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康巴传媒网 >> 新闻 >> 公示公告 >> 浏览文章

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甘孜日报》    2015年02月22日

——在州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上 
    州人大常委会主任 李康
    (2015年1月24日)
    各位代表:
    我受州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4年的主要工作
    2014年,在中共甘孜州委的坚强领导下,面对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和各种严重的自然灾害,全州各族人民团结一心,共克时艰,全面推进美丽生态和谐幸福新甘孜建设,各项事业取得新的重大成就。
    2014年,是人民代表大会成立六十周年、民族区域自治法实施三十周年,州人大及其常委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认真贯彻落实州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精神,推动人大工作迈出新步伐,有效提升了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公信力和影响力。
    2014年,全州各级人大代表立足岗位、履职尽责、勤勉工作,以自己的模范行为影响选民、带领群众,以苦干实干创造新业绩、赢得新形象,为谱写中国梦四川篇章新甘孜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主动融入全局工作,坚决落实州委决策
    常委会自觉坚持党的领导,坚定不移贯彻州委决策部署,围绕发展、稳定、民生三件大事,自觉保持与州委目标同向、思想同心、工作同步。
    同心同德谋发展。正确处理坚持党的领导、发扬民主和依法办事的关系,常委会开展的各项工作,都紧紧围绕和服从、服务于全州工作大局来安排、来推进。全年共召开8次常委会会议,20次主任会议,制定单行条例1部,开展4部单行条例立法调研工作,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9个,组织开展视察调研活动33次,对9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3人次。做到立法为发展保驾护航、监督为发展提供支持、执法检查为发展创造环境、视察调研为发展建言献策、人事任免为发展提供保证。
    齐心协力保稳定。常委会坚定不移地贯彻中央和省、州委关于维护藏区稳定的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坚定不移做好维护稳定的各项工作。在3月、7月等敏感时期,按照州委统一安排,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共8名同志深入我州维稳重点县,共同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局面。常委会多名领导同志常年深入我州边远农牧区和重点寺庙,同县乡同志和村干部一起研究新情况、发现新矛盾、解决新问题,为全州主动创稳、依法治寺等工作做出了积极贡献。
    凝心聚力惠民生。按照州委统一部署,常委会继续加力深化群众工作,切实固化群众工作成果,努力提升群众工作新实效。一年来,常委会主任、副主任深入10座联系寺庙,宣传法律法规,开展交心谈心,督促建立寺庙管理长效机制,帮助寺庙解决实际困难。常委会领导和机关干部职工赴全州18个县、200多个乡镇开展联系基层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召开座谈会130余场,收集群众意见建议300余条。常委会领导和干部职工坚持常态化走亲访亲,全年到10个县开展工作30余次,联系走访群众近500户3000余人。切实抓好机关一支部与泸定县炭厂村支部共建共创活动,该村村容村貌、班子建设有了可喜变化。
    常委会领导和干部职工用心用情投入群众工作,有的为他们圆梦职业教育,有的为他们寻医问药,有的为他们亲手编织毛衣,有的为他们赠送优良农作物种子,有的为他们解决子女入学费用等。同时,每个群众工作小分队创新性地开展了“四个一”活动,即“参加一次生产劳动,召开一次村民会议,组织一场法制宣讲,开展一次访贫问苦”。康定“11·22”重大地震发生后,常委会机关全体干部职工第一时间回到岗位,并在第一时间为灾区捐款22400元。
    二、推进依法治州战略,创造良好法治环境
    2014年是法治甘孜建设启始年,常委会及时跟进州委关于法治甘孜建设的各项工作部署,认真贯彻州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法治甘孜建设的决议精神,扎实推进依法治州战略实施。
    加强自治立法。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常委会顺应新形势、新要求,及时修订立法规划,制定2014—2016三年立法计划。由州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甘孜藏族自治州突发事件应对条例》报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于2014年7月1日正式实施,常委会及时对条例贯彻实施工作作出部署。《条例》提高了全州依法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为康定“11·22”地震、丹巴县东谷乡特大泥石流灾害等应急处置工作提供了法律支持。常委会立足保护传承民族文化,进一步规范使用藏族语言文字,制定《甘孜藏族自治州藏语言文字条例(草案)》,并提请本次大会审议。完成《甘孜藏族自治州集体人工商品林运输管理条例(草案)》立法调研工作,启动《甘孜藏族自治州城镇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甘孜藏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和《甘孜藏族自治州气象条例》的立法前期工作。
    推进依法行政。一年来,常委会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精准选题,对《公务员法》、《行政复议法》、《环境保护法》、《甘孜藏族自治州藏传佛教事务条例》、《甘孜藏族自治州草原管理条例》、《甘孜藏族自治州实施〈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变通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要求行政机关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对甘孜藏族自治州实施《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实施办法》的变通规定贯彻工作进行认真研究,提出意见建议,促进全州加快建立水电资源开发利益共享机制。全州行政机关在法治甘孜建设活动中发挥了示范作用,做到了执法守法、依法行政。
    促进公正司法。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针对我州特殊的州情、民情和司法环境,常委会在全省人大系统创新性开展了“法律至上,公正司法”为主题的人大监督活动,连续三年组织力量赴全州各县开展《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执法检查活动,及时发现并纠正我州个别地方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以及宗教势力干预司法、民间旧习影响司法和一些地方存在的司法不规范、不严格、不透明、不文明现象,要求司法机关把司法公正作为生命线,让司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让全州人民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反腐败斗争事关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常委会听取了州人民检察院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报告,要求检察机关严格依法规范公职人员行政和司法行为,加大职务犯罪查办力度,做到有腐必反、有贪必肃。
    深化普法宣传。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去年9月,常委会组织11名省人大代表开展“法律七进”专题调研活动,要求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格局,将普法工作推向深入。为配合法治甘孜建设宣传年活动,常委会针对我州普法工作特点,组织力量编印了《甘孜州公民法律知识百问》、《甘孜州环保世纪行宣传资料》、《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卫生法律法规选编》等普法宣传资料,提升普法宣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努力在全州营造法律红线不可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法治氛围。
    积极提出建议。一年来,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立法与改革·四川藏区依法治理”、省人大常委会“四川省依法管理藏传佛教事务现状及对策研究”等重点课题调研组,先后到我州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常委会结合全州立法改革工作、社会治理和寺庙管理实际,积极提出意见建议,为中央和省制定适合我州实际的地方法规提供有益参考。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完成《民族区域自治法》配套法规建设和《反恐怖法》、《刑法》在四川藏区的立法及法律修订调研任务;配合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完成《四川省扶贫开发条例》、《四川省华侨捐赠条例》、《四川省城镇住房保障条例》等立法调研任务。常委会结合我州实际情况,认真分析研究,提出意见建议200余条,建议上级立法机关积极支持民族自治地方“针对问题立法,立法解决问题”,放权让利,积极回应民族自治地方正当合理的利益诉求和立法主张。
    做好备案审查。严格按照《监督法》和省、州人大常委会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积极开展备案审查工作,切实维护法制统一。全年对9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向省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规范性文件8件。
    三、坚持履职创新,注重工作实效
    常委会坚持求真务实,做到观念创新、方法创新、制度创新,人大工作活力不断增强,工作水平不断提高。
    管好百姓“钱袋子”。常委会切实加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监督,加强州级财政预算审查,规范预算。积极推进全口径财政预算审查,将60个州级部门预算提交人代会审查,对10个县的民生类资金落实、使用、绩效情况进行调研,加大对预算、决算及预算变动情况审查监督。高度重视审计工作在规范预算执行中的作用,要求政府加强长效机制建设,从风暴中来到制度中去。
    人事任免“过五关”。将人大常委会对拟任命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办法推广到全州各县。加强题库建设,完善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建立了拟任人员任前了解、法律考试、投票表决、供职发言、任后监督等制度。全年共举行6次任前法律知识考试,37名拟任命人员“先考后任”。开展了拟任命人员宪法宣誓仪式的前期准备工作。
    办理建议“督重点”。建立常委会领导督办代表建议机制,确定“关于建立环格萨尔机场旅游圈、对民族地区执行特殊电价补贴、统筹推进区域农特产品开发、提高干部队伍福利待遇、将交通建设同彝家新寨同步规划实施、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等7件建议,分别由1名常委会领导领衔督办,7名常委会领导先后深入8个县、17个部门实地调研,加强督办,对民族地区执行特殊电价补贴等3件建议已得到解决,其余建议也在积极推进落实之中。州人民政府认真办理代表建议,在法定时间内全部办结回复,并对州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代表反映的200余条“非法定”意见建议,及时研究处理,回应群众呼声。
    监督工作“增合力”。积极参加省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工作交流会议,汲取和借鉴省人大、市州人大履职的好经验、好做法。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办事工作机构到州级部门“登门纳谏”,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全年牵头召开16次部门联系会,加强与“一府两院”的沟通联系。全年邀请县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120人次列席常委会会议,加强工作交流,形成监督合力。常委会还到全州30个乡镇了解乡镇人大主席团开展工作情况,进一步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和督促。
    突出重点“有聚焦”。旅游全域化、新型城镇化、农牧业现代化“三化“联动是州委确定的全州发展路径。常委会对全州推进新型城镇化情况进行专题调研,针对城镇化水平低、产业支撑不足等问题,要求政府按照规划引领、突出特色、完善功能、科学管理原则,不断提高全州新型城镇化水平。
    生态立州“当卫士”。去年出台的新《环保法》确立了全新的生态监督机制。规定最严,执行也应最严。常委会扎实开展“甘孜环保世纪行”活动,针对我州部分项目建设中肆意扩大开挖创面、滥伐周边林木、随意倾倒弃渣、违规排放污水粉尘等破坏生态环境、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等问题,要求政府切实把环保工作提升到生态立州、发展全域旅游的高度来推进,加强法制宣传、深化污染防治、强化执法监管。针对人为因素破坏草原环境等突出问题,要求有关部门从提高牧民守法意识、加大草原执法监督和依法惩处力度、完善配套政策、发展现代畜牧业入手,做到依法治牧、产业兴牧。
    依法履职“手段新”。专题询问是《监督法》规定的重要监督方式。常委会针对全州国有资产监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历时半年、走访行政企事业单位35个,对全州国有资产监管情况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在去年12月第22次常委会上首次运用专题询问方式,对全州国有资产监管工作进行询问了解。州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对12个问题回答实事求是、真诚坦率,不回避不推诿,提高了工作透明度。常委会责成有关专门委员会加强对整改事项的跟踪问效,督促有关部门将专题询问的成果转化为改进工作的实效。
    四、维护群众利益,促进社会和谐
    常委会坚持以人为本,把关注民生,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督促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
    倾听群众呼声,维护民生民利。常委会坚持“抓大不放小”,针对康定市民反映的自来水饮用卫生标准问题,督促康定县人大常委会和有关部门开展专题调研,推动改善供排水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对人大代表和群众反映的康定城区郭达桥农贸市场随意向折多河倾倒垃圾、泸定县得妥乡大桥无人行道问题进行实地检查,督促相关部门及时整改。
    加强防灾减灾,保护群众生命财产。我州系自然灾害多发地区,防灾减灾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是最大的民生工程。常委会组织开展全州防灾减灾工作专题调研,听取并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进一步建立健全防灾减灾工作指挥体系、加强物资储备、加强农村危房改造、加强人口密集地区避难场所建设等意见建议。
    关注人口科技,推动社会事业。听取和审议全州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报告,针对人口意识淡化、人口服务水平不高等问题,建议政府继续强化对人口计生工作的领导,加强边远地区计生服务工作。听取全州科技和知识产权工作报告,建议政府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在资源配置、队伍建设、激励机制等方面采取措施,促进科技进步。
    重视群众信访,及时化解纠纷。常委会领导及工作人员坚持热情接待、耐心讲解、正确疏导、及时交办、加强督办的信访工作原则,对今年44件有关涉法涉诉、民工工资等群众来信来访进行妥善处理,促使一批信访案件得到解决,为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五、强化代表主体地位,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常委会坚持把代表工作作为人大工作的基础,从强化培训,丰富代表活动入手,突出代表主体地位,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强化代表培训,提高履职能力。常委会在省委党校举办两期人大代表专题培训班,组织151名州人大代表和人大机关工作人员,围绕宗教事务管理、全域旅游发展、环境资源保护、矿产资源开发和法治甘孜建设等内容进行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履职能力。我州培训人大代表的做法得到了省人大常委会的肯定和推广。
    组织专题视察,积极建言献策。组织全国、省、州、县人大代表135人赴南、北、东路10县,就藏传佛教事务管理、代表联系寺庙僧尼工作、草原生态补奖政策落实情况、农村义务教育、交通建设等重点工作和重大工程进行集中视察,形成3份视察报告,提出建议意见51条。主任会议决定将关于“尽快开工建设亚三公路木里段、加强高尔寺山顶公路经常性养护、加快甘孜县呷拉循环工业园区建设、做好炉霍县并网光伏发电工程、康定县炉城镇郭达山危岩治理、做好康定县炉城镇光明路51号居民住房维修加固工程、加强大岗山电站库区公路复建工程质量监督、做好州人民医院第二医疗区医技人员选配、做好雅康高速公路弃渣场地选址”等10条建议交州人民政府办理,切实把落实代表视察成果作为体现人民群众当家作主和推动相关工作的重要抓手。
    为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提升司法公信力,去年12月底组织15名全国、省、州人大代表对州中级人民法院、州人民检察院工作进行视察,进一步加强对“两院”工作的监督支持,促进“两院”工作更加有力服务法治甘孜建设,更加符合人民群众的期盼和呼声。
    广泛联系群众,构建和谐甘孜。常委会进一步做好组成人员联系人大代表、人大代表联系选区选民、机关干部联系寺庙僧尼工作,扎实开展以送法律、送政策、送爱心、送情感,助学、助老、助贫、助弱为内容的“四送四助”和以进寺庙访僧尼、进工地访项目、进农牧区访农牧户、进社区访居民、进选区访选民为内容的“五进五访”活动,通过政策宣讲、交心谈心、助残帮困等活动,架起了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连心桥。全州14888名各级人大代表积极响应党委号召,县级以上人大代表联系寺庙488座、12个修行点,结对僧尼10000余名,组织召开座谈会463 余次,看望走访僧尼42528余人次,收集建议意见388件,办好事实事759件,发放藏汉双语宣传手册1350余册,筹集慰问金近60万元,协调解决寺庙“五通”工程资金3000余万元,化解矛盾纠纷11件,排除安全隐患15件。
    六、加强自身建设,提升工作水平
    过去一年,常委会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常委会党组及机关切实抓好教育实践活动各个环节工作。通过领导带头学、带着问题学、对照典型学、面向群众学,进一步树立了“权力民赋”、“为民代言”意识;通过敞开大门听取意见、深入剖析查摆问题、立说立行整改落实,进一步拉近了与人民群众的距离;通过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召开高质量的专题民主生活会,经受了一次严格的党内组织生活教育。常委会党组和机关及时完善、修订和废止制度18项,用制度巩固了活动成果。
    过去一年,常委会机关扎实开展“庸懒散浮拖”专项整治,筑“防火墙”,设“高压线”,正风肃纪,树立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良好形象。
    过去一年,常委会扎实开展以“尚法治·重程序·强作风”为内涵的机关法治文化建设活动,积极投身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活动,着力培养团队执行力,自觉当好人大意识的传播者、人大精神的捍卫者。
    过去一年,在州委的关心下,州、县人大常委会新设立人大研究室、代表联络室、农工委、预工委等机构,机构设置趋于科学完备;人大工作经费、代表活动经费全面提高,履职保障更加有力;进一步完善代表建议和常委会审议意见交办、督办制度,履职行权更加规范,人大工作呈现出党委高度重视、人大主动作为、各方支持配合的良好局面。
    过去一年,常委会以人民代表大会成立六十周年、民族区域自治法实施三十年为契机,开展了“国家宪法日”宣传、人大好新闻评选、专家讲法、集体学法等活动,讲好人大故事,传递民主声音。
    各位代表,2014年常委会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在州委正确领导下,州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辛勤努力的结果,是州人民政府、州中级人民法院、州人民检察院协同工作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州人大常委会向全体代表和全州各族人民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中存在的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监督工作的方式方法需要进一步改进,监督工作的实效需要进一步增强;二是立法工作还不适应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需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巨大优势还有待进一步彰显;三是人大工作推动依法治州的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四是发挥代表作用还不够充分,代表工作有待进一步提升;五是对县乡人大工作的指导有待进一步加强。
    2015年的主要任务
    2015年是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常委会将在州委的领导下,按照“履职重刚性,立法重质量,监督重效果,人事任免重规范,代表工作重创新,法治建设重作为”的年度工作思路,进一步推动我州人大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实现全州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总目标作出积极贡献。
    一、坚持根本制度,加强工作创新
    适应人大工作新常态,深刻认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坚持党的领导,全力推进州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不断加强立法工作,进一步健全立法工作机制;加强执法检查,促进法律有效贯彻实施;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综合运用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多种监督方式;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依法撤销和纠正违宪违法的规范性文件;加强任免工作,认真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建立人大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就职制度;继续改进工作作风,进一步加强同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
    二、坚持依法治州,建立法治良序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围绕全州全面深化改革目标任务,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围绕推进我州经济社会发展,加强民生改善、生态保护、城镇管理、民族团结、社会治理等领域立法;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广泛凝聚社会共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探索建立论证咨询、法规评估机制,逐步建立健全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立法专家顾问制度。
    立足促进全州和谐稳定,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制定《甘孜藏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将群众工作全覆盖写入条例,实现群众工作常态化、法制化;立足提高全州气象综合服务能力和预警水平,充分发挥气象服务在促进全域旅游、灾害预防、农牧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制定《甘孜藏族自治州气象条例》;立足加快推进“三化联动”、提升城镇管理水平,制定《甘孜藏族自治州城镇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立足加强集体人工商品林运输管理,制定《甘孜藏族自治州集体人工商品林运输管理条例》;适应人口计生工作新形势,修订《甘孜藏族自治州实施〈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变通规定》。完成《甘孜藏族自治州藏族语言文字条例(草案)》报批工作;开展修订《甘孜藏族自治州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甘孜藏族自治州施行四川省土地管理办法的变通规定》前期工作。做好上级人大常委会和专门委员会法律法规草案征求意见工作。
    治理甘孜必须厉行法治。新的一年,常委会围绕依法治省《纲要》和法治甘孜建设目标,加强对“一府两院”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听取和审议依法治州工作开展情况专项报告,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围绕依法治州“十大专项行动”和乡村治理开展人大工作,用法治手段建立法治良序,开创尚法守制、公正高效、文明理性、安定有序的甘孜发展新局面,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
    三、坚持围绕中心,加强监督工作
    围绕工作大局抓监督。立足推进“三化联动”,听取审议关于全州推进现代农业发展、旅游全域化工作情况的报告;立足推进全州经济发展,听取审议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促进“十二五”规划目标的实现;立足推进社会事业发展,听取和审议关于全州体育工作、文化工作情况的报告;立足促进宗教和谐,听取和审议关于天主教、基督教、伊斯兰教依法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围绕依法理财抓监督。以新《预算法》颁布实施为契机,依法加强对州级部门预算编制执行、部分县预算执行、专项资金账户管理、重点项目资金使用绩效、审计报告反映问题的整改落实、政府债务化解等工作的监督,进一步提高资金效益。对康定“11·22”重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特别是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重点监督。
    围绕增强实效抓监督。实行常委会审议意见“会议交办制度”,提高人大审议意见的严肃性,强化审议意见的法律效力;进一步运用好、落实好《监督法》,切实加强对常委会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的跟踪问效,深化“回头看”工作,对执行不力、屡查屡犯、拖延不办、失职渎职的,依法启动问责程序。
    四、做好代表工作,发挥代表作用
    继续做好代表培训工作,进一步创新代表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代表履职监督考核评价机制;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选民和群众、代表联系寺庙和僧尼制度。加强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和督办工作,推动办理工作从“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继续组织好人大代表集中视察和专题调研,丰富活动载体,提高活动实效。人大代表要在法治甘孜建设中争当普法先锋、护法卫士、守法标兵、用法楷模,带头吹响法治号角,带头坚持法治原则,带头践行法治精神,带头捍卫甘孜形象,带头践行“忠诚爱国、乐善互助、务实创新、坚韧奋进”的甘孜精神。
    五、坚持练好内功,加强自身建设
    加强学习型、法治型、服务型和廉洁型机关建设。建立完善组成人员、常委会党组、机关党组、机关党员和干部职工多层学习机制;继续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加强常委会机关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切实改进会风文风、工作作风;按照依法治国、依法治省、依法治州的要求,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扎实开展“每月学一法”活动,培树法治信仰;积极推行精细化管理,强化机关服务意识,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廉洁教育,严格廉政纪律,做到廉洁从政;加强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理论研究,强化人大工作宣传;继续加强与省人大常委会和市州人大常委会联系,加强对县乡人大工作指导,增强工作合力。
    各位代表,同志们,依法治国方略对人大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州委重大决策部署对人大工作提出了新的任务,全州人民对人大工作寄予了新的期望。让我们在中共甘孜州委的领导下,紧紧依靠全州人民,凝心聚力,开拓创新,奋发有为,为建设美丽生态和谐幸福新甘孜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 上一篇:政府工作报告
  • 下一篇:甘孜州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5年计划草案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