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政府第三届法律顾问的任期即将届满,为进一步促进政府依法管理,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州人民政府决定面向甘孜州公开选聘一批熟悉金融、经济、建筑等行业法律法规的专业人士,作为州政府第四届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人数 9名
二、选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坚决反对民族分裂;(二)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三)年龄不超过55周岁;(四)身体健康;(五)在高等院校、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机关等行业从事法律实务、法学理论研究等工作5年及以上,熟悉甘孜州州情;(六)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七)能认真及时高质量完成州政府交办的涉法事务。
州政府第三届法律顾问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聘用。
三、选聘程序
由州政府法律顾问室(设在州政府法制办公室)具体负责选聘工作,按照报名、审核、考察、公示、聘任、公告等程序,择优聘用,由州人民政府颁发聘书。
四、聘任期限及报酬
州政府法律顾问每届聘任期限为三年,按规定履行相关义务;在聘任期内,每年由州政府根据工作绩效考核情况给予适当报酬。
日常具体工作由州政府法律顾问室负责管理和考核。
五、工作方式
聘任的州政府法律顾问均为兼职。
六、报名时间及方式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8月10日止。
应聘者在上述时间内下载(或到州政府法制办领取)表格,到州政府法制办现场报名,并提交以下资料:(一)申请表一式三份;(二)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或资格证书影印件各一份(报名时须持原件);(三)经典案例、答辩状、代理词、合同文书范本各2份;(四)其它证明个人能力、经历的材料。
联系人:包旭杰
联系电话:18990464423
地址:康定县炉城镇光明路9号甘孜州人民政府4楼424室
电话(传真):0836-2834112
甘孜州人民政府
2016年7月26日