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报 2021年08月10日
经省委、省政府批准,2021年4月19日至5月3日,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我州开展了例行督察。2021年6月16日,督察组向我州反馈了督察意见,指出我州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还存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要性认识有较大差距、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不到位、污染防治攻坚还存在差距、生态破坏问题突出等4个方面的问题。为进一步做好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我州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系列决策部署,铁心布置、铁面检查、铁腕执法;州领导率先垂范,靠前指挥,采用“四不两直”方式带队督查,推动问题整改;州委、州政府多次主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制定了《2021年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甘孜州督察意见整改任务清单》(以下简称:整改任务清单)。整改任务清单包括13项整改任务、23条整改措施(120个问题),并明确了整改目标、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现向社会进行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整改任务清单可在甘孜州人民政府网站上查询。
中共甘孜州委
甘孜州人民政府
2021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