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日报 2021年06月10日
□赵荣昌四川日报全媒体记者任鸿
遂宁市射洪市某小区业主李琳(化名)近来遇到了一件烦心事——在购房时,花5000元购置房前空地建成的花园,一个月前却被小区其他业主以堵塞消防通道为由起诉至法院。
“若强制拆除,邻里间的关系就破坏了,这样的结果不是大家想要的。”抱着纠纷宜“调”不宜“激化”的初衷,射洪市人民法院联调中心专职调解员多次上门走访、调查,并明理释法,最终李琳同意拆除花园,让眼看就要降到“冰点”的邻里关系得以恢复。我省是人口大省,矛盾纠纷量大面宽,做好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是一道“时代考题”。近年来,我省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探索多元协作、深化源头治理等方面做文章,不断提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质效,有力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多元协作矛盾纠纷化解“最多跑一次,最多跑一地”
宽敞明亮的大厅里,分别设立了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纠纷调解等服务窗口。一进门,就有工作人员前来询问诉求,并根据诉求性质分流引导到各服务窗口……这是近日记者在广安市邻水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协调中心探访时看到的场景。
“中心有法院、司法局、信访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局等5个部门派员常驻,17个重点行业主管部门在调解室轮驻,其他单位按照‘中心吹哨、部门报到’要求随叫随到调处矛盾纠纷,构建起‘一门全办’的工作体系。”该协调中心副主任王磊介绍,以前,遇到矛盾纠纷,群众可能需要在多个部门之间多头跑、多次跑,不利于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建设协调中心就是要打造矛盾纠纷的“终点站”,让群众“最多跑一次,最多跑一地”,带着烦心事来,带着好心情归。
矛盾纠纷化解,多元协作是关键,如何整合“多元之力”?记者在多地走访发现,类似的协调中心发挥了积极作用。
在达州市渠县社会治理中心,信访局、司法局、法院等23个部门派专员入驻,9个专业行业调委会和司法鉴定、公证、保险等协会组织现场办公,集成了诉讼服务、公共法律服务、行政争议调解、诉源治理指导等功能,“一站式”满足了人民群众、企事业单位涉法涉诉需求。在遂宁市射洪市人民法院,行政机关、人民调解、行业协会等13个专业调解组织采取人员派驻、参与调解、决策咨询等方式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实现今年1-4月近百起多发性纠纷通过行业专业解纷调解平台非诉化解。在成都市,有关部门充分发动社会力量打造民间调解工作品牌,先后建立武侯区“王兴华调解室”、青羊区“屠委员调解室”“上善调解室”等个人调解室,吸引社会各界人士参与矛盾协调化解,同时,也引导有需求的群众主动“找上门”解纠纷。
截至目前,我省共建立市、县、乡三级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协调中心3102个,覆盖率均达90%左右。
源头治理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于“萌芽阶段”
在广安市邻水县北辰社区,日前社区党委将网格员、党员中心户、楼栋长等请到社区矛盾纠纷调解室开了一场居民茶话会,困扰居民已久的院落“公厕无人管”问题得到解决。
最大限度把群众矛盾纠纷解决在初始、化解在源头,类似的例子在我省还有很多。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并不是说让每个老百姓碰到矛盾纠纷时都要去打官司。”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办相关负责人表示,社会治理不能只关注事后救济,更重要的是将治理环节向前端延伸,从根源上有效减少矛盾纠纷。
如何加强矛盾纠纷的源头治理?我省各地积极探索。成都市大邑县在全国率先探索实践“无讼社区”创建工作,以党建引领,部门联动,群众参与,将纠纷化解在初始、消除在萌芽;达州市渠县依托县乡村三级社会治理中心,深入开展“支部建在小区上、党员干部当楼长、网格服务保平安”等行动,确保矛盾纠纷分级分层化解,在楼栋内就能解决;发挥网格化服务管理机制作用,让“小事不出格、大事可解决、矛盾不上交”,全省每天有30余万名专兼职网格员穿梭于12万余个网格之间,兼任着调解员等角色,主动排查化解矛盾纠纷……
据介绍,党的十九大以来,全省各级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组织共计排查受理矛盾纠纷302.9万件,化解成功298.7万件,成功率达98.6%。
当前,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我省政法系统正在开展“十大政法为民行动”,矛盾纠纷大化解行动是其中之一。“我们将加快推进市、县、乡三级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协调中心建设,进一步健全诉源治理、检调对接、公调对接、人民调解工作机制,持续为民解忧,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办上述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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