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电影《天上的菊美》剧照
编者按
我州是一个以藏民族为主体的多民族聚居区,也是历史上早期民族频繁迁徙的“民族走廊”腹心地带,自古以来,全州各族人民真情融合,演绎着民族团结进步的壮丽华章。长期以来,州委、州政府团结带领全州各族人民,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始终坚持把民族工作放在关系国家统一、民族团结、边疆巩固的高度来谋划,坚持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为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全局的大事来落实,坚持不懈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大力培育民族团结先进典型,各族人民相互信任、相互尊重、相互学习、相互支持,在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维护稳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今年5月26日,我州发出了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的“动员令”,为大力营造民族团结进步的浓厚氛围,本报特推出《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专栏,敬请关注。
■ 本报记者 赵春燕 卢雪英
6月16日开始,我国首部反映藏区基层民族干部工作和生活的现实主义题材电影《天上的菊美》在全川范围内进行放映。影片用诗意的语言,讲述了我州道孚县瓦日乡藏族乡长菊美多吉短暂一生中的动人故事。该片将作为全国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教材在全国放映。2012年5月19日凌晨,菊美多吉因带病坚持工作、劳累过度突发脑溢血因公殉职,年仅33岁。他生前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立足岗位、勇于奉献,奋力推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崇高事业,在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带领各族群众改善民生、促进发展等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用生命诠释了一名共产党员的忠诚,不仅是新时期少数民族干部的杰出代表,也是四川藏区基层干部队伍中旗帜鲜明反对分裂的先锋、信念坚定对党忠诚的典型、扎根高原倾情为民的模范。为弘扬菊美多吉的先进事迹和宝贵精神,2013年5月8日省政府决定追授菊美多吉“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荣誉称号。
像菊美多吉一样用实际行动践行着民族团结精神的人,在我州不在少数,他们正在甘孜大地谱写着民族团结进步的时代新篇。只有各族群众团结进步,实现社会和谐稳定才有坚实的基础。自古以来,我州各族人民自发迁徙、自然流动、真情融合,茶马古道群雕呈现藏汉贸易繁荣的历史场景、朱德总司令与格达活佛脍炙人口的佳话、康区和平解放的拥军壮举、对口援藏支边建设的深情厚谊等等,无不演绎着民族团结进步的壮丽华章。“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这样的民族共识在我州,已成为亘古不变的传递。
各族儿女和睦相处团结奋斗
在甘孜这片富饶的土地上,生活着藏、汉、彝、回、羌等43个民族,是一个以藏民族为主体的多民族聚居区,也是历史上早期民族频繁迁徙的“民族走廊”腹心地带。长期以来,州委、州政府始终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坚持用创新的思维谋划民族工作,用积极的举措促进民族团结,用发展的成果巩固民族关系,团结带领全州各族人民,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始终坚持把民族工作放在关系国家统一、民族团结、边疆巩固的高度来谋划,坚持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为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全局的大事来落实,坚持不懈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大力培育民族团结先进典型,各族人民相互信任、相互尊重、相互学习、相互支持,在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维护稳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各族群众的生产生活和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面貌发生了显著变化,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更加坚实牢固,各族儿女和睦相处,凝聚智慧,团结奋斗,创造了科学发展、和谐稳定的大好局面。
建州64年来,我州各族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取得了一个个骄人业绩,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在改革开放进程中取得了辉煌成就,全州城乡各族干部群众相亲相敬、互相帮扶的感人故事层出不穷:
2009年以来,全州就有4名同志被评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7个单位荣获模范集体称号;43名同志被评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18个单位荣获模范集体称号;100名同志被评为全州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60个单位荣获模范集体称号。今年,我州又有107个模范集体、111个先进个人(户)和120个示范单位受到表彰和通报。成都市双流县发展和改革局援藏干部易辉,倾情倾智帮助当地群众发展产业,结下了“双(流)巴(塘)一家人·藏汉一家亲”的深情厚谊;理塘县雄坝乡党委书记格桑卓玛,招商引资7000余万元发展当地特色种植和生态旅游业,带动全乡各族群众发展生产奔小康;道孚县瓦日乡孟拖村支部书记高绒翁青,十余年如一日,用自学的医术看好了一名又一名病人,也免费治疗了不少经济困难的病人,到得乡亲们的交口称赞;雅江县河口镇三道桥村村民马仲康,团结村民修通3公里致富路,引领全村群众勤劳致富、幸福生活。像他们一样重视团结、维护团结、善于团结的模范集体和先进个人在我州还有许许多多。
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向好发展
去年以来,我州各县、各部门创新手段,丰富内容,结合群众工作和寺庙管理长效机制建设、法制宣传月活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学习宣传菊美多吉先进事迹等,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以召开群众大会、村骨干大会、党员大会等形式,全面宣讲新时期党的民族政策,学习和传达党和国家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等民族政策的信心和决心,让广大群众进一步了解民族政策的优越性和民族团结的重要性。
各县、各部门在宣传教育活动中,高度重视民族团结先进人物和示范村寨、社区、学校等示范基地的带动作用。甘孜县利用被国家和省命名的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朱德总司令和五世格达活佛纪念馆,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教育群众和中小学生了解和发扬甘孜民族团结的优良传统。色达县色柯镇姑咱二村建立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扎实开展社会不稳定隐患的排查调处,加强巡逻防控等工作,在促进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中切实发挥省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村的示范作用。同时,全州各地以创建活动新载体为抓手,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寨、社区、学校等示范基地建设;严格按照条件和要求,向省民委推荐申报了全州具有广泛性、代表性和典型性的示范单位6个。截止目前,全州共建立了625个州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基地。通过借助示范基地新平台,加大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广度和影响力,从而有力推动我州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向更好的方向发展。
州民委还组织骨干力量,深入各地全面检查指导《民族区域自治法》、《甘孜藏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甘孜藏族自治州藏语言文字使用条例》等民族政策法规的贯彻情况,督促各县、各部门落实民族团结进步法律法规。
同舟共济描绘新画卷
团结稳定是福,分裂动乱是祸。坚定不移地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是我们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的基本前提。长期以来,我州各县和各部门坚持把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作为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狠抓落实。严格按照州委、州政府维护全州社会政治稳定的要求,严守政治纪律,勇挑反分维稳的历史重任,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履行维稳职责,完善应急预案和处突防范等工作机制。同时,结合群众工作开展走基层、访群众,收集掌握社情民意,积极协助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加强指导民族关系协调等工作,及时消除影响民族团结的矛盾隐患;大力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法律法规以及惠民政策,不断增强群众的爱国意识、法制意识、团结意识、感恩意识。
石渠县图不丹曲吉坚赞活佛,始终坚持“爱国、爱教、爱乡”的理念,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他热心社会公益,“5·12”汶川地震、玉“4·14”地震,芦山“4·20”地震发生后,他发扬“慈善、博爱”精神,不仅个人为灾区捐款,还动员寺庙僧众为其捐款,充分体现了“为国分忧,为民解难”的高尚情操。他邀请国内知名法律权威人士编写的藏文法律知识读本成功出版,为藏区推进法治建设起到了助推作用。
作为民族团结示范寺的雅江县生根寺,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推进寺庙“九有”建设工作,大力开展爱国爱教活动,通过“九有”建设和爱国爱教宣传教育活动,使全寺僧尼更加明白了只有国家兴旺发达,佛教才能真正得到弘扬。被评为民族团结模范集体的道孚县甲拔寺建寺以来,在各届寺管会和活佛的正确管理下,利用讲经时机,大力宣传民族政策、民族团结,实现了寺庙与群众的和谐、寺庙与党委政府的和谐。
以康定县水井子社区为典型的康定社区网格化管理,实现了社区管理“上面千条线、基层一张网”,“民生服务有人办理、社情民意有人收集、矛盾纠纷有人化解、治安防范有人组织、特殊群体有人帮教、法律政策有人宣讲、重大事件有人报告”的工作目标。通过科学合理划分网格,把寺庙、牧民定居点、虫草采集点等纳入网格管理,做到无缝衔接、全域覆盖,做到“人在网中走,事在格中办”。通过建立“网格化管理、心连心服务”的社会管理模式,坚持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置有机结合,完善维护群众权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群众诉求表达和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及时消除影响民族团结进步的各种不和谐因素,收到良好效果。
同时,全州统战、民委、宗教等部门也深入寺庙,加强与僧尼的联系,调查了解寺庙僧尼的所思、所盼、所需和存在的困难问题。关心和重视他们的疾苦,力所能及地解决实际困难,加强同他们的交流和沟通。通过进寺庙扎实开展寺庙社会化管理工作,加力深化寺庙民族团结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寺庙和广大僧尼对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和寺庙“五通”工程等惠寺惠僧政策的基本了解和掌握,不断增强寺庙僧尼“学法、守法、用法、护法的法治意识,牢固树立“爱国、守法、感恩、团结”的爱国爱教和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思想意识,着力推进寺庙管理长效机制建设,进一步促进了“安定、和谐、团结”寺庙建设。
民族团结手牵手,和谐发展心连心。当下,合力维护民族团结的大好局面已经成为全州各族人民的共识,各民族群众团结和睦,同舟共济的美好画卷正在甘孜大地铺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