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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康定抗震救灾期间稳控市场价格秩序的公告

《甘孜日报》    2014年11月23日

各生产经营者:
  一、康定大震刚过,余震不断,给我州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害。康定地震牵挂全州人民的心,一方有难八方支援,全国各族人民正以不同方式投入我州抗震救灾的滚滚洪流之中,国难当头,为切实做好康定"11.22"抗震救灾工作,确保灾区群众基本生活平稳,保持粮油肉蛋、蔬菜、食品、饮用水等群众基本生活必须品和灾区恢复重建相关钢材、砖、水泥等建材物资价格基本稳定,各生产经营者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制止价格垄断行为暂行规定》、《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制止牟取暴利的暂行规定》、《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不得乘地震灾害之机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二、生产经营者要切实加强价格自律,诚信经营,所提供的商品和服务价格不得突破我州2014年11月22日的价格水平。
  三、经营者所提供的商品和服务必须明码标价,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自觉接受价格主管部门和消费者的监督。
  四、生产经营者不认真执行价格法律、法规和稳控物价政策,有囤积居奇、相互串通、变相涨价、操纵市场价格、牟取暴利等价格违法行为者,将严格按照价格法律法规从重以快顶格处罚。
  五、我委已派出多路检查组分赴各地开展价格告诫和明察暗访,并热忱欢迎社会各界举报价格违法行为,凡举报一经查实,将给予举报者一仟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现金奖励,并为举报者绝对保密。价格投诉举报电话:12358,2834680
               特此公告
                  2014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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