺应人民意愿。常委会及时跟进,组织力量进行调研,就深入推进依法治州战略,加快法治甘孜建设提出围绕执法必严抓重点整治、围绕依法行政抓严格执法、围绕普法学法抓关键环节、围绕三年目标抓考核细化、围绕激励机制抓执法队伍、围绕监督问责抓平台建设等建议。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关于推进法治甘孜建设的决议,并将决议提请大会审议,通过法定程序及时将党委意图转化为全州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
  提供法制保障。常委会坚持科学和民主,注重特色和质量,推进立法工作。制定并颁布了《甘孜藏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重视社会管理立法,开展了《甘孜藏族自治州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立法工作,经常委会三次审议,并报州委审查同意,提交本次大会审议。开展了《甘孜藏族自治州藏族语言文字条例》、《甘孜藏族自治州城镇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甘孜藏族自治州集体人工商品林采伐运输管理条例》、《甘孜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立法前期工作。积极协助省人大常委会开展《四川省财政监督条例》、《四川省城镇住房保障条例》、《四川省电力设施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条例》等15部法规草案征求意见工作。 
  强化法律实施。针对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问题,科学确定执法检查议题,对全州关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四川省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甘孜藏族自治州义务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对东路、南路9县关于《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听取和审议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报告,促进了法律法规在我州的贯彻实施,推动了依法行政、司法公正。
  推进法律普及。普法是推进依法治州的基础,常委会高度重视普法工作,深入18个县对普法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听取和审议州人民政府关于“六五”普法工作情况报告。指出州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完善机制,整合资源,创建载体,深入宣传,取得较好的成绩。要求以领导干部、青少年、农牧民群众、僧尼为重点对象,大力培训普法骨干,科学安排普法内容,创新普法方式载体,加强普法阵地建设,夯实法治建设基础。
  促进社会和谐。高度重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始终把信访反映的问题作为监督的重要内容,通过常委会领导督办,规范信访工作制度等措施,加大了信访工作力度。共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37件(次),有效化解了矛盾,有力维护了稳定。
  三、监督工作见实效
  常委会把事关全州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民生问题作为监督工作重点,监督工作更加紧扣大局,更加贴近民生。
  促进经济发展。常委会紧紧围绕全州的重大战略部署,依法开展监督,为促进发展把脉献策。听取和审议州政府关于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依法审查及批准预算调整,及时了解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21条意见建议,督促政府研究办法和措施,解决计划和预算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确保计划和预算顺利执行。听取和审议“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报告及调整“十二五”规划部分指标的报告,为更加科学合理调整指标,决定提交本次人代会审查批准。
  推进“三化”联动。常委会着力推动旅游全域化、新型城镇化、农牧业现代化“三化”联动发展。听取和审议《甘孜藏族自治州州域城镇体系规划(2012-2030)》,认为规划体现了“三化”互动理念,要求改进完善规划,增强发展能力,缩小城乡差距,维护规划权威。听取和审议了《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要求强化宣传,强化治理,强化建设,强化检查,促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向纵深发展。
  维护民生民利。常委会坚持民生视角,百姓情怀,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听取和审议《甘孜藏族自治州义务教育条例》实施情况报告,建议深化《条例》的学习宣传,强化学校内部管理,完善学校布局规划,加强教育经费保障。听取和审议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报告,建议政府切实整改监管中存在的职能不到位、职责不清晰、机制不完善等问题,探索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捍卫百姓餐桌安全。听取和审议《甘孜藏族自治州生态建设规划》实施情况报告,督促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同时深入开展“中华环保世纪行”活动,积极促进美丽甘孜建设。
  提供决策参考。常委会坚持求策于基层,问计于群众,加强调查研究,建睿智之言、献务实之策。组织调研组,深入乡镇、村组212次,召开座谈会142次,对全州发展、民生、稳定等重点课题深入开展督查和调研,形成35篇内容真实详尽、建议切实可行的调研报告。关于法治建设、民营经济发展、甘眉工业园区建设、交通建设、安全生产、生态保护、义务教育等调研报告反映的问题及对策建议得到州委的高度重视,同时得到省人大常委会的充分肯定。
  四、代表工作有声色
  常委会始终把加强代表工作作为基础性工作放在重要位置,代表工作领域不断拓宽,活动方式日益丰富。
  加强学习培训。把宪法法律知识作为依法履职的前提,把人大业务知识作为依法履职的基础,把经济、社会、科技知识作为依法履职的保障。采取“请进来”、“走出去”、“送教上门”等方式,举办常委会组成人员“十八大”精神学习会、南北路代表培训班,共培训人大代表和人大工作者186人(次),完成州十一届人大代表首轮培训;邀请18名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组织25名代表参加一府两院座谈会、听证会等。代表履职能力不断提高,提出建议、审议报告的质量明显提升。
  推动作用发挥。常委会组织23名全国、省、州人大代表就我州矿产资源开发和利用情况进行专题调研,组织140余名全国、省、州、县、乡5级人大代表,分3组深入南、北、东路,就交通基础设施、民生工程建设、农业产业化、寄宿制教育、亚丁机场及配套设施、水电资源开发和移民安置、生态能源开发建设、中等职业技术教育等情况进行视察,形成4份调研视察报告,助推了重点工程建设和支柱产业发展。常委会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行职责,代表们履职热情高涨,积极为我州的发展建言献策,关于实施“文化十年行动计划”的建议经代表们层层传递已提交全国人代会。
  深入联系群众。按照十八大关于建立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制度、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的要求,建立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选区群众“双联系”制度,建立履职登记制度。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分别联系2-3个县,覆盖全州,常委会组成人员深入县、乡、村,通过走访、座谈等形式,加强与代表的联系,代表们把体现民意作为履职的根本,谋民生之利,解民生之忧,广泛深入联系群众,努力当好“宣传员”、“信息员”、“调解员”、“引领员”。共开展活动3689次,联系代表群众20.9万人次,收集交办意见建议2584条,州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办理,解决1552件,使代表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五、依法履职重创新
  常委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做到观念创新、工作创新、制度创新,人大工作活力不断增强,工作水平不断提高。
  监督工作“回头看”。常委会抓好跟踪督办,督促整改落实,使监督工作更加富有成效。对北路9县《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实施情况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和存在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对《甘孜藏族自治州藏传佛教事务条例》贯彻情况、州本级和州级部门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医药体制改革等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强化常委会审议意见的落实。
  任免工作“把五关”。加强题库建设,完善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建立供职发言制度,形成拟任人员任前了解、法律考试、投票表决、供职发言、任后监督等一整套完善的人事任免程序,切实增强任命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促进干部清正、政府清廉。共举行5次任前法律知识考试,15名拟任命人员参加考试,任免干部17人次,取得良好效果。
  办理建议“督重点”。建立常委会领导督办代表建议、意见机制,确定了7件重点建议、意见由常委会领导督办,取得明显成效,“关于延续安心工程”、“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门诊统筹基金实行累积”、“关于扶持甘孜红色旅游保护开发项目”等建议得到很好解决,有力地推动了代表建议、意见办理工作,113件代表建议、意见均在法定时限内办结并答复代表。
  交流联系“增合力”。积极参加省人大组织的工作会、座谈会,汲取和借鉴省人大、市州人大的好经验、好做法。召开16次联系会,加强与“一府两院”的沟通联系,增进了解,达成共识,创造良性互动、和谐畅通的工作氛围。邀请县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分管领导112人次列席常委会会议,召开首次预算审查监督工作会议、人大系统办公室工作会议,强化工作指导,促进人大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六、群众工作求成果
  深入贯彻州委举全州之力推进群众工作全覆盖的重大部署及“群众工作检讨纠错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建立群众工作定期汇报、定期汇总、定期反馈“三项机制”,坚持联系常态化,加力深化群众工作。
  常委会领导率先垂范,为结对亲戚所在地协调资金近500万元,解决路、水、电等困难。机关组建9个群众工作小分队深入德格县龚垭乡开展活动,共收集群众反映问题42个,已解决7个,其余正协调解决。创新开展“一委(室)一事”活动,机关8委1室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了走访人大代表、设计大桥图纸、修建大桥护栏、资助贫困学生、推广优良农作物品种、解决通村公路补偿和法律进乡村、进学校等活动。
  常委会领导用心用情,深入联系寺庙,宣传法律法规,开展交心谈心,解决实际困难,努力实现同心同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共协调资金100余万元,为寺庙和僧尼解决困难50余件。
  树立“甘以爱人、孜求慈善”理念,常委会领导和机关干部职工关心关爱孤残儿童,积极参与“爱心慈善月”、“11.19慈善日”活动,捐款捐物价值20000元。
  机关党总支与泸定县炭厂村支部共建共创,通过建立机关多名党员结对1名农民党员的“N加1”机制、开展“双报到”活动、帮助修订完善规章制度、完善村活动室建设、组织村党支部班子到康定折西地区考察民居接待、组织机关党员参加劳动等活动,实现共同提高素质,共同升级晋位。
  常委会组建宣传队,突出重点,开展“爱国、守法、感恩”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70场,大力宣传《宪法》、《反分裂国家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甘孜藏族自治州藏传佛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服务群众上万人。
  常委会将“幸福工程”纳入监督范畴,充分利用调研、视察、检查等活动,了解全州“幸福工程”实施情况,督促政府和相关部门强化措施,强力推进项目建设,确保群众得实惠。
  各县的州人大代表响应号召,积极行动,倾情倾力做好群众工作。结对认亲1274户5442人,协调资金51.3万元,解决困难1161件;联系寺庙111座,召开恳谈会657次,协调资金96.5万元,解决困难362件;结对孤残251个,捐款捐物价值32.8万元;开展宣传教育970场,服务群众17.5万人次。
  七、自身建设抓规范
  常委会以提升队伍履职能力为目标,以“实现伟大中国梦”教育活动为载体,不断推进自身建设。
  加强制度建设。制定常委会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5项办法,标志着刚性监督权从法律层面走向现实。机关制定和完善惩戒、学习等6项制度,推进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加强组织建设。为适应工作需要,成立机关党委和常委会研究室。按照“称职、有为、出彩”的要求,高度重视机关干部队伍建设,通过演讲对后备干部进行遴选,通过述职对干部职工进行考核,通过恳谈与干部职工沟通思想,增强了干部队伍的生机和活力。在州委的关心下,提拔8名干部,交流1名干部,调入1名干部。
  加强宣传报道。拓展宣传平台,使用手机报等新兴媒体进行宣传。制定宣传办法,激发宣传活力,在国省州级媒体发表各类文章216篇。完善机制,整合力量,出版4期《甘孜人大》,在甘孜人大网发布信息620条,点击量6.1万人次。人大宣传的力度、广度和深度不断加大,人大工作影响力不断提升。
  加强文化建设。打造“人大文化墙”,设立“人大书吧”,建设“尊法治、创和谐、强作风”为内涵的人大文化,增强干部职工对人大工作的使命感,对人大事业的责任感。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们依法履行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积极探索代表工作,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这是在州委正确领导下,州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办事工作机构辛勤努力的结果,是州人民政府、州中级人民法院、州人民检察院支持配合的结果,也是全州各级人大和广大人民群众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州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中存在的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监督工作的方式方法需要进一步改进,监督工作的实效需要进一步增强;二是立法工作还不适应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需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巨大优势还有待进一步彰显;三是人大工作推动和服务法治甘孜建设的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四是代表作用的发挥还不够充分,代表工作有待进一步提升;五是对县人大工作的指导有待进一步加强。这些都需要在今后着力加以改进。
  2014年的主要任务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建设作出了部署,对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提出了要求,要以全会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在州委的领导下,深入贯彻州委十届三次、四次、五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推动群众工作全覆盖、法治甘孜建设等重大部署,切实发挥地方权力机关作用,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树立责任意识,凝聚各方共识,形成推动甘孜发展进步的强大正能量,不断推进人大工作。
  一、坚持根本政治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要紧扣全州工作大局,保证州委决策在人大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落实,及时把州委重大决策通过法定程序转变为全州人民的共同意志。要按照“总结、继承、完善、提高”的总原则,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实践创新,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
  二、全面推进依法治州
  建设法治甘孜是助推全州文明进步的必然选择。我们要依法行使“四权”,维护宪法法律权威,进一步健全宪法实施监督机制和程序,建立健全忠于、遵守、维护、运用宪法法律的制度,推动全社会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努力以法治凝聚改革共识、规范发展行为、促进矛盾化解、保障社会和谐。
  (一)加强立法工作,提供法制保障
  加强地方立法,健全法规体系。重点开展与国家法律相配套的实施性立法,着力推进体现地方特色的自主性立法,积极探索创新实践的先行性立法。建立健全立法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通过座谈、听证、评估、公布法律草案等方式,扩大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建立健全以常委会为主导的立法机制,逐步改变由政府部门单独起草法律草案的传统做法,加强立法队伍建设,建立“人才库”,形成政府部门、人大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办事机构、专家学者共同起草机制。做好《甘孜藏族自治州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的宣传贯彻。制定《甘孜藏族自治州藏族语言文字条例》、《甘孜藏族自治州集体人工商品林采伐运输管理条例》,开展《甘孜藏族自治州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甘孜藏族自治州气象条例》、《甘孜藏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条例》、《甘孜藏族自治州城镇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立法工作。
  完善立法规划,推动改革开放。把立法决策和改革决策结合起来,依据改革举措,完善立法规划,使重大改革于法有据、有序进行。建立立法质量评估、立法后跟踪制度,及时废止和修改妨碍改革的法律,及时制定促进改革的法律。
  强化法律监督,促进公平正义。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甘孜藏族自治州藏传佛教事务条例》、《甘孜藏族自治州草原管理条例》、《甘孜藏族自治州实施〈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变通规定》进行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州人民检察院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报告。积极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加强主动审查力度,保证法制统一。
  注重任后监督,提供人才保障。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的有机统一,坚持任免权和监督权的有机结合,完善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供职发言制度,提高干部的监督意识和法律素养。探索建立供职发言对照检查、年度工作报告等制度,加强任命干部的任后监督,保障权力在监督和制约中健康运行,为法治甘孜建设提供人才保障。
  (二)加强监督工作,履行法治使命
  着眼科学发展,加强对经济工作的监督。关注经济平稳运行,关注发展方式转变,关注重点项目建设,确保完成“十二五”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和任务。听取和审议全州重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情况、新型城镇化推进情况、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情况、城建规划执行情况报告。对全州现代农业发展情况进行调研。
  着眼依法理财,加强对预算决算的监督。监督和支持政府建立和完善财政管理体系,建立和完善绩效预算管理制度,实现对财政资金从“注重投入”转向“注重效果”的管理,为人民管好钱袋子,帮政府管好账本子。重点对转移支付资金、重大项目资金、民生资金和政府债务开展监督,对部分县和州级部门预算编制、预算执行、专项资金管理、资金使用绩效情况进行调研。
  着眼维护民生,加强对民生保障的监督。发挥人大在体察民情、反映民意方面的优势和作用,正确反映和统筹兼顾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认真督促有关方面及时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听取和审议防灾减灾、科技工作情况报告。
  着眼监督实效,实现监督支持并重。正确认识和处理监督与支持的关系,与“一府两院”达成共识、形成合力。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继续开展“回头看”活动。在人民群众普遍关注和迫切要求解决的老大难问题上,要敢于较真,敢于碰硬,督促相关部门强化工作措施,彻底加以解决。对久拖不决或一再反复的问题,要动用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刚性监督手段,直到问题解决为止。跟踪落实常委会关于东路、南路9县《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实施情况报告和《甘孜藏族自治州义务教育条例》实施情况报告、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三、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坚持代表主体地位,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是搞好人大工作的重要基础,也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
  完善代表联系群众制度,密切代表同人民群众联系,探索建立代表工作室、代表接待群众制度等,拓宽社情民意反映渠道。坚持重点建议领办和督办制度,开展满意度测评和重点建议办理情况视察,加强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加强常委会同代表联系,坚持代表参与常委会活动,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
  加强针对性培训,完善履职登记和激励机制,强化代表责任意识,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尊重和维护代表的权益,创建活动平台,提供服务保障,支持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加强代表小组建设,丰富代表活动形式,增强代表活动实效。
  四、切实加强自身建设
  扎实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群众工作全覆盖”,推动干部作风进一步转变。加强理论和法律学习,举办专题讲座,提高组成人员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开展“国徽在我心中”实践活动,提高综合素质和服务水平。深化人大理论研究和人大宣传,增强全社会的人大意识和法治观念。密切与县人大的联系,坚持邀请县人大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常委会调研、视察、检查活动,增强全州人大工作合力,不断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
  各位代表,人大的地位和作用决定人大工作可以大有作为,应该大有作为,必须大有作为。让我们在州委的领导下,坚定信心,凝聚共识,汇聚起强大的法治正能量,积极适应经济社会新发展、民主法治新进程、人民群众新期待,为建设美丽生态和谐幸福新甘孜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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