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赵若言)7月8日,省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与省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下发通知,全面部署主汛期旅游景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全面开展景区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要将靠山、靠崖、高陡斜坡及泥石流沟口、堆积扇等地质灾害易发区段作为重点排查对象,把游客居住地、景区人口密集区以及农家乐等作为重点防范对象,及时组织专业单位开展深入排查,并注重高位滑坡隐患的细致排查。对排查出来的隐患,要立即落实防灾预案,划定危险区,明确疏散撤离信号和路线及临时安全场所。对险情重、危害大的地质灾害隐患,要采取停止营业、关闭设施等管控措施,待隐患消除后方可予以开放。
应对不同等级预警,确定分级响应措施的决定权在县级人民政府。各级国土资源、气象等部门要做好旅游景区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信息的发布工作,建立分级预警标准,并确保信息及时逐级传递到位。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及时组织国土资源、气象等部门研究确定不同预警标准下的“提醒注意、限制进入、定点撤离、全面疏散”等分级响应措施,并予以公布。
预警信息发布后,县级人民政府要按照属地原则,立即组织相关部门、乡镇和辖区内旅游景区(点)、宾馆饭店、农家乐等单位,及时开展巡查监测、转移群众、劝导游客等相应的防灾措施。达到“限制进入”级别的预警后,旅游行业主管部门要组织旅行社等经营单位暂停组团前往预警区域,并做好游客的劝导和解释工作。对于辖区内处于高隐患风险的旅游景区和农家乐等休闲场所,县级人民政府要果断采取主汛期暂停营业等风险措施,并在危险区外设立警戒公告和警戒线,禁止无关人员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