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报》 2014年05月27日
本网讯(记者 秦松 文/图) 5月26日,全州开展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活动动员电视电话会议在康定召开。会议表彰了全州第四次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模范个人(户),安排部署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工作。
州委书记胡昌升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州委副书记、州政府州长益西达瓦主持会议。
省委督导组组长杨宝黔,省民族宗教委员会副主任、民开办主任肖晓军到会指导。
州领导易凡、刘坪、向秋、陈忠义、相洛、段内开、徐芝文、杨煜康、唐强、舒文、张永德、范文华,州武警支队政委彭涛参加会议。
胡昌升指出,长期以来,州委、州政府团结带领全州各族人民,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始终坚持把民族工作放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的高度来谋划,坚持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为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全局的大事来落实。全州各族人民相互信任、相互尊重、相互学习、相互支持。我们一定要心连心、手牵手、肩并肩,共同系好民族同心结、唱好民族团结歌、走好民族和谐路,共同担当起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这一光荣而崇高的使命,共同捍卫甘孜形象、捍卫甘孜荣誉、捍卫甘孜未来!
胡昌升要求,要让民族团结进步扎牢和谐之根,盛开美丽之花。要深刻认识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是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的重大举措,是夯实党在藏区执政地位的生动实践,是营造甘孜良好发展环境的现实选择,是全州人民追求幸福生活的共同期盼。我州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的目标是:2014年起到2020年,在全州范围内通过三年创建、四年提升两个阶段,将全州100%的县、90%的乡(镇)、80%的村(社区)及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寺院创建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地区或示范单位,全面建成具有综合示范效应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围绕这一目标,必须在五个方面对位加力:一要在和谐建设中保持民族团结进步的定力。要旗帜鲜明地开展反分裂斗争,坚决强化法治保障,大力推进社会治理。二要在开放发展中强化民族团结进步的支撑。基础设施建设要为民族地区开放发展铺路,改革开放要为民族地区科学发展引路,援助帮扶要为民族地区加快发展出力。三要在民生改善中彰显民族团结进步的情怀。要努力促进全民就业,优先发展民族教育,大力发展卫生事业。四要在民族文化传承中积累民族团结进步的能量。不断增强文化认同,促进文化惠民,释放文化正能量。五要在群众工作中铸就民族团结进步的堡垒。结对认亲要走出“亲如一家”的亲情,同心同向要赢得宗教人士的认同,爱心帮扶要彰显民族团结的大爱,宣传教育要播种团结进步的思想,共建共创要形成团结进步的导向,幸福工程要增强民族团结的幸福感。
胡昌升强调,要知责尽责见实效,让民族团结进步喜结幸福之果。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影响深远。全州上下务必突出创建主题,深入宣传教育,注重机制建设,形成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的强大合力,确保取得实效。要突出民族团结进步这个核心,让民族团结进步深入人心,让民族团结进步贯穿始终,让民族团结进步覆盖各方。要夯实宣传教育这个基础,通过丰富载体,讲究方式,典型引路,大力营造民族团结进步的浓厚氛围。要落实机制配套这个保障,落实工作联动机制、共建共创机制、经费保障机制、督查考评机制、激励表彰机制。要强化组织领导这个关键。各级领导干部务必高度重视,注重培养骨干力量,注重形成工作合力。
益西达瓦要求,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要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与群众工作全覆盖“六大活动”、与法治甘孜建设活动、与做好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推动创建活动扎扎实实开展,取得实实在在成效;要把各族人民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上来,凝聚到建设美丽生态和谐幸福新甘孜上来,努力形成团结促发展、发展促团结的良好局面;要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积极营造“全民参与、共同创建”的良好氛围。
益西达瓦强调,各级、各部门要及时把会议精神传达到乡、村、户和全体干部职工,切实把全州干部群众的思想行动统一到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活动上来。要及时研究创建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要认真解决创建活动中面临的困难问题,确保创建目标如期完成。
肖晓军对我州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活动提出了明确要求和殷切希望。会议还就州委、州政府《关于开展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活动的意见》作了说明。会议表彰了全州第四次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模范个人(户),命名了全州第一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集体,九龙县委办公室和理塘县雄坝乡党委书记格桑卓玛分别代表受表彰模范集体和个人作了发言。
州人大民宗委、州政协民宗委主要负责人,州级各部门、省属行政企事业单位、州属企业单位负责人,各县县委书记、统战部长、分管副县长、县民宗局长以及受表彰模范集体、模范个人(户)和被命名的示范集体代表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县、海管局设分会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