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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昌升就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重要批示 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发生 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稳

《甘孜日报》    2014年04月11日

    本网讯(本报记者)日前,州委书记胡昌升就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重要批示。批示全文如下:
    去年,各县、州级相关部门在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加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方面都做了大量工作,全州安全生产几个重要指标呈现“三降一升”,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下降,事故起数上升,生产经营性事故死亡指标控制情况位列全省第五位。取得的成绩值得肯定和表扬,向同志们表示衷心感谢!
   当前,我州各类项目已复产复工,安全生产隐患日趋增多,发生事故甚至是较大以上事故的概率增大,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一季度,道路交通、消防安全隐患突出,发生了2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和色达五明佛学院寺庙火灾事故,安全生产形势较为严峻。对此,各级各部门务必提高对安全生产极端重要性的认识,强化安全责任落实,创新安全监管机制。工作中,要下力气找准安全生产薄弱部位,全方位排查安全隐患,全面建立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坚决做到排查一个隐患就消除一个隐患,一时不能彻底整治的隐患,也要提出整治方案,责任到人分步实施。要以客运车辆超速、货运车辆超载和危险路段安保设施建设为重点,强化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以桥梁、隧道、水电施工现场为重点,强化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以地下矿山开采、尾矿库为重点,强化非煤矿山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以寺庙、学校、医院为重点,强化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以加油站、民爆物品为重点,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继续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督促企业做到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夯实安全生产根基。继续强化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实,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县委书记、州级部门党委(党组)书记要亲自过问、亲自抓安全生产工作,以“安全大于天的意识”把安全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落实地方政府属地监管、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责任,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指标考核权重,坚决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要严格追究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对事故中负有安全生产责任的党政部门领导干部,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受到处理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和周围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制定的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依法查处其失职、渎职、违反党纪或其他违规违法行为,绝不姑息迁就。要通过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安全生产责任落实长效机制,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发生,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2014年全州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稳,为建设美丽生态和谐幸福新甘孜提供坚强的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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