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日报 2021年07月12日
本网讯(四川日报全媒体记者罗之飏)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四川省县域经济发展先进县考评办法》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办法》提出,按照科学全面、客观评价、注重导向、强化激励的原则,建立县域经济发展考评指标体系,实行定量综合考评,客观全面反映县域经济发展成效。
《办法》明确,将已入围全国百强区的8个区和纳入四川省全国百强县百强区重点培育范围的13个县(市、区)以外的162个县(市、区)纳入考评范围,设置经济发展、城乡发展、民生改善、生态环境、风险防控5个方面27项指标,分类设置不同主体功能区指标权重,核定分项指标得分汇总形成考评综合得分。根据考评综合得分排名,现阶段每年评选16个四川省县域经济发展先进县,由省委、省政府发布考评结果并通报表扬,省级财政给予一次性财力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