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报》 2014年04月04日
编者按: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建设法治中国的战略构想,2013年9月29日,全州法治甘孜建设电视电话会议在康定召开,州委作出了“法治甘孜建设”的工作部署,刚刚闭幕的甘孜藏族自治州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又作出了法治甘孜建设的重大决议。该决议的通过既是将州委的主张变为全州人民的共同意志,也是顺应甘孜发展之需、形势之迫、民心之向、民众之愿而作出的重大决定!
当前,我州正处于一个深刻变革的历史进程中,要实现法治自觉、法治自信、法治自立、法治自强,形成尚法守制、公正高效、文明理性、安定有序的甘孜发展新局面,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2014年,是法制甘孜建设宣传年。建设法治甘孜,人大责无旁贷。新年伊始,本报记者就人大如何围绕法治甘孜建设履职专访了州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委会主任李康。
记者:李康主任,您能介绍一下我州推进依法治州战略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和存在的困难吗?
李康:谢谢你的采访。1998年以来,按照中央、省委部署,我州深入实施依法治州战略,经过十多年的努力,我州依法执政能力得到提升,立法工作积极推进,依法行政不断增强,司法水平显著提高,普法工作顺利开展,监督实效不断显现,应该说,依法治州迈出了坚实步伐。这些成绩的取得令人欣喜,也鼓舞和激励着我们以更加务实的工作态度,更加高效的工作能力向着更高的目标迈进!
当然,随着依法治州的不断深入推进,各种问题和困难也逐渐显现,诸如法治环境较差、执法水平低下、司法工作时有受阻、普法效果不佳、执法队伍素质参差、监督缺位乏力等等。这些问题和困难的存在,是我们前进的障碍,但也恰恰佐证了在这片土地上推进依法治州和法制甘孜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更增强我们人大工作者的责任心以及对待这份事业的使命感!
依法治州绝非朝夕之功,但我们定要怀着只争朝夕的精神,充分认识法治甘孜建设是助推全州社会文明进步的必然选择,是促进全州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的现实需要,是维护全州社会和谐稳定的固本之策。作为人大工作者,我们应当思谋的是怎样采取法治的方式,引领甘孜人民走向安定幸福的美好明天。
记者:请您谈谈人大常委在法治甘孜建设中怎样发挥立法、监督的工作职能?
李康:我州已制定了一部自治条例和11部单行条例,目前尚有8部单行条例正在进行立法调研工作。《甘孜藏族自治州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已经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接下来,我们将按照2014年法治甘孜建设工作要点强化监督工作,建立法治甘孜建设监督检查体系。各级人大常委会要综合运用审议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组织代表视察等形式,监督法治甘孜建设工作的落实情况。
记者:您说建设法治甘孜,人大责任重大,我们该怎样理解您的这句话呢?
李康: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人大及其常委会肩负着加强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重任,在法制环境建设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我说建设法治甘孜,人大责任重大,其实就是说人大应在法制环境建设中发挥主导作用。近年来,随着我州民主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和发展,法制环境建设得到了进一步规范,特别是开展普法宣传以来,法律的规范和制约作用逐渐深入人心,为各项工作的健康顺利开展提供了保证,并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但是在实践中,有法不依、违法不究、执法不严现象在一些地方和部门还不同程度的存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产生这种现象的原因很多,纠正这种现象尚需要各部门、各方面的共同努力。
治理甘孜必须厉行法治。全州上下必须高举法律的旗帜,实施依法治州战略不动摇,坚持凝聚民心民力不放松,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不懈怠,坚定不移地建设法治甘孜,让法治的清音响彻甘孜大地!
在法治建设活动中无所作为的人大不算称职。全州各级人大组织及人大代表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与依法行使职权有机结合,在思想上与党委合心,在行动上同党委合拍,在工作上同党委合力,把坚持党委决策权和人大决定权有机结合,把遵守党的纪律和履行法定职责有机结合,坚决执行党委的决定,坚决维护党委的权威,坚决捍卫法律的尊严,在全州带头掀起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活动热潮!
记者:在法治甘孜建设活动中,人大代表应该发挥怎样的作用呢?
李康:人大代表不仅是一种荣誉称号,更是一种责任。要当好人大代表,做到既不失职,又不越权,必须要具有较高的法律修养。人大工作具有很强的法定性、程序性和规范性,人大代表不懂法就无法正确行使代表职权。随着我州民主法治建设进程的加快,人民群众对人大代表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这就要求我们不断学习完善自己的专业知识,作为人大代表,不仅要懂法、守法,更要在民主法治建设中起到楷模作用,也只有做到这些,才能更好地参与国家的法治建设。
在法治甘孜建设活动中,我们要按照州委书记胡昌升对全州人大代表所提出的做“普法先锋、护法卫士、守法标兵、用法楷模”的要求,带好三个头:带头吹响法治号角,带头践行法治精神,带头捍卫甘孜形象,努力把法治原则、法治精神固化到全州干部群众的头脑中,把“忠诚爱国、乐善互助、务实创新、坚韧奋进”的甘孜精神渗透到每一个公民的内心深处,内化为全州人民共同的价值选择和行为准则。
记者:您在讲话中提到,今年将深入开展人大代表联系寺庙和僧尼的工作,我州各级人大代表都要结对联系寺庙和僧尼,你能谈谈这方面的情况吗?
李康:寺庙是基本社会单位,僧尼是基本公民。按照州委的安排,今年将进一步深化寺庙群众工作广覆盖工作,我州全国和省、州、县人大代表都要结对联系寺庙和僧尼。目前,州、县正在细化具体的联系方案。各级人大代表都要积极行动起来,立足本职,主动作为,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明确工作目标,拓展联系范围,丰富联系方式,切实当好寺庙、僧尼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员,实施寺庙公共服务的协调员,加强寺庙依法管理的督导员,积极引导宗教界人士在思想上与党委政府同心同德,政治上同心同向,行为上同心同行,进一步推进我州同心同向活动扩面提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