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康定市“11·22”地震灾后道路改造工程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为保障施工期间城区交通顺畅、市民出行便捷,经州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康定市城区公主桥至州消防支队段(G318线K2821﹢252至K2821﹢721)机动车行驶路线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调整时限
2016年3月25日至2016年4月25日。
二、调整路线
(一)从折多山、康定新城下行至老城区或过境的机动车,一律经两岔路口→康定新城→康定中学→快速通道→公主桥→后山公路→滨河路入城或过境,康定市城区公主桥至州消防支队段(G318线K2821﹢252至K2821﹢721)设为上行单行道。
(二)从康定老城区至康定新城方向机动车,一律经公主桥→快速通道→新城。
三、相关要求
(一)道路改造施工期间,请广大驾乘人员理解支持,提前安排好出行线路,听从交通指挥人员指挥,按照交通标志、标线指示有序通行。
(二)全州各级各部门公务车辆及驻州解放军、武警部队车辆要带头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起好表率作用。
(三)对违反本通告的任何单位和个人,有关职能部门将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1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